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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从实践的角度看中医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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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 21: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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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实践的角度看中医中药

  张功耀

  主张保守中医中药的人们,以为中医中药是一种实践的医学。其实大谬!中
医中药没有任何实践基础。那些反对我们告别中医中药的人,总以为我们是在以
现代科学的标准在要求中医中药,其实,我们只是以实践的标准要求中医中药而
已。

  一、中医中药的理论脱离实践。

  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中医中药概念可以还原出它的实践含义。不用举整个
中医中药概念为例,单是“脏腑”究竟是“从形”,还是“从理”,“从理”的
概念应不应该“从形”,至今中医界还没有弄清楚。众所周知,任何表述不清,
指称不清,逻辑关系不清、操作意义不清的“四不清”理论,是没有任何实践意
义的。按照实践的要求,任何“从理”的东西都必须“从形”。数学中的“复数”
尚且能够“从形”(复数可以在一个坐标系上表示出来),医学和生理学的基本
概念反倒不能做到这一点,我们怎么可以断言“中医是实践的”呢?

  中药理论也是这样。在实践领域,香气、臭气、腥气、臊气属于“气”。中
药理论却把寒、热、温、凉也叫做“气”。这四个“气”概念还原到实践领域是
什么含义?在实践领域,怎样对“寒”与“凉”、“热”与“温”进行划分?还
有中药理论的“阴、阳、厚、薄”,“升、降、沉、浮”都是不能还原到实践领
域进行认识的。更不用说那些“奇特”的药引了。什么“成对的蟋蟀”、“陈年
的败鼓皮”、“乌云盖青天的狗”,其实都是严重脱离实践的。因为这些“奇特”
很难在实践中找到。更何况,“成对的蟋蟀”与“不成对的蟋蟀”在实践领域到
底有什么不同,中药理论也从来没有做过任何阐述。如此,我们凭什么断言中药
理论是实践的?

  二、中医中药的“疗效”经不起实践检验。

  实践检验的基本要求,是基于对未来预言的检验。以往的个案不能成为实践
检验的基础。用逻辑学的术语说就是,“过去不能保证未来”。只有在过去成功
的基础上预言一个相同的情形,采用相同的方法上也能成功,才叫做这个方法经
受住了实践的检验。用牛顿力学打比喻。牛顿用引力定律解释潮汐现象和岁差现
象,不能算经受了实践的检验。只有当人们用这种理论预言了海王星,又最后观
察到了海王星,才算牛顿力学得到了实践检验。最近,一直有人吹嘘“针灸可以
让一个植物人苏醒”。这个“有效”个案不能算是对针灸的实践检验。只有当
“下一个”相同的植物人,也能用这个中医生所使用的针灸方法复活,才能说这
种针灸方法得到了实践的检验。可是,至今几乎所有中医界解决“疑难杂症”的
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法,都不能接受“下一个”相同病例的实践检验。如此,有什
么资格可以说,中医中药疗效的实践检验是充分的呢?

  三、中医的立方方法脱离实践。

  中药立方不是从实践中来的,这一点与我国民间草医可以说是南辕北辙。神
农氏尝百草,目的是为了解决饥饿问题,而不是为了解决治病问题。就是说,
“尝百草”不等于“尝百药”。“药”是不可能被“尝”出来的。这一点,我们
许多人都被西汉的儒生欺骗了。更有甚者,西汉的儒生在神农氏尝百草的基础上,
随意扩大,随意标榜,就成了今天我们看到的《神农本草经》。这本书收入药物
数量不多不少正好365味,“以应周天之数”(一年365天)。单从这种选录药物
数量的方式,我们就可以看出,它不是根据实践的方式做出来的,而是随意标榜
出来的。后来中医的立方方法都沿袭了这种恶习,至今没有多少改变。

  中医有一种治疗眼疾的“金克木”理论,简直比直接挖掉你的眼睛还要残酷。
它说,“眼乃肝窍,眼之不明,肝之病也。得金之精以制木,而目之暗者从此明
矣。”这个立方的逻辑是,眼睛是与肝相联系的,眼睛的病其实在肝,肝在五行
中属木,五行之中金克木,所以,应该用“金之精”来治疗眼疾。具体的操作就
是,把铜绿用醋调好,点在眼睛里边。众所周知,铜绿(铜锈)的主要成分是碱
式碳酸铜。由于这种铜盐不容易水解,当它与醋调和时,依然是以固体颗粒形式
进入眼睛的。不用说铜盐,就是任何一种颗粒状的粉尘进入眼睛都是很有害的,
如果清洗不及时,容易引起结膜炎、角膜溃疡、眼睑水肿等。可见,这种“金克
木”的理论不但严重脱离实践,而且,如果用它指导实践,会把眼睛搞得更糟。

  四、中医中药不能满足实践的要求。

  最近10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中草药中毒事件,使得人们对中草药的毒副作用终
于有了新的启蒙。人们已经认识到,中草药不能满足医疗保健中“安全第一”的
实践要求。除此之外,中医中药在满足以下几项的实践要求方面,恐怕永远都是
可望而不可及的:

  1、实践中的“三效”原则。

  所谓“三效”是指治疗方法上的“速效”、“高效”和“长效”。中医经常
标榜“药到病除”。其实,这样的“速效”是根本不可能的。至于实现“高效”
和“长效”治疗和预防,中药就更加不可能。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中
医治疗方法可望达到这个“三效”目标。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就是,中医没有可
靠的生理学、解剖学、病理学、病原学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

  2、实践中的“三小”原则。

  所谓“三小”是指治疗和预防方法上的“剂量小”、“毒性小”、“副作用
小”。众所周知,中医是采取“打散弹”的方式决定它的治疗方法的。大方剂很
多,单味入药的方剂很少。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在缩小剂量方面有什么新的作为。
至于“毒性小”和“副作用小”,因为我国对于中草药的毒副作用的认识还正在
起步,至今还缺乏起码的认识,因此,也还没有为中药设立安全防线的任何实践
依据。这就决定了我国满足中药“毒性小”和“副作用小”的实践要求,还十分
盲目。况且,我国医药产业受“雷公炮制”的思想影响,至今不能执行世界卫生
组织规定的良好医药生产标准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使得我国的
西药生产中至今还渗透着许多中药炮制的方法。西药质量不高,有效成分、副作
用和毒性不能按国际标准进行控制。加上有的西药使用者将“反应大”错误地理
解为“副作用大”,也有的西药使用者不遵守药品的安全防线,用中医的思想和
方法指导使用西药,导致不少人“故意踩地雷”,产生了西药毒副作用比中药大
的心理错误。其实,西药的毒副作用是通过实验测定降到最低了的。如果我们严
格按照西药方法生产,按照西医设置的安全防线用药,比起毒副作用至今不明的
中药来,西药实际上要安全得多。

  3、实践中的“三便于”原则。

  两军交战,不可能指望用传统的中医中药方法进行有效的救死扶伤。这其中
有几个原因,一是作战部队到达一个地区以后,药材资源有限。即使当地有足够
的药材资源,药材炮制也不一定能就地进行。二是服用不方便。三是中药的运输
和贮存困难。因此,中医中药是不可能用于战地救护的。而如果战地救护不及时,
战斗力的损失及其严重后果,就可能是无法估量的。从对战地救护的分析我们发
现,我们必须开发出“便于携带”、“便于贮存”、“便于服用”的药品来满足
战争的要求。战争是这样,日常生活也是这样。一个心脏病突发的病人,生死就
在抢救是否及时的瞬间。如果服用不方便,显然就会耽误急救。遗憾的是,我们
目前还没有发现中医中药可以满足这个“三便于”实践要求的任何前景。

  以上分析表明,中医中药过去脱离实践,现在脱离实践,将来也不可能不脱
离实践。因此,从实践的角度,我们最有理由告别中医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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