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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华直接投资制约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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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7: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从六个方面分析了美国在华直接投资制约因素,包括:我国居民消费水平低,制约了美商市场寻求型投资;企业生产技术落后、研发能力低下,对美商投资先进技术产业配套能力不强;高素质人才缺乏,不能满足美商直接投资的需要;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制约了美商在金融保险业的投资;企业并购难度大,制约了美商通过并购方式投资;美国对华高技术出口的限制,制约了美商在相关高技术领域的直接投资。
  
  美国是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20182亿美元,占全球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20.74%。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主要为大型跨国公司,这些大型跨国公司往往具有资金、技术、品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其投资企业在技术外溢、促进东道国经济转型、带动东道国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等方面较一般外商来说往往能够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因而成为世界各国吸纳外商直接投资优先考虑的对象。目前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仍然较少,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发布的数据,2005年底美国在华直接投资存量为168.77亿美元,占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0.82%,在亚太地区落后于美国在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韩国等经济体的投资存量,居第6位。本文主要对美国在华直接投资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供我国有关方面参考。
  居民消费水平偏低制约了美方市场寻求型投资
  据CIER1994年的抽样调查,68.9%的美商在华投资企业将中国市场规模作为影响投资决策的三大原因之一,而在所有在华外商投资企业中比重只占36.3%。据CIER1996年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美国在华投资企业产品本地销售比重达到84.5%,较其他来源的外商投资企业高出30%以上。广东是我国出口依存度最大的省份,根据1998年对广东401家外商投资企业的调查显示,美资企业平均出口少,仅占27.28%。
  我国虽然经济总量较大,但人均收入水平仍然很低,2005年人均GDP为1352美元,仅相当于同年美国人均GDP的3.21%。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人们对未来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大,消费谨慎。近5年来,我国居民最终消费率持续走低;近10年来,我国最终消费率平均为59.5%,比世界平均消费率低将近20个百分点。我国居民财富分布高度集中,据波士顿咨询公司《2006财富报告》发布数据,我国0.4%的家庭(大约150万户)占有了70%的财富。由此可见,我国居民总体消费能力大大低于美国,只有少部分居民具有高档商品的消费能力,美国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必须根据中国居民的实际消费水平和偏好调整产品设计和产品结构。这一方面增加了投资成本和风险,另一方面造成一些垄断优势(如技术)难以发挥出来,影响投资者最大程度地获取垄断利润。据CIER1995年对56家美国在华投资企业的抽样调查,美国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中有55.4%根据本地需要生产与母公司完全不同的产品,与母公司生产同类且档次相同产品的企业占 7.1% ,与母公司生产同类但档次较低产品的企业占 10.7% ,没有一家公司生产与母公司同类且档次更高的产品。
  技术落后导致对美方投资先进技术产业配套能力不强
  制造业是美国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最为集中的领域。与我国周边的国家和地区不一样,由于与我国相距较远,出于成本节约的需要,作为美国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投入的中间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更多地取自中国内地,其产出的中间产品也更多地在中国内地销售,CIER1996年所作的抽样调查证明了这一点。
  我国制造业主要行业总体技术水平比美国等发达国家落后15~20年,骨干企业的生产技术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一般为5~10年,关键技术的差距更大。美国等发达国家大型跨国公司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在5%~10%,这些大型跨国公司垄断了全球绝大多数的技术创新成果。我国企业研发费用投入普遍较少,大型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多数仅占销售收入1%左右;同时,研发人员主要集中在高等院校和独立的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人员少;此外,在研发管理方面普遍水平不高。因此,我国企业产品开发能力普遍较低,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中、美两国企业生产技术、研发能力的差距对美国跨国公司在华制造业投资具有制约作用。在美国国内已经成熟和标准化的生产技术不少在我国仍然属于先进的技术,我国企业仍难以与之形成产业配套,从母国或其他国家地区进口原材料和半成品,或向母国和其他国家地区出售中间产品成本又太高。
  高素质人才缺乏导致不能满足美方直接投资的需要
  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同时成本相对较低,是吸引美国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之一。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发布的数据进行推算,2003年美国跨国公司在华投资附属机构人员年度平均成本为8298美元,同年美国跨国公司所有国外附属机构人员年度平均成本为34716美元,前者不到后者的1/4。但由于美国经济、科技发展水平更高,与发展中经济体相比,其对华直接投资项目的技术含量往往更高,相应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也更高。
  目前我国一方面创新型人才缺乏,以微软公司为例,2003年底在中国成立亚洲工程院,其主要功能是把微软亚洲研究院的科研成果开发成关键技术,并孵化出核心产品。按照当初的设想,微软亚洲工程院在2003年7月份应该招聘到位100名软件工程师,可最终从1万余名应聘者中只招聘到50多人。另一方面则是技能型人才的缺乏,根据美中商会的抽样调查,熟练劳动者的短缺是美商投资中国的主要障碍,在投资沿海的美商中,有 1/3 以上认为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沿海地区是中国文化发达的地区,劳动力的素质相对较高,其他地区可想而知。技能型人才的短缺是我国长期忽视职业教育的结果,目前中央政府已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2005年9月国务院原则通过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但目前不少人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将职业教育看成是低层次的教育,十分不利于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制约了美方在金融保险业的直接投资
  根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发布数据(采用北美行业分类标准,即NAICS),截至2005年底,美国对外直接投资最为集中的行业依次为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制造业、金融保险业(不包含储蓄业),分别占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30.25%、21.91%和19.11%。截至2005年底,美国对华直接投资直接中控股公司、制造业、金融保险业(不包含储蓄业)分别占美国在华直接投资存量7.55%、52.38%和0.08%。控股公司比重显著偏低,反映出美国在华直接投资规模还不大,一些跨国公司尚未在华设立控股公司统一协调附属机构的行动。美国在华直接投资在制造业中高度聚集,是因为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在吸纳生产型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土地使用价格(租金)优惠等方面。美商在华直接投资在金融保险业分布极少,主要因为长期以来我国对外商投资金融保险业予以限制,目前证券公司外资比例仍不得超过1/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控制在49%以内,寿险保险公司外资比例不得超过50%,禁止外商投资期货公司。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发布的数据,2005年美国对我国金融保险业(不包含储蓄业)直接投资为0.09亿美元,仅占当年美国对华直接投资额的0.56%。根据我国加入WTO做出的承诺,外商投资金融保险业的限制在不断放松,但放松是逐步的,美国跨国公司今后在金融保险业的投资增长也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企业并购难度大制约了美方通过并购进行直接投资
  相对于新建投资来说,跨境并购能够迅速形成生产能力、迅速进入东道国市场、降低市场竞争程度,是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进入方式,其重要性超过新建投资。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数据统计,1987-2002年期间,美国跨境并购收购额达9910亿美元,相当于同期美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3/4。美国等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潜在对象主要是我国各个行业中的骨干企业,这些骨干企业大多数属于国有企业或国家控股企业,这些企业的并购难度比一般的私营企业难度更大。一方面,因为这些企业的并购把握不好可能导致国有资产、特别是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可能威胁到国家相关产业的安全,因而审批条件更加严格、审批的过程更为谨慎。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并购活动往往会因触犯在职管理人员及相关政府部门实际上对企业享有的控制权收益而受到阻扰;并购发生时,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监督,在职管理人员及相关政府部门操纵的现象普遍存在,外商难以得到公平的竞争机会。外资进入我国的方式主要是新建投资,1994~2003年期间,外商在我国并购额185亿美元,相当于同期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4.2%,2004年外商并购型投资达到创纪录的67.68亿美元,也仅仅相当于当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11%,表明外资在我国实施并购的难度仍然较大。
  美对华高技术出口限制制约了美方在相关领域的直接投资
  长期以来,美国根据《出口管理法》对中国的军品、军民两用品以及无线、芯片、软件、安全、雷达等高科技领域采取限制出口政策。“美国要在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领域保持30年的领先地位,一般以此决定对华出口”,美国防部战略管理司司长约翰•康法拉在20世纪80年代末加紧对中国高技术出口时说的这番话,一直被美国视作对华高技术出口限制的原则。我国科技部发布数据进行统计表明,近年来我国高技术进口产品中美国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2005年仅占8.1%,落后于东盟、日本、中国台湾、韩国和欧盟。跨国公司是美国技术出口的主体,其技术出口与对外投资相互关联:一方面,美国跨国公司为了开拓海外市场,在对外直接投资时常常把先进的技术、新工艺转移给海外子公司;另一方面,一些跨国公司的母公司直接以技术作为投资,实现对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控制。美国对华高技术出口的限制必然制约美国跨国公司在相关高技术领域的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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