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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 哲人亦待解人期——读《冯友兰哲学生命历程》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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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3 11: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在读金春峰的《冯友兰哲学生命历程》一书。书中的表述是以冯友兰先生的著作展开的,金老师先转述冯先生的著作内容,然后略加增删和补充,并以自己的观点给予肯定与否定。怎么看这本书也只是近似于一本读书笔记而已,里面只是简单依照时间分期而已,没有探究冯先生的心路历程,怎么能以“冯友兰哲学生命历程”为题呢?

再看金老师对冯先生的点评,觉得有很多地方是不甚明了的诠释和一己的局限,但这些却成为了评判冯先生的准绳。摘了“告别玄学与‘直觉’”一章中的若干段落来谈一谈自己的认识。


如金老师说:

在《一种人生观》中,冯先生对“人生观”的论述,内容大致有:人生之真相;人生之目的;活动与欲;中和与通;性善与性恶;理智之地位;诗与宗教;内有的好与手段的好;“无所为而为”与“有所为而为”;人死;可以说涉及到人生的全部问题。而关键之点,则是冯先生指出:惟有理智与理性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手段与基础,因而与科学派所持的大立场与基本方向完全一致。

为什么人生观问题,惟有理智与理性才能解决?因为冯先生把人生观问题说成是“人生”问题,又把“人生”问题说成是生活问题,而非人生意义与价值的问题。人生观本来是指人生的价值及意义的问题,并非所谓生活及其如何满足的问题;但冯先生却如此定义人生观。冯说:“人生之目的是‘生’,‘生’之要素是活动。活动之原动力是欲。……假使人之欲望皆能满足而不自相冲突,此人之欲与彼人之欲,也皆能满足而不相冲突,则美满人生,当下即是;更无所(谓)人生问题,可以发生。但实际上欲是互相冲突的。……如要个人人格,不致分裂,社会统一,能以维持,则必须于互相冲突的欲之内,求一个‘和’。和之目的,就是要叫可能的最多数之欲,皆得满足。所谓道德及政治上社会上所有的种种制度,皆是求和之方法。……道德上之所谓‘和’,正如知识上所谓‘通’。科学上一个道理,若所能解释之现象愈多,则愈真;社会上政治上一种制度,若所能满足之欲愈多,则愈好。”冯先生把“人生观”问题归结为“欲”之最好的满足的方法问题。“人生”即是有欲的这种东西用种种方法、手段满足其欲的活动与活动过程。冯先生这样地以欲的如何最好满足的方法问题为人生观的惟一问题,也就预设和规定了解决的方法只能是科学的而不能是“直觉”的。

加红的文字部分,作者否定了冯友兰先生把人生观的问题看作生活问题的看法。但在笔者看来这一点不是冯友兰的失误,而实际上这种看法正是冯友兰的高明之处。在这里冯友兰先生是以东方哲学的传统,以“行”的方式来验证“知”的部分,是把抽象的观念运用到生活中的来体现和验证的最佳方式。在这里可以看出冯友兰先生是吸取了禅宗思想的精粹来充实自己的哲学思想的。而对于金老师来说,恐怕对禅宗的思想并不甚明了,也就无法体会到冯先生高明之处了。


在后面再转述张君励的观点后,金老师说:

“人生观”是对人生的一种看法。在同一社会内,依此社会制度所规定而享有同一权利,须尽同一义务的人群,对人生的看法,可以完全不同。信佛教者可能以诸法皆空,山河大地、现实生活为虚幻。信基督教者可能以人生为原罪,须敬事与皈依上帝以忏悔罪恶。信其他宗教或持有其他人生哲学者亦会对个人的生命与人生责任、人生意义有不同的看法。因此社会制度与人生观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冯先生以社会制度的问题取代人生观、人生价值的问题而发其议论,显然是不能真正驳倒张君劢的。

在这一段中,我们可以看出金老师把佛教和基督教看作了单纯的信仰问题,即单纯的抽象问题,而忽视了不管信仰的主体是人,人必然要在社会中生活,必要以实际的形同来体现属于自己的信仰。这一点是社会制度如果不能予以充分的满足,也就谈不上人生价值。冯先生并不是在讨论抽象的“以社会制度的问题取代人生观、人生价值的问题”而是在指出怎样在社会制度和人生观之中建立一条通道!


在“告别直觉说”一章中金老师在叙述了冯先生不同文章中对直觉的说法后有这么一句话“这方法,以前冯先生是持反对的态度,现在则转到持肯定的态度。”但从文中前面的表述来看:“冯先生以前对柏格森的“直觉”说,是当作新哲学向国内介绍的。”…… “但在《一个人生观》中,冯先生不赞成张君劢,连带也对“直觉”说进行批判了。”这样的顺序明明是先肯定后否定的。那么“这方法,以前冯先生是持反对的态度,现在则转到持肯定的态度。”这句话明显是表述上的错误了。


在“对哲学与人的看法”一节中金老师的表述:

在《一种人生观》后面附录的《人生哲学之比较研究序言》中,冯先生谈到他对哲学的看法,对哲学与科学之相互关系的看法。冯先生写道:“所谓哲学与科学之区别,在其方法不同。科学的方法,是逻辑的,是理智的;哲学的方法,是直觉的,反理智的。不过关于所谓直觉……顿悟、神秘等经验,虽有其甚高的价值,但不必以之混入求知识之方法之内。无论哲学、科学,皆系写出或说出之道理,皆必以‘严刻的理智态度’表出之。”在这一说法中,哲学是反逻辑、反理智,与直觉、顿悟、神秘等经验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哲学”实际上与玄学是同一个东西。这样的“哲学”在当时就是指柏格森一类的“哲学”。但这段话的后面,冯先生又强调无论是哲学、科学,皆必以严格的理智态度表出之。这里“表出”的一层意思是表述,就是说,即便柏格森那样的哲学也必须清醒地以符合逻辑的理智方法态度表述看法;另一层意思是说,惟有以严格的理智态度产出的哲学,才是真正的能提供人以知识的哲学。符合这一标准的“哲学”,在当时冯先生的心目中就是与柏格森哲学相对立的、以对经验进行逻辑地理智地分析为特征的罗素的哲学,或逻辑实证主义“哲学”、维也纳马赫、彭加烈等人所宣讲的“哲学”。这种哲学,正是此时科学派丁文江、王星拱等人信奉的,也是冯先生此时所采取的。显然,这是很矛盾的。

加红的部分是金老师的分析,而通过得出的结论是冯先生的对哲学的认识存在着矛盾的地方。先说第一处,冯先生的文字主要谈的其实不是哲学,而是“哲学的研究方法”在这种方法中可以是非科学、非理智的,但不能把直觉归入到科学认知的方法中来,作为研究者一定是要用科学的语言来表述直觉的意义。但到了金老师这里把冯先生的对“哲学的研究方法”的态度,转换成了对待“哲学”的态度,由此得出结论是不确切的。

再说说第二处,金老师说冯先生当时的哲学观是和文中提到的几位讲的“哲学”是一样的。但我们细查的话,恐怕是冯先生是各有取舍的。在笔者看来,冯先生既承认柏格森“直觉”的作用,又强调用罗素等人的分析手段来阐释,采用的是一种均有取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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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3 14: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哲学,只因冯友兰为吾老乡,所以关注稍多一些,他的三松堂文集听说很有名,他的一生毁誉参半,因为70年代那场政治风波,他被推向风暴浪尖,受到很多人责备,似乎他的女儿是著名文学家宗璞(?),后来写了一些回忆文章,看到其中冯老先生在“革命风暴”中身不由己任人摆布,不禁替他难过,在那种情况下,是死还是生,确实牵扯到他研究多少年哲学问题。或许哲学和生活还是两码事,因此老舍和顾准舍身取义、郭沫若拍马溜须,冯友兰委曲求全,所谓大人物也不过是普通人,有时候要求高了,就会失落太大。。人有时还是平视的好,说着容易,中国人总不习惯这些~~~~~~~
  谈这些与哲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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