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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要变“国语”为“华语”又玩“语言台独”新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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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20: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03-24 01:06
本报特约记者 李纪

  文教领域向来是民进党当局搞“台独”的重灾区。近日,民进党当局对准的目标竟然是岛内民众日常交流中最不可或缺的语言:“国语”(普通话)和“方言”将因此成为“历史名词”。
  拿禁止歧视当借口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行政院”近日完成制订“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将于近期送交“行政院会”审议颁行。有“行政院”官员指出,该草案的立法是“为尊重及保障国民平等使用语言的权利、促进多元文化成长,丰富国家文化资产”。根据此草案,“国家语言”是指“本国族群或地方使用之自然语言”,因此未来台湾将去除“国语”、“方言”的概念,包括国语、闽南语、客家话、原住民语等都将被列为“国家语言”,民众有权使用,禁止歧视。

  此外,草案也规定,政府应办理“国家语言”的保存、传习及研究,对于面临传承危机的“国家语言”,应订定“国家语言”复兴计划,政府机关应提供播音、咨询、翻译及手语等必要手段以方便民众使用。

  鼓励老师讲台语

  事实上,民进党当局推动“国家语言发展法”的设想由来已久,早在2000年陈水扁竞选台湾“总统”时就曾当作重要议题大肆炒作。陈水扁上台后,也在多个场合表示,台湾很多的对立和隔阂都源于语言问题,应立即推动“国家语言”立法。

  为此,台湾“教育部”与“文建会”曾先后推动“语言发展法”,要求将台语(即闽南话)及客家话列为官方主要语言之一,这引发了不少争议,在野党甚至批评此举是“去中华民国化”,“国家语言”立法工作就此陷入停滞,但民进党当局企图实施“语言台独”的动作却一直持续进行着。

  2001年,台湾“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鼓励台湾各大学设立“台湾语言学”或“台湾语言研究所”,鼓励教师以台语或客家话实施“乡土语言教学”,由此拉开了语言“本土化”的序幕。

  2003年2月,台“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迫不急待地抛出所谓“语言平等法”草案,把“国语”改称华语,规定华语与其他13种方言、族语(即闽南话、客家话和11种原住民语)并列为“平等语言”。没过两天,“教育部”又悄悄通令各级学校,废止实施已达数十年之久的“国语推行办法”。此后,台湾“教育部”和“考试委员会”又规定在公务员考试和公文中加重台语等本土语种的分量,借此削弱“国语”的主导地位。

  让国民党疲于应付

  有分析人士指出,陈水扁当局选择此时抛出蓄谋已久的“国家语言发展法”,可谓一石二鸟:

  一是应对即将到来的“立委”、“总统”大选,向“深绿”势力靠近,争取独派力量的支持。众所周知,独派力量向来认为“国语”是“把中国的语言强加给台湾人”,主张废除所有关于“国语”的规定,并把“推崇母语”作为“反抗中国”的一种表现。民进党此次通过“立法”将台语等列为“国家语言”,就是希望借此展现民进党推动台湾“本土化”的努力,“让独派放心,让深绿称心”。

  二是进一步深化“去中国化”进程,借以主导岛内话语主导权。自去年9月民进党力推“去中国化”以来,在岛内引起强烈震荡。特别是今年以来,民进党在“去蒋化”、历史教科书等问题上频频动作,几乎吸引岛内全部舆论焦点,而国民党只能仓促应战,进退失据。民进党这次打着“语言平等”、“文化多元”等国际流行的口号,想让国民党难以开口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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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qnck.cyol.com/content/2007-03/24/content_17101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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