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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智诡辩术—超技巧舌战入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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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1 22: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诡辩的艺术
老 边
如果说,辩论好比是一种不流血的战争的话,那末,诡辩则是
这种战争中最具杀伤力的神秘武器。
诡辩是一门特殊的语言艺术,它属于辩论的学科,但又超脱于辩论学中
对理性乃至真理的界定。
在人欲横流的高信息时代,形形色色的交际与应酬占据了人们理念相当
大的参数,于是,就派生出一系列不流血的战争名词,如商战、情战、舌战
云云。所谓“舌战”,亦即非程式化的语言大搏杀,它的主要特点是随意性
大,不受特定的语言环境所制约。舌战的主体是辩论,而辩论中又以临场的
即兴发挥最受人们所津津乐道,我们将这种即兴发挥所产生的语言称为诡
辩。诡辩具有很强的很特殊的语言杀伤力和逻辑性,它用不着为炮制长篇大
论而大费心思,也不用开篇和收尾,只需简短的三言两语,就可以将书一般
厚的演说稿驳得稀哩哗啦;也可以将振振有词的雄辩高手驳得目瞪口呆。
诡辩艺术的内涵在于灵巧性和实用性。它包括人的思辨、智谋、语言、
心理、幽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使其恰到好处地为某一观点服务。诡辩的最
大功用在于锋芒毕露地揭示对方论点的矛盾和漏洞,以遮掩自己观点立场的
理由不足。任何形式的诡辩,诡辩者都应该具备反应敏捷、思路畅达、推理
缜密、风趣幽默等条件。诡辩应施于要害之处,最好在对方自鸣得意时来个
猝不及防的打击,以搅乱对方的思辨程序系统,使其对突然骤变的形势无力
招架而落败;但我们并不提倡诡辩手段的拈手便来,见隙便用,那样会因诡
辩的滥用而使辩论显得苍白无力,令人乏味。
下面,我们从艺术的角度,来分析一下诡辩术的主体框架。
思辨 诡辩是观点与思维媾合的产物。它的主导思想并不是为真理而
辩,而是为战胜对方而辩。近年来风起云涌的大专辩论会上屡屡出现的诡辩
那一幕,可见当今学子们非同一般的思辨功底。
思辨通常应遵循思辨形式与思辨内容两个步骤进行。
思辨形式主要包括发散性思维、收题性思维和急中生智三个方面。
发散性思维指的是临场打开自己搜索论据的视野,采撷生动的事例说明
问题,以使自己的观点在力求突破的基础上,达到形象化、生活化和明朗化,
其手法大致有演绎推论、动物拟人、寓言夸张等。诸如南京大学辩手在’95
国际大专辩论会上和对方讨论“知难行易”时指出“知了在树上成天叫‘知
了”、‘知了’,你认为这知了‘知了’什么呢?”用的就是动物拟人;复
旦大学辩手在首届国际大专辩论会上和对手讨论“人性本善”辩题时提出“狼
是不可教化的用的是演绎推论。发散性思维可以将本与辩题风马牛不相及的
事例通过比喻,与己方观点串联起来,形成立体的思辨体系,足可以达到事
半功倍的效果。但发散性思维切忌的是偏题,无论举的是什么事例,哪怕是
再精彩,如若与己方观点达不到一种活络有机的结合,那势必会引火烧身,
自寻困境。所以,在组织发散性思维的思辨系统时,应该掌握适度,围绕主
题而造势,做到进可攻,给对方的观点以提头痛击;退可守,给自己的防线
垒筑坚固的工事,古人提倡的“文武之道,一张一弛”,讲的不外乎也是这
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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