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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一,拿什么再造深圳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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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09: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两税合一,拿什么再造深圳优势?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张媛媛(作者其他文章) 日期:2007年03月24日    



文章内容:
  证券时报记者张媛媛
  全国“两会”期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高票通过。至此,深圳挥手告别“特殊政策”时代,税收优惠这个曾被视作经济特区的最后一个特殊政策,到此终止。
  尽管这部新税法要到2008年1月1日才开始施行,并且有5年的过渡期,但是税制改革与企业发展乃至地区经济休戚相关。新税法成为特区各界以及深圳市“两会”代表、委员们最为关注的话题。
  特区不“特”?
  从15%到25%,跨度不可谓不大,影响不可忽视。税制调整后,全国的目光投向深圳。
  3月19日是深圳“两会”的第一天,深圳市政协主席李德成专门对深圳经济界委员抛出了此话题。 他提出,深圳的产业结构中,主要有高科技企业,传统企业如服装、钟表、珠宝等,大量的还是加工贸易企业,因此,所得税税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都会带来影响。
  “其实深圳早在80年代就开始探索两税合并问题了,现在,这个意义更多的不是两税合一而是与全国水平一致。”综合开发研究院深圳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曲建告诉记者。两税合并后,虽然国家对高科技企业还是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此外对经济特区高科技企业还有“两免三减”。但政策倾斜就这么一点,势必会给企业带来压力。他分析,调整深圳的税率,加上深圳要素价格的上涨速度比较快,可能会影响一部分制造业要搬迁,特别是加工组装类的低附加值的制造业,将受到较大影响,不排除向周边地区搬迁的可能。
  深圳社科院院长乐正在深圳市“两会”期间表示:“总的感觉是,国家对特区的政策优惠已经基本结束了,已经从对部分地区的优惠转变为对行业的优惠。”
  深圳市政协委员、市社科院教授杨立勋则表示:“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为主要特征的税制改革是大势所趋,短期来看对经济特区会有所影响,但是长期来看对特区是利大于弊。”
  “两税合并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的要求。”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南锋认为,税赋调整对深圳企业会产生一定影响。
  三条途径再造新优势
  记者了解到,目前有几个领域或者几方面途径仍然可以获得税收优惠。途径一:高新技术产业仍实行15%的税率,而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占比重比较大,因此,不少企业可以继续享受;途径二:海关的特殊监管区,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等继续享受15%的税率,如果深圳今后按照自由贸易区的方向推进,可能会有更多的区域可享受该优惠政策;途经三:国家在新的所得税制度中,将对高技术、节能、环保、农林、基础设施等产业和创业投资,以及对促进就业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小型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领域的外资企业或资金,仍能够享受税收优惠。
  “当然,这是深圳取消的最后一个优惠政策,而深圳也不能把希望再寄托在获取税收优惠政策上,只能靠调整产业结构的办法来解决。”曲建强调。据曲建介绍,现在深圳的发展已经不依赖于税收优惠政策了。因为现在的经济实力已经5600多亿,属于我国城市当中实力较强的城市之一。最关键的是,深圳是一个外向型的经济,它与上海、天津都不一样,对外贸的依存度十分高。这就意味着,深圳的经济主要靠的是与国外经济的联系,跟深圳竞争的很大一部分是在外国当地享受了优惠政策的区域。
  与此同时,外企迁出深圳的冲动也不是很大。他们现在更加看重产业积聚的效应、这个城市竞争力包含环境、产业集聚程度、区位优势、资源、政府的办事效率等诸多方面,这些仍然是吸引企业选择在深圳发展的魅力所在。在一线城市的比较当中,土地也是他们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能否保证土地的供给,在深圳土地方面综合成本不高,税率的调整对他们来说不是首要考虑问题,所以仍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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