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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刊:中国经济适用房问题表明"市场非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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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7 10: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本《东洋经济》周刊4月21日一期发表文章,认为中国在建造经济适用房中出现的问题是“市场失灵”的象征。文章摘要如下。

  今年3月,中国政府官员说:“改革开放实践告诉我们,在住宅问题上只靠市场机制,是无法实现社会公平的。”在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过分市场化已经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情况下,上述讲话意味着在住宅问题上中国也将对市场机制进行某种限制。

  导致中国政府认识转变的一个主要背景,可以说是“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的失败。“经济适用房”本意是为城市中低收入者提供的廉价住宅,其目的是确保城市建设所需的高素质劳动力,防止社会治安恶化。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给予优先审批和公共资金投入等优惠,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提供给住户。同时根据城市情况的不同,对购买者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限制。比如北京就规定,购买者必须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并拥有北京市城镇户口。

  通惠家园可以说是北京具有代表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它从2001年开始出售。户型主要是一居室和两居室的小户型,虽说内部装修比较简单,但每平米售价只有4000元,因此非常抢手。然而,据房地产商说,80%的购房者都以投资为目的,都是大款。现在几乎没有多少人自己住也就是说,政府本来是为平民建造的公共住宅,如今却变成了有钱人牟利的工具。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据说主要原因是售房时审查不严。有伪造收入证明的,有假借他人之名骗购的,也有雇用多人排队来参加抽签的。此外,政府方面对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和出租的限制也不完善,从而导致了投机行为泛滥。

  不仅北京,这种尴尬现象在中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围绕着要不要搞经济适用房问题,网上出现了激烈的争论。不过从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人主张“进行某种程度的限制”。上述政府部门负责人的讲话也体现了这种精神。北京市建委已于去年底就经济适用房问题发表了一份声明,规定从取得房产证之日起,经济适用房购买5年内不许出售。不过,很多人对此项规定的效果持怀疑态度。

  中国政府提出在住宅领域也要对市场化进行限制,预示着这方面的改革入一个新阶段。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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