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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7 21: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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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行医目前享有的荒谬待遇:
1.当你一脚踏入医院起,你就是一个犯罪嫌疑人了,你行医所做的一切必 须有文字记录来证明你无罪,否则,当你被告上法庭时,你没有记录你就是有罪的.
2.你享有"文字狱"待遇 --即使你没有做错什么,但你书写的病历有涂改或出错,那你在法庭上就一定有罪.(目前还没有发现有任何圣 人书写时没有涂改和出错,包括毛主席他老人家).
3.享有有罪推断待遇:举证倒置,你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 证明你无罪,那你即使真无罪也是有罪的.
4.疾病都有死亡率和治愈率,但对中国医师的要求只有治愈,没有 死亡.如果死亡,那舆论认为就是事故.
5.打人不行,打医师可以.侮辱人不可以,侮辱医师可以.(政府公 安不管,放心打好了).
如果有人认为以上待遇还不错,可以忍受,那你已具备当医师的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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