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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搭档”欺诈案神秘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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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5 14: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京华时报报道,23日,职业“打假人”杨连弟起诉“黄金搭档”双倍索赔一案,以庭外和解的方式结案。

此案源于“黄金搭档”那句家喻户晓的广告词:“黄金搭档送长辈,腰好、腿好、身体好。”

杨连弟称,2005年初,他花110元购买了“黄金搭档中老年型”产品。随后,以该广告篡改了审批内容为由,杨连弟开始举报。去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称,“黄金搭档”的广告内容多处被篡改,并撤销了与此相关的12个广告批准文号。去年8月,杨连弟再次将“黄金搭档”告到法院。

3月22日,宣武法院庭审此案。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坚称“自己的主张没有错误”。但就在庭审后的第二天,杨连弟突然来到宣武法院申请撤诉,称“双方已经庭外和解”。

昨天,杨连弟称,“具体和解内容,我不便外传。这是协议的一部分。”“打官司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目的的手段,现在我已经达到了目的”。面对追问,杨连弟始终拒绝说出自己的目的,只表示“黄金搭档”已经付出代价。

“黄金搭档”厂家法务人员刘先生表示,“和解,不代表产品或广告语有问题。”据他介绍,是杨的代理人在开庭后主动提议和解。因打官司消耗了太多人力、物力,他们就同意了。对于具体的和解内容,刘先生称“不能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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