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女性,往往在事业与家庭之间难以抉择,存在着“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尴尬。尤其是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一个“模范”的女性,应该是“温良贤德”,以“相夫教子”为己任的。许多人甚至认为,一个女人如果要想在自己热爱的事业上有所造诣,就不可能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而如果要得到家庭的温馨亲情,就不能在事业上逞强好胜。在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逻辑支配下,人们常常把那些在事业上取得成功的女性称为“女强人”。细究起来,“强人”这个称呼尽管属于称赞词,但却充满了野蛮、粗鲁和霸道之意,毫无美感,其中隐含的是一种“非正常”评价,即使冠以“女”字,也无法掩饰其中的男性偏见。西方也不例外,出自《哈姆雷特》的名句“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Frailty,thy name is woman),把这种社会偏见表露无遗。然而,有许多女性,既非强人,也非弱者,她们在事业和家庭上都取得了成功,莉莲就是其中的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