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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原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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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3 20: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本人大学时的一篇小文,有幸登上学校的“学思集”,现在翻开看看,并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文字甚至干瘪的不禁看。不过,其反映的简单道理,似乎早已被成为大人的我们忘却了,否则,诚信缺失,决不会成为我国目前社会的一大热点讨论,特别在最近几年,我国的股市所发生的一切,就是因为管理者缺乏这个做人的基本准则,从而肆意挥霍筹集的资金,造成无数资金黑洞,结果本人入狱,丢官丢命,众多股民血本无归,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造成中国长达5年的大熊市,并因此捧红了一名台湾学者。也许,这个基本观点,就是这篇小文最为突出的地方。由此我想说,我们的教育体制,是不是应该强化一些什么呢?

   不多说了,下面原文奉上: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几天前报纸上刊登了这样一则报道:某日,一失足落水者拼命呼救,岸上众人围观,却不见一人施救,一位正巧路过的外国小伙子见状立即脱掉衣物,入水救人。待他上岸时,发现自己的衣服手表不翼而飞,围观的人也纷纷离开,小伙子无奈,只好一边摇着头,湿漉漉的离开。

   报道之后,人们纷纷议论,有人骂顺手牵羊者实在没有人格可言,简直丢尽了中华民族的脸;有人评论说这些围观者太无心了,竟然无法发现一个蟊贼;还有人给外国小伙子提意见,说这小伙子也是不小心,怎么就没有留个心眼,先把自己的衣物收好后再救人哪。

   第三种意见根本不用辩,救死扶伤,就要在第一时间出手,哪有时间管哪些琐事呢?第二种有一定的道理,那么多人之中,竟然没有一个人注意保护小伙子的衣物;最根本的,我认为还是第一种批评批到了点子上,那顺手牵羊者真是缺乏良心和道德,做人须知“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啊。

   儿时良好的家庭教育,使我牢牢记住了这条人生准则,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能够将这句话牢记心间并付诸行动的人就越来越少了,就拿贪污腐败来说,哪一个不是因为从小恶到大错,一发不可收拾,不信,请看下面这个司机的例子。

   法制日报报道,在某市,检察机关在查处了一领导的腐败问题后,细心的检查人员发现,此领导的司机也存在着收受贿赂的问题,再仔细调查,司机竟然收受二十几万,真是触目惊心!

   司机一职,在许多老百姓眼里,就是开车的技术员罢了,怎么也能贪得如此呢?据采访司机的人讲:此领导是本市某企业的一把手,很有实权,于是送“人情”的骆绎不绝,他是领导的专属司机,每日见面,说话也方便。那些办事的人接触不到领导,就开始求司机“帮帮忙”。送礼送钱的日渐增多,原来他自己也不敢收,害怕影响不好。一天他发现妻子多了一条项链,问其何故,于是妻子兴高采烈的说,别人送的,并鼓励他“职务之便”,多搞点。起先他还不能接受,可是看着领导每天大把大把的收受贿赂,也就放弃了退掉项链的念头。于是,就像堤坝决了口,司机一点点腐败了,跟领导一样,想办事,先拿钱。直到事发,后悔莫及。

   这位司机在金钱的诱惑下,没有把握好自己,忘却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做人起码原则,一步步走向了不归路。这样的例子简直不胜枚举,可是总有人,在利益的趋势下,将做人的原则忘的一干二净,从小恶到大恶,越陷越深,以至不能自拔,直到人生的最后一刻,才回想起这句浅显的道理,但是,为时已晚了

   社会在进步,在社会进步的同时,我们是否也应该注重自身思想道德的修养,时刻谨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严要求自己呢?

   顺手牵羊者,你应该注意了:不要因为小错不改而酿成大过,须知“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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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3 22: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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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4 10: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被R版发现抢走了饭碗,郁闷!是呀,楼主应该发帖子前好好看看版规,这里的打假专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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