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期投资(investment in tranches)。在追加投资或分期投资方面,投资基金所拥有的通常是一个权利(warrant或者option),而非义务,也就是说,基金在一期投资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或6个月或12个月或更长——有权选择是否追加投资,即二期投资。重要的是,这是一项权利而非义务,基金可以选择投资或不投资。谈判中也有另外一种情况,即第二期投资是投资人的义务,但它是有条件的,比如当创业团队取得特定的业绩即“里程碑”(milestones)时,投资方才投资;无条件的分期投资是很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