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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通报“华夏第一祖龙”项目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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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0 07: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了对“华夏第一祖龙”项目违法建设的调查结果。他说,近期有媒体刊登“始祖山‘祖龙’项目未环评”的报道后,环保总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调查组赴郑州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该项目确属环评未批先建项目,目前已经停止施工,其环境可行性有待环评后确定。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华夏第一祖龙”违法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始祖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内,项目总投资31118万元。拟建设高29.9米、宽13.8米的龙头,长21916米、高9.9米、宽6.6米的龙身,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砖混结构,配套建设大理石拜祭广场、山门、汉白玉石牌坊、汉白玉九龙玉柱、汉白玉照壁等。目前,已经完成龙身460米和龙头主体建设,并架设了高低压供电线路及配电、供水管线等,其他配套工程均未开始建设。

这位负责人说,2001年底,该项目未履行任何手续即建设开工;2006年12月,因不符合环评审批申报要求,郑州市环保局驳回建设单位呈报的项目商业计划书;2007年3月20日,该项目未继续履行环保手续重新开工。对此,新郑市环保局、郑州市环保局先后下发“责令改正(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建,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否则不得继续施工。目前,项目已经停止建设,施工设施已经部分拆除。

这位负责人表示,该项目的环境可行性需经环境影响评价后方可确定,若评估结果显示其项目环境影响较大,不宜在始祖山森林公园内建设,将责令其恢复环境原貌。

这位负责人指出,当地有关部门今后应在项目审批中加强协调,在未落实土地、环保等手续前不予受理或审批;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新建项目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履行环评手续。特别是针对近年来旅游开发项目建设持续升温的现象,环保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及时查处环境违法项目,规划引导开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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