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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母语教学[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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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4 20: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比起数学教学而言,美国的公立教育对母语(英语)教学重视得多。学生从进入K年级(幼儿园年级)开始,一直到高中毕业,每天都必须至少有一个小时的母语学习时间。甚至到了大学,一年级和二年级仍然有英语的必修课,假如修完了以后,统考不及格的话,大学仍然是无法毕业的,要重考或者读其它的英语补习课程。很多大学更把英语的八股文写作规定为研究生入学的考试之一,假如无法通过,学生就不能被录取为研究生。

美国的母语教学的主要部分大致分为:阅读,写作,文学欣赏,古英语和口头表达这几个部分。目前,全美有三十七个州都根据联邦政府的“无一孩子落后”法案订立了母语教学的课程标准和统考,因此,母语教学在全国各级学校教学的内容,基本是一样的。

小学的母语教学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基本的写作能力。在阅读能力方面,低年级强调拼音(phonics)的教学。美国不教国际音标,最基本的阅读能力是从通过教学生拼音开始的。Phonics的基本原理是教授学生一些英语(美语)拼写和读音关系的基本规律,让学生可以看到一个英语单词,就能读出来;或者,想到一个单词,就能按照规律拼写出来。另外,通过学习基本读音规律,学生也能集中学习大量的单词。例如, “at” 的读音是其中的A发短元音的音,老师会同时在一节课中教:at, bat, cat, fat, hat, mat, pat, rat, sat等读音相同的词,让学生学会这些词语的意思,另外,当他们看到同样规律的chat,或者flat就能读出来了。

小学二年级以后,通过这种拼音的教学方法,学生们已经掌握了大约五千到六千个英语单词,读一些简单的儿童书籍已经不成问题。(有趣的是,美国的“英语为第二语言”的教学法,也是以这个为目标。完全不懂英语的新移民来到美国,大概两年左右,就可以掌握相同数量的英语单词,达到能基本阅读一般英语读物的能力。反思我们国内的英语教育,由于花太多的时间在钻研语法上,学生学了十年,十几年都是哑巴英语,而且掌握的英语单词奇少,基本无法阅读一般的英语读物。)

由于小学一年级是培养拼音阅读能力的关键一年,所以,假如学生的拼音阅读能力过关了,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就会学习写段落文章了。小学的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都不需要写全篇的文章,只需要写段落。写一段话,能讲出一个故事,或者说明一个事实,就已经够了。

与此同时,学生们会接受阅读理解的训练。小学的阅读理解训练大致分两个阶段。在拼音阅读以后,第一个阶段是decoding and comprehension (解码和理解)。解码是最原始的阶段,学生必须能把句子里面每一个单词都正确地读出来,并知道每一个单词的意思。然而,知道每一个单词的意思,不见得就能明白整个句子的意思,更不见得理解一个段落或者一篇文章的意思。所以,“理解”就是训练学生理解句子或者文章的意义。理解的训练包括句子结构的认识,知识的掌握,语境的认识,以及阅读提示(Reading cue)的掌握等。每一个步骤都牵涉到非常专业的阅读发展理论和相应的教学法。所以,即使在全美国小学的英语老师用的课本不一样,但他们在课室里面做的东西都基本上是一样的,因为他们在教师执照训练的时候接受的阅读教学法训练都是一样的。这个阶段大概在小学二年级就应该完成。

第二个阶段是应用(application),合成(synthesis),和评估(evaluation)的要求。在这个阶段,学生把阅读带到更高一层,开始培养批判性的思维。在“应用”方面,学生必须能通过阅读,找到自己需要的资讯,然后应用在某些方面。例如,学生看着一份如何烘蛋糕的说明,能自己动手,加入不同的材料,调节烤箱的温度,烘出一个蛋糕。在“合成”方面,学生必须能在阅读中找到各种资讯,然后筛选对自己有用的部份,作出正确的判断。例如,从甲地到乙地旅游,可以参加火车团,也可以参加飞机团,看的东西,价钱,酒店,行程,都有不同的地方;学生必须能根据某个条件(比如在多少钱以内),在阅读了全部资讯以后,通过分析和综合,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旅行团。在“评估”方面,学生必须能通过阅读,根据自己的评估原则或者客观的评估原则来评估自己阅读的文章的好坏,或者从文章中得到的资讯的优劣。

在中学阶段,虽然学生需要阅读的数量更大,但因为阅读的技巧已经在小学训练过了,所以,母语教育的重点就在于八股文的写作训练,文学欣赏,古英语以及继续发展口语能力。

在写作训练中,除了教写信以外,美国的母语教学里面没有“应用文”的内容。美国不教学生如何写通告、合同、声明、会议记录、调查报告、新闻报道、借条、请柬、讣告之类的东西。大概这一类东西在美国是属于律师的职责范围,只有律师写出来的才符合法律要求,学生在中小学时代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学会写这样专业的应用文。

八股文的写作训练从小学高年级写文章的第一天开始,一直到大学的最后一门英语课,一直在做。这是美国的母语教育最最重要的一个部份。从前,托福和其它一些针对外国人的英语考试,并没有规定写作(也就是八股文写作)是必考的,结果,中国学生到了美国读大学的时候,大学教师们最大的头疼就是中国留学生不会写八股文。目前,在美国各级大学强大的压力下,终于迫使大学考试委员会在新的托福考试,GRE考试,甚至SAT考试中规定八股文写作为必考部份了。

美国英语的八股文有两个主要部份。首先是规定了文章的种类只能是下面的几个:叙述性文章(记叙文);说明性文章(说明文);定义性议论文;比较性议论文;分析性议论文;反驳性议论文;评估性议论文。因此,在考试的时候,学生不可以写作其它的文体(比如写成诗歌;剧本;小说;应用文;散文等等)。

其次,八股文的格式非常严格,假如格式错了,不管内容如何,肯定不及格。笔者参加过统考八股文的改卷工作,曾经创造了一分钟改五十多份作文卷的“高记录”,原因无它:那些卷子都不及格,根本不必细看内容。简单来说,八股文的格式是这样的:

开头引入段:
1.导出背景(只能用下面的开头方法:故事式;疑问式;叙述式;反问式;交代文章的背景)
2.用一句话,写出作者所有的论点。
中间段:
1.每一个论点,使用一个主题句,在段落的开头说清楚。
2.假如是议论文,使用例证和分析推理等论证方法进行论证。假如是记叙文,在中间段表现矛盾的组织,发展,高潮。
3.假如是议论文,在每一个论点分析完以后要作最后的强调。
结尾段:
1.假如是记叙文,表现矛盾的解决,并突出主题。
2.假如是议论文,再次概括作者的主要论点,并提出做法。

高中对八股文的字数要求是全文至少有五个段落,每段至少有八个句子。

文学欣赏方面,主要是要求学生对某一个历史时代的作家有一个比较深刻的认识。这包括作家的生活和写作经历;作家的作品的风格和文字特点;作家对人物、环境的塑造方式;作家对情节的安排;作品的主题所反映的人文精神等。另外,作品的不同文学形式也在研究之列。比如,诗有什么特色呢?不同诗人,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诗各自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呢?修辞和特别的句子结构的应用对于作品起什么作用呢?都是文学欣赏讨论的内容。学生们从初中第一年开始就看小说的原著,而且,哪些作品必须读过,通常是由每一个州的教育厅规定的,最近,必读作品的考查,甚至被加入到各州的统考里面。

美国的中学母语课本通常是精装的,经常有几千页,非常厚、非常重。有的是按照文体,把同一文体的文章安排在一起学习;有的是按照作家,把代表性的文章选在一起。但是,因为在课本里面,每一个作家只能选入一到两篇比较短的作品,所以,老师通常会规定学生在课外读该作家的代表作,如小说或者诗集的原著。所以,加起来的阅读量是相当大的。

古英语的学习,主要是从莎士比亚时代开始到十九世纪的重要英美作家的戏剧、诗歌、散文的用词,句子结构和修辞表达方式的学习。这部份,主要是知识性的,并不要求学生能“不借助工具书,具备简单阅读古英语的水平”,考试也不会出一段古英语让学生翻译。但是,学生们却必须在学完以后,能写一篇议论文,回答类似于下面的问题:
- 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活着,还是死去,那是个问题。”)这句话出自谁的作品?请先把这段独白完整默写出来,然后写出一篇议论文,论述这句话表现的人文哲理。(某年某州的高中英语统考试题)
(笔者注:这段独白出自莎士比亚的戏剧《王子复仇记》,全文大概是:
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
Whether 'tis nob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Or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And by opposing end them? To die, to sleep—
No more; and by a sleep to say we end
The heart-ache and the thousand natural shocks
That flesh is heir to, 'tis a consummation
Devoutly to be wish'd. To die, to sleep;
To sleep, perchance to dream. Ay, there's the rub;
For in that sleep of death what dreams may come,
When we have shuffled off this mortal coil,
Must give us pause.
我手头没有带参考书,假如记错的地方,请方家指正。)
- 分析下面的诗句是如何使用通感的修辞方式的,并评估诗句的写作方式:
(1)There’s a certain slant of light,
On winter afternoons,
That oppresses, like the weight
Of cathedal tunes...
(冬日的下午往往有一种斜落下来的幽光,
压迫着我们,那重量,如同大教堂中的琴响……)

(2)If love were what the rose is,
And I were like the leaf,
Our lives would grow together
In sad or singing weather,
Blown fields or flowerful closes,
Green pleasure or grey grief...
(如果爱情好像香艳的玫瑰,而我好像它的叶片青翠,
我们的生命将在一起生长。无论天气阴沉或清朗,
处在丰饶的原野或花径;感受绿色的欢乐或灰色的苦闷……)

美国母语教育的口语方面的要求在课程标准里面都非常详细和清楚,不象国内的语文新课标那样模糊。美国的课程标准就不会出现“能注意对象和场合,学习文明得体地进行交流”这样的句子。因为“注意对象和场合”如何测试和衡量?怎么才叫“文明得体”?这都比较模糊。

基本上说来,美国母语教育的口语训练方面主要在下面的几个方面:

首先是自我表达的训练。这一训练包括流利朗读课文;流利背诵文章;有表情朗诵;最后是“解释性口语表达”(interpretative oral expression)。所谓“解释性口语表达”,包括:学生在拿到一篇文章的时候,可以把作者的感情,文章的气氛,通过朗读,马上表现出来;另外,假如是演讲的话,学生可以通过语气,把稿件中的思想感情充分表达出来,跟听众有密切的交流;最后,假如是一个剧本,学生能通过口头表达,把人物的形象充分表现出来;即使不看你的样子,一听声音,就能知道是故事中哪一个角色在说话。

第二,是在小组中口头表达的训练。这一训练包括在小组的环境中,能倾听别人的发言,总结别人的观点,发表自己的意见,口头分析、评估、反驳别人的观点。

第三,是在全班甚至更多人的环境中口头表达的训练。目的是让所有人,一上台,就能当着几百人口若悬河地就一个议题,说上几分钟。当然,也包括训练辩论和演讲的能力。(国内的语文教育大概长期缺乏这样的训练。因此,我们经常在电视里,可以看到一些人在被记者采访的时候“啊……这个这个……嘛……是不是?”了半天,没有说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而电视记者在街头随便抓一个美国人,问某一个问题的看法,都可以得到长篇大论,很有条理的回答。)

当然,美国的母语教师也从小鼓励学生在上课的时候想到什么就说,有问题就问,无须举手,也无须起立。在某一方面,也对学生的口头表达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美国的公立教育在建立的初期,对于语文能力的最低目标是“让所有有投票权的公民都认得字,能明白候选人或者提案的内容,作出经过思考的选择,投下有意义的一票。”经过两百年的发展,现在看来,美国公立教育对于学生语文能力的要求已经远远超越当时的最低目标了。有趣的是,美国的语文老师从来没有对母语教育究竟“姓语”还是“姓文”,或者“大语文”,“小语文”,“人文教育还是工具教育”之类的议题产生过任何的疑问或者争论。美国的母语课,名称也不叫“英语”,而是叫做“英语语言艺术”(English Language Arts)。或许,可以让我们的语文老师们得到一点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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