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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视角下的“地摊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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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8 12: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业促进法视角下的“地摊经济”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石子砚(作者其他文章) 日期:2007年03月28日    



文章内容:
  全国“两会”前夕,上海、重庆两市,先后实施“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和“有序开放马路摊点”的举措。上海、重庆、南京、郑州、石家庄……一份份路边摊解禁的地方性文件,引发了一场涉及数百万人口谋生方式及管理方式的大变革。一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变革,即将到来。
  有人说,我们社会的进步,不应仅仅只是体现在GDP的高速增长上,而更应该体现在一些“润物细无声”的细微之处。笔者认为,上海、重庆、南京、郑州、石家庄等现代城市的路边摊解禁,正是这样一个“润物细无声”的细微进步细节。
  现在“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和“有序开放马路摊点”的举措,以及一份份路边摊解禁的地方性文件,则体现出了“权力的弹性”,彰显了民生权利与公共权力的互让性。公权力的“弹性”理论认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并非不可调和。“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惟一的。行政职权的个案使用离不开行政主体的掂量、比较、评估、权衡和决定。这本身就隐含着对公权力的处分。”而现在,这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变革,说明公共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惟一的”。一份份路边摊解禁的地方性文件,其实不也正是行政主体掂量、比较、评估和权衡之后的选择吗?其本身也隐含着公权力的一种自我纠错与处分。
  因此,在这种困境之下,我们应该以就业促进法的视角,来审视和考量“地摊经济”。3月25日,就业促进法草案再次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3月26日《新京报》)笔者认为,如果要想实现秩序的原则与生存的原则的长久的平衡,使“不再一律封杀”和“有序开放”成为公权力的普遍选择,而不仅仅依赖于少数城市的自我反省和自我纠错,则有必要将“地摊经济”纳入就业促进法的概念和范畴,以刚性的法律来实现“权力的弹性”,从而为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的生计,提供一个挡风遮雨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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