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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 转贴被删,扣财富,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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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6 13: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法律版最后一个水帖是3月15日发的。这之前我一般隔天转帖,一般一次不超过3个。

3.15后,我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也就不再转贴了,直至今天,我一个也没在法律版转帖过。

littlekid开始删帖了,将我的财富扣到了-24。我认罚。

但似乎属于“事后罚”,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

建议尽块修改完善版规。

请littlekid和含笑商量一下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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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6 13: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hw8210于2007-03-26 13:13发表的 转贴被删,扣财富,咳~ :
我在法律版最后一个水帖是3月15日发的。这之前我一般隔天转帖,一般一次不超过3个。

3.15后,我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也就不再转贴了,直至今天,我一个也没在法律版转帖过。

littlekid开始删帖了,将我的财富扣到了-24。我认罚。
.......

本来的话转贴就是无法加分的,版规里面也写着
我只是让这个回到事物的本来状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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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6 13: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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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6 13: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不明白为什么只和“含笑”商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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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6 13: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楼主搞错了  我不是版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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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6 13: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littlekid,你做为版主,我支持你的工作。

给大家发个通告吧。尽快完善版规。

含笑显得很为难啊,呵呵。

其实kid前段时间上线太少,对法律版的混乱应当负有一定责任。不知道含笑的版主什么时候能批复下来。其实很希望二位能同心协力,把法律版弄好。

至于财富,扣吧。那个ll999888就惨了,被扣到-300多,人家很可能放弃这个id的。

littlekid,手下留情吧,顶多清零就算了吧。以前没有说不能转贴,你这样扣下去,还是每帖扣4币,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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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6 13: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littlekid于2007-03-26 13:19发表的 :
另外,不明白为什么只和“含笑”商量就可以了?

因为含笑对法律版很热心。他也申请当版主了。而含笑本人在园地的人气也很高,很多人支持他当版主。

其实在kid不在期间,含笑是很关心法律版的,就是他大力反对转贴的。

希望littlekid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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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6 13: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不敢说,我来说:
“一下子扣除300多财富?”包括版块混乱
littlekid 是不是应该负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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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6 13: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hw8210于2007-03-26 13:23发表的 :
littlekid,你做为版主,我支持你的工作。

给大家发个通告吧。尽快完善版规。

含笑显得很为难啊,呵呵。
.......


主观上是因为改版后对论坛不再像以前建书库那样热心了,打击完了之后没啥热情
客观上,前段网络不好,学业又重,也没怎么关照法律版

以后会花点力气,大家多支持

只要发原创帖并积极参见讨论的,一律加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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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6 13: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钱一文于2007-03-26 13:29发表的 :
大家不敢说,我来说:
“一下子扣除300多财富?”包括版块混乱
littlekid 是不是应该负一定责任?


基本上这等于他从转贴中得到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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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6 13: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责任主要还是在我
往后要多留点心在板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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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6 13: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钱一文于2007-03-26 13:29发表的 :
大家不敢说,我来说:
“一下子扣除300多财富?”包括版块混乱
littlekid 是不是应该负一定责任?

钱兄果然令人佩服。

你这样的人学历史,我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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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msdfy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3-26 13: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来的短信中说扣4个财富,怎么一下扣了这么多?怎么也不提前通知一下,说不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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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6 13: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tsmsdfy于2007-03-26 13:40发表的 :
版主,来的短信中说扣4个财富,怎么一下扣了这么多?怎么也不提前通知一下,说不能转?

版规中其实也是写明的,不要转贴,最近转贴越来越厉害,一天甚至有上百帖,所以集中整治下,还请您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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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6 15: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来是新人一个,发现在法律版可以转帖就转了,还以为是勤劳致富的一条路
版版要治理版面我没意见,但这样事后诸葛似乎让人很难接受
既然kid版主都承认自己也有责任了,那么就不该罚这么厉害的
ps:大家可以看看我现在的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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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6 15: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jeamie于2007-03-26 15:33发表的 :
我本来是新人一个,发现在法律版可以转帖就转了,还以为是勤劳致富的一条路
版版要治理版面我没意见,但这样事后诸葛似乎让人很难接受
既然kid版主都承认自己也有责任了,那么就不该罚这么厉害的
ps:大家可以看看我现在的负分

去登记下,然后清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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