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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人喜欢的26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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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8 08: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长相不令人讨厌,如果长得不好,就让自己有才气;如果才气也没有,那就总是微笑。

  2.气质是关键。如果时尚学不好,宁愿纯朴。

  3.与人握手时,可多握一会儿。真诚是宝。

  4.不必什么都用“我”做主语。

  5.不要向朋友借钱。

  6.不要“逼”客人看你的家庭相册。

  7.与人打“的”时,请抢先坐在司机旁。

  8.坚持在背后说别人好话,别担心这好话传不到当事人耳朵里。

  9.有人在你面前说某人坏话时,你只微笑。

  10.自己开小车,不要特地停下来和一个骑自行车的同事打招呼。人家会以为你在炫耀。

  11.同事生病时,去探望他。很自然地坐在他病床上,回家再认真洗手。

  12.别把过去的事全让人知道。

  13.尊敬不喜欢你的人。

  14.对事不对人;或对事无情,对人要有情;或做人第一,做事其次。

  15.自我批评总能让人相信,自我表扬则不然。

  16.没有什么东西比围观者们更能提高你的保龄球的成绩了。所以,平常不要吝惜你的喝彩声。

  17.不要把别人的好,视为理所当然。要知道感恩。

  18.榕树上的“八哥”在讲,只讲不听,结果乱成一团。学会聆听。

  19.尊重传达室里的师傅及搞卫生的阿姨。

  20.说话时常用“我们”开头。

  21.为每一位上台唱歌的人鼓掌。

  22.有时要明知故问:你的钻戒很贵吧!有时,即使想问也不能问,比如:你多大了?

  23.人多的场合少说话。

  24.把未出口的“不”改成:“这需要时间”、“我尽力”、“我不确定”、“当我决定后,会给你打电话”……

  25.不要期望所有人都喜欢你,那是不可能的,让大多数人喜欢就是成功的表现。

  26.当然,自己要喜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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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9 08: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太过喜欢自己岂不成了水仙花?^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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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9 20: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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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31 16: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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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31 16: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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