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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明确战略互惠关系内涵 互惠原则共同开发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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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2 21: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日关系对我们两国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我希望通过这次访问,把中日睦邻友好合作关系推向更高层次。



———温家宝  


  我以谦逊的态度对待历史,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今后不会有任何变化。



———安倍晋三


  昨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抵达东京,开始对日本进行为期3天的正式访问。当日,温家宝会见了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双方发表联合新闻公报。

  中国总理7年来首次访日

  这是中国总理7年来首次访日。温家宝在机场发表了书面讲话。他指出,中日两国都是亚洲和世界上的重要国家,中日关系对我们两国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今年是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35周年,两国关系的改善和发展面临重要机遇。温家宝表示:我此访的目的是增强政治互信,深化互利合作,扩大友好交流,推动中日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温家宝说:“我希望通过这次访问,把中日睦邻友好合作关系推向更高层次。”

  在同安倍晋三的会谈中,温家宝就构建中日战略互惠关系,提出要积极推进六方面的工作:恪守中日三个政治文件的原则,信守承诺,维护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其次,增加高层交往,通过政府、立法机构、政党之间的交流和战略对话,就双边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三是深化互利合作;四是加强两军交往和安全对话,及时就军事安全领域的重大举措进行相互通报,加快建立两军海上危机管理机制;五是扩大人文交流;六是密切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磋商与协调。

  安倍希望年内再访华

  安倍表示,希望年内再次访华,日方将在今年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35周年之际派两万人代表团访华,也欢迎中方派代表团访日。此后,双方发表了《中日联合新闻公报》。双方表示:今后将全面发展在双边、地区及国际等各层次的互利合作,以此推动两国关系发展到新的高度。

  公报还明确了双方战略互惠关系的基本内涵。其中包括:相互支持和平发展,增进政治互信。保持并加强两国高层往来。努力提高各自政策的透明度。扩大和深化两国政府、议会、政党的交流与对话。深化互利合作,加强在能源、环保等领域的合作。

  温家宝将在日国会发表演讲

  温家宝在日本的主要行程包括和日本明仁天皇会见以及与安倍晋三会谈。温家宝还将在日本国会发表演讲。

  根据互惠原则共同开发东海



  具体方案争取今秋上报领导人;中国国防部长年内访日,日海上自卫队将访华

  昨日,在谈到历史问题时,温家宝指出,希望日方切实遵循中日三个政治文件的原则,妥善处理历史问题,维护和发展两国关系来之不易的改善势头。安倍表示,继续遵循日中三个政治文件所确立的原则和精神,推动两国关系发展是其理想和信念,“我以谦逊的态度对待历史,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今后不会有任何变化”。在联合新闻公报中,双方决心正视历史,面向未来,共同开创两国关系的美好未来。关于台湾问题,日方表示坚持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明的立场。

  在东海问题上,根据《中日联合新闻公报》,双方将根据互惠原则共同开发东海。作为最终划界前的临时性安排,在不损害双方关于海洋法诸问题立场的前提下,中日将根据互惠原则进行共同开发。根据需要举行更高级别的磋商;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较大海域进行共同开发;争取在今年秋天就共同开发具体方案向领导人报告。

  在防务交流上,根据《中日联合新闻公报》,中国国防部长应邀于今年秋季访日。双方在尽早实现中国海军军舰访日,其后日本海上自卫队军舰访华上达成一致。两国将加强防务当局联络机制,防止发生海上不测事态。

  在地区和国际事务合作上,公报显示,中日同意就联合国改革问题加强对话与沟通,努力增加共识。中方愿意看到日本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建设性作用。

  双方一致认为,六方应共同努力,全面落实2007年2月13日六方会谈关于起步阶段行动的共同文件。中方对日本国民有关人道主义关切表示理解和同情,希望这一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期待日朝关系取得进展,愿为此提供必要协助。

  在“处理在华遗留化学武器”上,日方表示将引进移动式处理设备进行作业。



  在昨日发表的中日联合新闻公报中,中日双方还在两国高层往来、能源环保金融等领域合作以及人文交流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共识。


高层会晤·经济对话

  曾培炎麻生太郎领衔经济高层对话

  两国年内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

  《中日联合新闻公报》显示,两国领导人将保持经常性往来,在国际会议场合继续举行经常性会晤。

  在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机制上,公报显示,两国总理共同出席经济高层对话机制启动会议,启动了这一机制,双方分别提名曾培炎副总理和麻生太郎外相为机制共同主席,明确了机制构成和任务,确认了两国经济及经济合作对世界经济的重要性。双方达成一致:今年年内,两国将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

  公报还显示,双方确认,两国外长就双边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保持密切合作,加强中日战略对话、中日安全对话、中日经济伙伴关系磋商、中日联合国改革问题磋商、中日非洲问题磋商、中日外交部发言人磋商等涉及广泛领域的各层次对话。

  司法协助·经济交流

  双方推进缔结引渡条约磋商

  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谈判力争年内达成实质共识

  根据《中日联合新闻公报》,中日双方将加强在刑事司法领域合作。

  双方同意,作为加强中日在刑事司法领域合作关系的重要一环,将努力争取年内关于缔结中日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谈判达成实质性共识。双方同意继续推进关于缔结中日引渡条约和被判刑人移管条约事项的磋商。

  在农业合作上,中方同意进口符合中国检疫标准的日本大米。双方将继续积极协商相互进出口农产品问题。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在下一代移动通信和下一代网络等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加强在金融和金融监管领域的合作。双方同意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共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

  能源互利·文卫往来

  中日将加强核能等合作

  中日将加强长江水污染防治

  根据新闻公报,中日同意重点推进节能环保商务示范项目,加强两国在节能、煤炭、核能等能源领域以及亚洲地区节能多边框架内的合作。

  中日达成一致,重点开展以下合作:渤黄海区域和长江流域等重要水域水污染防治、建设循环型社会、防止大气污染、应对气候变化、防止海洋漂浮垃圾、防治酸雨及沙尘暴等。

  在医药领域合作上,双方同意推进以应对新型流感和癌症为重点的中日医学合作构想。关于癌症防治合作,日方表示将尽早派遣代表团到中国交流。

  此外,双方将共同实施日本向中国19个直航城市派遣总计两万人规模访问团计划。日方今后5年大规模邀请中国高中生访日。中国虹桥机场与日本羽田机场将有定期国际客运包机。

  双方还达成一致,在对方首都互设文化中心。

  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基本内涵

  一、相互支持和平发展,增进政治互信。保持并加强两国高层往来。努力提高各自政策的透明度。扩大和深化两国政府、议会、政党的交流与对话。

  二、深化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三、加强防务对话与交流,共同致力于维护地区稳定。

  四、加强人文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相互理解和友好感情。

  五、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地区及全球性课题。双方赞成联合国包括安理会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革。支持东盟在东亚区域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共同在开放、透明、包容等三项原则基础上促进东亚区域合作。

  专家看出访

  中日高层互访机制全面恢复

  对于温家宝融冰之旅,中国外交学院国际关系教授周永生认为,此访标志着两国高层互访机制的全面恢复。

  对于两国发表的新闻公报,周永生说,新闻公报也属于一种国家间的共同文件,但是在条约协议之后,属于第三个层级。不排除两国更高层次的领导人会晤形成共同文件的可能性。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周永生说:“这次主要是加强两国之间高层交流,推动民间交流,加强经济合作,建立经常性的两国政府的磋商机制,如果在这些方面有所突破的话,便是很大的成果。”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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