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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复牌涨幅超100%将被临时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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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4: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交所昨日发出通知称,该所将加强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风险控制,对复牌首日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100%的股票将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达到200%的股票将临时停牌至14:57后恢复收盘集合竞价;该所还将对这类复牌首日股票交易实施重点监控,对涉嫌蓄意操纵交易价格的有关账户采取限制交易等处理措施,并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所谓盘中涨幅,是指盘中成交价格较股票暂停上市前或股改停牌前收盘价格的涨幅;开盘涨幅是指开盘价格较股票暂停上市前或股改停牌前收盘价格的涨幅。
  具体而言,当股票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100%或-100%时,深交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达到+200%或-200%时,深交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后恢复收盘集合竞价。临时停牌30分钟跨越收盘集合竞价开始时间14:57的,深交所于14:57将其复牌,恢复收盘集合竞价。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此外,深交所昨日还发布通知,将对ST、*ST和S股票的市场交易实施重点监控。对股价波动严重异常的股票,将实施更严格的停牌制度;对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的有关证券账户将实施包括限制交易在内的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具体而言,当ST、*ST和S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涨幅限制价格,或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跌幅限制价格时,深交所将对相关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分别公布其在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异常波动指标自股票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
  通知要求,在ST、*ST和S股票交易出现上述异常波动时,上市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严格履行相关关注、核实和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在上市公司披露相关公告的当日10:30对相关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复牌。(黄金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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