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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 委员会、礼治、造神运动、民族悲情与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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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9 16: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两个局外人的对谈》中,对委员会机制与造神运动的因果关系做了阐述。 大意是说:委员会于制度上认定任何委员权利平等,通过权力平衡来避免独裁的出现。但委员会决策必要求有最后责任人,否则,决策后果无人负责,如为免过错,则委员会流于平庸;如因无人负责而胡为,则局势必乱。两条均取死之道。于是,被指定的最后责任人,必然要求权威,以便其他委员的服从,避免乱局与无为。但在委员会内部制度上,无法做到这一点。于是,便求助于会外,办法无非有二:一、制造运动,罗织罪名,铲除异己委员及其党羽,此谓肉体征服;二、制造神话,神化权威,此谓精神征服。除此无他途。此乃委员会最后责任人维护权威之不二法门。
   由此乃悟中国2000年礼治朝廷,实一特殊委员会制。皇帝指定为最后责任人。但君有君纲,臣有臣纲,君臣俱须守礼,君王并无绝对权威。礼制关乎社稷,君臣均不可违。君违礼,文死谏。臣死忠,名留千古,乃文臣所求至境。
  此礼制委员会,君强尚可。若君不强,为防权臣乱政谋位,必得罗织罪名杀权臣于前,扩大其政之非、贬逐其党于后。岳飞即为一例。岳飞于宋,有取死之道。为并军而擅杀大将、慢诏不救淮西之变、屡诏不将,当宠之时可视不见,失宠之时便是死罪。最重者,当属犯太祖之禁,以武将之身,问立嗣之事。以帝制之禁则,无罪也当死。后世传岳飞之功,多有托伪。飞于当时,战功只算较突出,并非众星隐耀,孤月独明。飞死后,南宋也从不缺能战之将,如孟珙、吕文焕。此体制使然,前人不知尚可解,今人再谓一人可救天下,则陋矣。
  岳飞神化,始于南宋。为除秦桧一党,孝宗神化岳飞,以见秦桧毁我长城,万死不赎其身。其后,几经反复。总为政治斗争。与爱国卖国何干?至明朝,理学盛行,承蒙元异族压迫之烈,立汉家正统之民心。以汉论史,凡以汉抗虏者,俱爱国民族英雄。和谈者,俱卖国汉奸。所谓强暴历史,竟至于此。真是笑话。
  至近代,积弱百年,民族悲情一发不可收拾,政治集团为调动资源,不惜强造历史,推波助澜,蒙昧国民。念华夏数千年,浩浩而往,岂靠妇人之悲立世。观当世繁盛族,咄咄而立,必仗唯善唯真以强。诸君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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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9 17: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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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帮一问兄贴上链接。
http://bbs.hanculture.cn/dispbbs ... ;ID=9945&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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