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美自知自己声誉不佳,但又不肯安分守己。于是想着如何能够继续过足世界警察的瘾,又可找到堂而皇之的理由,把杀人放火也变成是维护正义。为此冥思苦想数日,虽憔悴不堪,却仍毫无头绪。遂急招北约各成员。老美一面派爪牙行凶作恶,一面高举标牌于众人面前,问之曰“见否”。答曰“可见也”。便撤换另一标牌。如是反复无数,众人皆疲惫不堪。故而心生厌倦,均暗想:这岂不是又想做婊子,又要立牌坊吗,可是敢怒不敢言。正值此时,老美又举一牌,上书“人权”。众人齐皆曰“不见”。于是散会,皆大欢喜;众人回家吃饭,而老美则独自窃笑不已。从此而后,每每行事,必高举“人权”大旗,以为神通,可以遮人耳目。其实,一叶障目,自欺欺人罢了。
B. 村中有一小家庭,男姓塞,女姓阿。两人也属自由恋爱,结合多年。但因性格差异,家庭纠纷自然也不能免。忽一日,小阿扬言要离家,自立门户。老美对小塞不满已多时,听闻此事,兴奋异常;急冲冲的前去凑热闹,说是调解,实则煽风点火,鼓动小阿离家独立。小塞识破其险恶用心,故曰“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会和小阿好好谈谈的,来解决问题的”。岂知老美被拂了面子,盛怒之下凶相必露,居然径自带了北约众爪牙杀入塞家。理由也是言之凿凿:小塞不肯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妨碍了小阿的自由。这都哪跟哪呀,正应了一句古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