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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改革开放已经27年,在这27年中,中国人民的收入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质的改变。但是,在人民的总体收入水平提高下,我们也应看到,人们的贫富差距日益拉大。而这一现象的出现是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造成的。目前,在我国有经济体制下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所以,为了找出我国人民收入差距日益拉大的原因,就必须从我国的分配制度入手。 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所以相对应,按劳分配也是我国分配制度的基础。劳动人民以自已的劳动贡献于社会,而社会则给他们提供生活资料,提供物质保障。同时,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就决定了我国也必须准许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或家庭从过去单一的消费者主体转变为要素供给主体和市场交易主体的多重身份,其在经济上的实现体现成为多种生产要素的产权主体和按要素分配的形式上,包括劳动力要素分配,即按劳动力的价值分配;按土地要素分配,我国居民拥有一定时期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买卖获得利润或土地租金;按资本要素分配,居民的消费资金一部分转换为投资资金,具体的要素报酬形式有银行储蓄的利息收入,各种有价证券的利息、红利、股息等等,实业投资所获得的利润,以及投资于住房,通过出租或转卖房产获取的房租或收益;按管理要素分配,企业家经营管理对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决定了其可以获得较高回报,其报酬形式有年薪制、股权、期权等形式’按技术要素分配,以技术入股的形式获得利润分红,或是以技术产品的形式获取收益;按信息要素分配,信息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资源,可以凭借信息抢占有利的市场竞争时机获得更高的利润,也可以将所拥有的信息转让获取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生产要素的内涵不断发展和丰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形式也将更加多样化。
按生产要素分配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按要素贡献作为分配的内容和客观依据,贡献多,分配所得就多,贡献小,分配所得就少,没有贡献,则不予分配;二是按产权作为分配的最终实现依据。按要素贡献分配是功能分配的一种,它是一种抽象的,非人格意义上的分配,而现实生活中收入分配必须落实到具体的主体,即作为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的产权主体身上,这才是收入分配的完整过程。由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正反分配原则,就是将各种生产要素相互协作共同生产的价值,按各种要素的贡献由各要素所有者依据产权参与分配,按要素分配和按产权分配两个方面紧密联系,不可缺失。
按要素贡献和产权分配的机制是在我国现实生产水平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必然结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按要素贡献和产权分配的机制实现了效率优先的原则,有利于鼓励各种要素的投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价值的分配不应当仅仅被视为价值创造的结果,而且还应当从其促进价值创造的角度进一步加以认识,将要素对于财富创造的贡献放在首位。其次,按要素贡献和产权分配的机制还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价格在资源配置中起重要作用,市场通过价格机制的信号引导资源的有效配置。按要素分配的各种要素市场价格的体现,各要素所有者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市场价格信号对要素流动和配置进行正确决策,各要素主体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促使各生产要素流向能获得份额报酬更大的地方,而要素的使用者要为使用一定的生产要素付出费用,通过分配收益所反映各种要素对企业收益贡献的大小和企业对各种要素的需求程度,即各要素的稀缺程度,要素的使用者可以在一定的预算约束条件下,尽量选择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产出。实行按要素贡献和产权分配的机制,能够产生对要素所有者的利益约束机制和对要素使用者的成本约束机制,使得各种生产要素能够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配置到生产过程中最需要而又能产出最大经济效益的地方上去,使得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到密集型增长的道路上去。
二、任何一种制度总有它的缺陷,我国目前的分配制度也不例外,因为我国目前的收入分配还存在不少问题,从而造成我国居民自改革开放以来, 在不同的层面上的贫富差异不断加大,下面重点分析在地区间,行业间和城乡间三个层面上存在的问题。
1、地区差距。我国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悬殊,因而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是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地区带动后富地区走向共同富裕。从结果看,先富政策的确使先富地区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于提高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与此相对应,在地区收入分配中亦呈现出明显的富者恒富,穷者恒穷的状况。从贫困县和贫困人口的分布来看,全国绝大多数贫困县和贫困人口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西部贫困人口的平均收入和消费水平更低于贫困线,贫困程度更甚。从分布状况来看,收入较高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而收入较低的省份则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
地区之间收入分配的差距表明收入分配具有经济区域性,这种收入分配的经济区域性,主要是由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程度的不平衡决定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更是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不同的地区和区域由于自然的,历史的和现实的因素而具有不同的经济发展基础和经济发展状况,而且,发展的差距往往很大。造成这一差距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区位和自然资源不平等。(2)国民经济战略和政策制定的偏袒。(3)市场机制的影响。
2、行业差距。从不同经济成分的角度来分析,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资料,2000年我国各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国有企业为9552元,城镇集体企业为6262元,其他各种经济单位为10984元,相比较城镇集体企业平均工资水平最低,其他经济最高,高者为低者的1。75倍,差距相当悬殊。收入较高的行业是属于第三产业的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交通运输,金融,保险,邮电等行业,相对而言,制造业尽管属于主导产业,但收入水平比较低。在进行行业收入水平分析时,如果透过货币性收入实物性收入则更容易看出差距之大。发的行业或部门通常在工资收入高的同时,其他方面的隐性收入或非货币化的收入水平也高,比如住房,在金融,保险等单位相当宽松,档次也比较高,而许多国有老企业经济效益差,导致住房条件也差。如果考虑这些因素,统计数字所显示的收入差距应该是相当保守的。
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是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中出现的多种因素促成的,其中最主要最直接的因素就是在国家进行分配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各行业的竞争条件不平等,使得各行业的经济效益偏离平均竞争条件下的行业平均利润率。一些行业借助国家给予的垄断经营特权或优惠政策,或对生产要素和权力的占有水平高,能较轻易地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从而得到较好的收入分配;而另一些行业,或因价格结构不合理,或因对生产要素占有水平低,或因长期以业投资政策失误,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结构不合理,国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的影响,使之经济效益低下,经营困难,收入偏低。这其中包含着大量的非劳动因素,主要表现在:垄断经营导致行业分配不公。因价格不合理而收入偏高或偏低。政策导致行业收入分配不公。对生产要素和权力的初始占有水平的差异导致收入分配不公。管理缺陷导致收入分配不公。
我国是处于体制转型和发展战略转轨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建国后长期推行片面地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造成产业结构畸形化,行业间比例关系严重失调,使产业结构升级受阻。现阶段,我国产业结构的改革具有明显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结构调整和结构升级并行。这种产业结构变动的特殊性对分配体制改革的影响是双重的,既有促进作用,又有不利影响。因而,平均利润率规律的作用受到牵制,它还无法有效地调节资源配置和剩余的分配。这是行业间和系统间分配不公,苦乐不均,收入差距拉大的重要根源。产业结构对行业之间收入差距变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基础产业长期处于制约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瓶颈”状态,原因是这些部门政府计划和行政干预多,资金周转慢,利润率低,风险高,政策性亏损面大,收入普遍低。(2)在技术结构升级过程中,由于过度竞争,粗放经营,地区封锁,造成生产能力过剩,全行业衰落。(3)国防工业结构改革中,军品生产转向民品生产,或实行军民结合。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生产能力大量闲置,职工待业,全行业收入大幅下降。(4)随着市场体系发育,适应经济市场化和货币化的需要,产生一些新兴产业,例如证券业,各种中介机构等。由于这些行业的市场需求大于供给,加之政府对这些行业的监管乏力,使它们可以凭据经营垄断地位获得丰厚利润,取得较高收入。(5)在市场化大潮中产生的新兴产业,收入比一般经营部门高。(6)开放性经济中,外资企业享有减免税的优惠待遇,利润率高于同业国有企业。综合结果表明,近几年各行业这间的收入差距已经全面拉开。
3、城乡差距。城镇与乡村的差距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引人注目的一个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承包责任制的大力推行,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近几年,由于农村发展速度趋缓,农民收入增长变慢,城乡收入间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从城乡居民家庭收入绝对额来分析,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9280.8元,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仅为4253.5元,落差为4026.23元,前者是后者的2.56倍。
造成城乡之间分配差距过大,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经济发展演进方面的原因,有政府的政策倾斜方面的原因等等。因此,我们要针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任何在维持现行分配政策和税制结构的前提下的制度改革都不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而以废除农村税费制度,统一城乡税制为改革的切入点,调整城市偏向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才能彻底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4、除了日益拉大的地区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和城乡收入差距外,不同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也相当悬殊“三资企业”以及一些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职工年均工资上万元甚至几万元,有些企业则难以发放工资;私营企业主及歌星等特殊职业者,年收入低则十几万,几十万,多则数百万,数千万;一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年收入只有几千元,而有些国有企业职工只能领到基本生活费,这些差距又最终体现在收入差距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市场机制对收入的分配是有效率的,但是它所进行的初次分配又是极其不公平的,并不能满足社会公平分配的目标。市场机制之所以难以实现收入的财富的公平分配,其主要原因是1)市场分配的标准是要是要素的功能,即要素的生产能力或贡献。生产能力通常指个人的创造力,技术等能力以及拥有财产的多少。贡献不同则收入不同,收入与贡献成正比。(2)垄断的存在与经济机会的不平等。垄断势力操纵市场,一方面使人难以通过自由竞争取得公平的经济机会;另一方面由于可垄断产品价格,又使其获得额外利润,这是不公平的。(3)由于市场机制承认资本有生产能力,于是,有财产者就可以获得一笔额外收入,这是无财产者得不到的。这些额外财源又提供进一步积累财产的机会,从而获得更大的资本收入。结果就像滚雪球一样,资本越滚越大。简而言之,私有财产制度使有产者的收入多于无产者,无产者只有劳动收入,而有产者却有财产收入,财产越多收入越多,造成社会分配不公。
三、为了尽量缩小人民的收入差距,减少社会分配的不公,我们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实现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体制改革,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1、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念,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在现代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分配始终受到政治和市场的双重力量的支配。如果说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初次分配主要是由市场力量决定的话,那么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再次分配就主要取决于政治体系的动作了。国家应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积极优化产业结构,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同时加快结构转型和体制转轨,从而缩小成本和代价。社会转型持续的时间越长,体制转轨的速度越慢,社会所付出的代价越大。
2、规范分配起点,防止权力过分介入分配领域。分配起点是指要素的所有者进入分配过程之前的状况,规范分配起点就是要使人们的拥有的要素尽可能平等,这在我国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国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的土地和资本基本上是公有的,而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所有制关系及其运作方式的调整,如何一方面使公有资产得到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使公有资产不至于流入少数人的手中,是设计改革方案必须充分考虑的。起点的规范还必须包括教育的普及和加强。如果说规范土地和资本的分配对近期内缩小收入差距具有成效,那么从长远来看,从知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这个角度来看,教育的普及和提升则更为根本。大力加强教育就在于是要着力改善低收入群体的教育状况,增加其受教育的机会,提高其人均资本存量,以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和收入能力。因此,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使其既为以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也为避免政治权力对资产的分割和收入的分配的过分介入提供制度保障。
3、打破垄断。我国有些行业和部门具有比社会平均水平高得多的收入,关键在于它的垄断位势。国家应尽快出台反垄断方面的法律,政府也要放松对垄断行业的管制。垄断行业制定的各种收费标准,一是要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在制定的过程中要有消费者的代表参加。
4、加大税收调节和转移支付。在执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时,我们加大了对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的保护。缩小贫富差距最有力的手段就是税收,这个问题最终是可以得到解决的。税收是调控收入分配结果的最重要手段。税收特别是个人所得税之所以有这种功效,主要是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它有起征点和免税额,收入低于某一水平者可以免交所得税,这等于相对提高了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缩小了名义收入差距;二是它一般实行累进税率而比例税率,这意味着收入越高者所必须缴纳的税就越多。目前城镇居民的贫富差距,更多地体现为财富占有上的差距,个个所得税的调节作用有限。对不动产,金融资产收益以及财产的继承与赠与,要通过生征收房产税,利息税以及遗产与赠与税等税种来进行调节。由此引导社会慈善机构,基金会对贫困家庭的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救助,这样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并能够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如果说税收调节的对象主要是高收入者,则转移支付的对象是低收入者。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地区之间的转移支付,主要是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二是阶层之间的转移支付,主要是富裕阶层向贫困阶层的转移支付。
5、缩小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的差距,不断增加农民与城市低收入群的收入。用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主要标志的现代改造各种传统产业,逐渐消灭体力劳动和市场劳动分工,使全体社会成员都成为脑力劳动者,从而缩小人与人之间的劳动差距。大力发展各种教育事业,彻底改变现有教育体系和教学方法,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受到充分的教育,都能够胜任现有技术条件下的脑力劳动工作。要缩小城乡贫富差距,最根本的是要增加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民收入的三条基本途径是:减轻农民负担,推动城市化进程,加快农业产业发展。要改变城乡资金互动方向,第一步要做到城乡资金互动持平即国家每年从农村汲取大量的资金,通过财政支出支农返回农村大量的资金。努力减少农民人数,应当是21世纪前半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战略目标。只有将直接农民变为少数,中国的农民问题才算是真正解决。实行“一揽子”调资。财政拨款人员主要是公务员和一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水平参照社会人均工资水平和劳动力供求状况确定。变“暗补”为“明补”,增资幅度由中央单位和地方单位分别决策,可以分步实施,最终由中央政府统一协调。
6、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消除不合理的差距,不仅要从税收和法治入手,更重要的是通过加快国有经济和政府机构本身的改革,清除收入分配不合理的根源;不仅要解决收入分配不合理本身的问题,而且要解决好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通过健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彻底改造现有市场经济体系和社会制度体系,使整个社会最大限度地融合在一起,最终消灭贫富悬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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