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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论】] (法谚乱读)充分的注意总没有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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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0 16: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bundaans cautela non nocet. (拉丁文)
Abundant caution does no harm.(英文)

两千多年前,我们的孔老夫子语重心长地告诉子贡,若要问哪句话值得我们终身践履,那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第十五》)。无独有偶,东西方的各种早期伦理体系中都有类似的说法。基督教《马太福音》中有“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伊斯兰教的《圣训》希望人们“你自己所讨厌的,不要施与别人;你自己所喜欢的,施及与他人”;印度教教导人们“不要那样对待别人,就像不愿意他人那样对待你一样;期望别人也如此,你所向往和渴望别人的,自己也应做到,这就是律法的全部,千万留意”(《摩诃婆罗多》);佛教则告诉信徒“都畏惧痛苦,都热爱生活,记住你与他们都一样,用他人的尺度来衡量自己就不会再去伤害别人”(《经藏》)。

这些义理近似的神圣训喻,后人常冠之以“黄金法则”之名,现代侵权法的终极伦理渊源就在这里。
在我国,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和行为人主观过错四个方面。其中,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又可以细分为故意和过失。这些都是法学的基本常识,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过失侵权的发展其实是相当晚近的事情。以英国普通法为例,直到1932年在Donoghue诉Stevenson一案之后,英国普通法才正式形成过失的概念,侵权法也自那时起开始蓬勃发展。Donoghue诉Stevenson案的梗概如下:

Donoghue女士与一位朋友去咖啡馆,朋友给她买了一瓶姜啤酒,Donoghue女士喝完之后发现不透明的杯子里有一只腐烂的蜗牛。Donoghue女士看到烂蜗牛后后焦虑不安,以致一病不起,于是她起诉制造商,让他们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当时法律的规定,损害赔偿以契约关系为前提。由于啤酒是Donoghue女士的朋友所购买,契约关系存在于购买者和生产者之间,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契约关系,无法径自主张违约的赔偿。案件经多次上诉,最后打到了上议院。法院终审判决,,Donoghue女士以三比二险胜,法院判定制造商Stevenson败诉,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官阿特金勋爵在判决书中写道“你必须采取合理注意以免你的可合理预见的作为或不作为可能伤及邻人”。

阿特金勋爵的这句名言又令我们想起“黄金规则”,犹太教中有一条教义,说“你们应该爱邻如己”(《利末记》)。阿特金勋爵敏锐地感知到现代社会的复杂性,邻人的标准已是太狭隘。在当代社会,每个人的社会关系都空前膨胀,便捷的交通和繁荣的贸易取代了惬意的田园诗生活。用抽象一点的词语来说,这是一个危机四伏的“风险社会”。在这样的风险社会里面,只要求“爱邻如己”,已是远远不够。如果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待人如己,则至少在侵权法的眼界之内,“和谐社会”已然成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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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 11: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文章很好,打擊力度麵積小,強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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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 23: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主要也是一个注意义务的范围问题吧。而注意义务直接关联的却是过错。

的确,充分的注意总没有坏处。但是,问题是法律到底要我注意到什么程度?换句话说,我再不济,也必须注意什么,如果没有注意到而造成损害的话,我就必须承担责任。

对于个体而言,其注意义务显然是不同的,身份、场合、时间等因素在变化,法律对个体课以的最低注意义务也在变化。

一般来说,法定注意义务可以具体化。如果,在某些无法具体话的情况下,就可以用“理性人”的标准来代替,这实际上是用法官的头脑来衡量,一个reasonable person在此次此刻会尽什么样的合理义务。天平的一端是法律关系的个体,另一端是理性人(实际上是社会对个体的一般期望),谁比谁重?!

^_^,罗嗦了。
大家注意,一定要搞清楚,此次此刻法律(理性人)要求你注意到什么,这是及格线,你一定要做到。

但是,法律是不会要求你去注意到,有一个版主正含情脉脉的要喂你砒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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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 00: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后現代主義法學的特點就是打倒理性人,強調人和人的差別,在這個視角下“人”是愚且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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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4 23: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威望:+3(littlekid) 热心讨论

汗,威望和财富弄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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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4 23: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_^,我来跟帖,请版主取回不义之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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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4 23: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hw8210于2007-05-04 23:11发表的 :
^_^,我来跟帖,请版主取回不义之财。^_^


错全在我,老眼昏花啊

那我扣去二威望,还请hw兄弟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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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4 23: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呀,呵呵,kid版何必那么顾忌。

本来我上面的一点点感想也当不得3个威望。你操作错误理应纠正。

呵呵哈,能得一个威望我已经很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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