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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书评介]] 一篇很好的、讨论翻译非文章:丽典·可乐·美酡露——“雅译”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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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7 20: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丽典·可乐·美酡露——“雅译”漫谈
出处:翻译中国 作者:黄维梁

对于翻译,我只有业余的兴趣;向来干翻译,都是即兴,随缘的。翻译中有一种“游击战”,零零星星,不成气魄,却深深地吸引了我,这就是专有名词的中译。翻译专有名词,除了信、达之外,还要雅。雅的意思是文雅,是艺术性。

严复的信达雅之说,我一向不照单全收。信和达当然必要,雅则难说了。把一些雍容典雅、声韵抑扬的商籁体(sonnet)诗歌译为中文,译文自然必须求雅;此雅者,信也。把十九世纪伦敦贫民窟的粗言俗语甚至污言秽语,译成中文,译文就应该求俗了;此俗者、亦信也。

张振玉这样解释严复的“雅”:“求`雅’一项,于翻译文学尤其重要。后起译者,惜多未能了解此意,每以译出原文含义,便已了事。于文字上求琢磨精炼者少。……译文之求美,岂可忽哉!…(见张著《译学概论》,1966年再版本,第25页)张氏所说的,代表了不少人的见解。我的看法略有不同。原文如果是字斟句酌、音韵铿锵的,那么,译者为了忠于原文,译文也必须恰如其份,音韵铿锵;然则,“于文字上求琢磨精炼者”,只是忠于原文而已,只是信而已。张振玉曾举梁译莎剧片断,以说明“琢磨”之重要。莎剧《罗密欧与朱丽叶》第二幕第四景中, Mercutio讥讽老乳母为娼妓时,用的是hare一字。原文是这样的:

Romeo :What has thou found?

Mercutio :No hare,sir.

Hare本义为兔子,俗语有娼妓的意思。显然,这正是莎翁的双关语,是他机智的表现。梁实秋把这段对话这样译出来:

罗:你发现了什么?

墨:倒不是野鸡,先生。

“野鸡”为“野妓”的谐音。“兔子”变成了“野鸡”乃为了“达”;而“野鸡”与“野妓”谐音双关,无非为了“信”。梁实秋译此词,一定颇费心思,在文字上琢磨了一番。张振玉等会认为此乃求“雅”的努力,我则认为只是求“信”与“达”而已。

说得上求雅的,是这样的一种译法:原文平平无奇,可能只是一般的人名、地名、物名等词汇,翻译者精心求美求善,把原文译为音义优雅的中文。这种求雅的译法,注重“包装”的商品尤其重视。最近我读到一则小故事,说汽水“可口可乐”.一名是由蒋彝译出来的。1935年,这种美国汽水要打开中国的市场,乃向当时在伦敦教书的蒋彝请教译名,蒋彝想出了“可口可乐,,一词,“润笔”是15英镑。可口可乐的原名是Coca Cola, coca乃南美产的药用植物, Cola则为非洲产的硬壳果树木。这两个字双声叠韵,念起来非常顺口。蒋彝的中译也双声(可、口)叠韵(可、乐,以国语为准),且在顺口之外,还可口,还可乐,真是了不起的佳译。我曾就Coca Cola字的意义,向香港可口可乐总代理的公关小姐请教。她说Coca和Cola是两种植物的名称,此外似无进一步或深一层的含义。蒋彝为这种汽水译以嘉名,对此汽水的风行,我相信必定有益和有建设性。据说目前为可口可乐广告作一曲者,可得十万美元的润笔。蒋先生起了这样好的千秋万世名,只得区区,似有不值。如果我是可口可乐的总裁,且懂得可口可乐四字的音义之美,那末,当年除了酬蒋先生以润笔外,还应该赠他永远免费喝可乐,以为润喉。李白受唐玄宗赏识,御赐美酒,处处免费,从润笔到润喉,这是有先例可援的。

香港的汽水,还有很多种牌子,“屈臣氏(Watson's)只译其音(中译使人不妨然想到“屈服的臣子”,这与汽水何干?)“玉泉” (Schweppes)只胜在其义,都不能和可口可乐相比。“绿宝”(Green一Spot)字前义后音,颇有可观,但这种橙汁汽水是桔红色的,名则为 “绿宝”,文与质未能一致。“七喜”(7-Up的译法纯取意义,以“喜”译Up,是神来之笔。Up有在上、向上、奋起等意。然而,如果把它译为“七上”,则读者饮者必会想起“八落”,那就注定是败墨了。\"百事可乐”(Pepsi Cola)的pep是活力之意,中译音义俱佳,奈何有可口可乐之美名在前,后者不承任第二是不行的。

由汽水到洋酒,我们自然会想起法国的一种白兰地酒“百事吉”(Bisquit)。不少香港人非常迷信数字,“三”(生、生长、生气)和“八”(发财、发达)二字值万金。单单一个“八”字的私家车车牌,拍卖时叫价竟高达十万港元以上。“七”(吉,吉利)这个数目也受欢迎。“百事吉”者,百事大吉也。何况粤音`”百”与“八”相同,更增身价。我是香港人,未能免俗,过年过节,送礼自奉,不加思索地必买此酒。我饮酒只属“小溪量”,连刘绍铭所说的“如半仙”也不够资格。口舌鲁钝,分辨不清各种白兰地的芳气或芳味,对任何名酒,不问酒,只求名;自忖如此这般,实为明智的选择。

有口种风行香港多年的白兰地,以法国名将为牌子。我总嫌它的“拿”字欠雅\"破\"字不吉;而那些迷信的香港人竟然选中它,使我颇感诧异,可能醉翁之意真在酒,不在名吧!这种酒的名字有三个音节,如果让我试译,不妨去其第一音节,而成为“保龄”和“宝力”。虽然不能和那“可口可乐”、“百事吉”媲美,至少译得平稳。香港有一条街道,名为“德忌笠街”(D.Aguiiar Street),“忌”字已是顾忌,还要“执笠”(生意失败之意),我怀疑这是香港早期的师爷和政府开玩笑的结果。年前当局“移风易,把\"德忌笠”改为“德己立”面目顿然一新。刚才说的法国某名酒,未知会不会见贤思齐。

洋酒的中译水准不一,汽车亦然。本田(Honda)的Civic,香港译为“思域”,仿佛是个哲学名词,太莫测高深了;台湾译作“喜美”,喜气洋洋,美丽可人,有新婚佳人的联想;“喜美”车身娇小,似乎最合年轻的小夫妻使用。美国最豪华的大房车Cadillac,香港译作“佳特莉”,音好,意头也好,不知道台湾译做什么。相对而言,英国的皇牌轿车Rolls Royce,香港音译作\"劳斯莱斯”,就没有什么意义。我最欣赏的是Mercedes Benz的中译“平治”。这两个字马上使人联想到《大学》所说的“……齐家、治国、平天下”。平治汽车是身份的象征,车主非富则贵,即使不是国家、天下的领导者,至少在治、平两方面有些参与。“平治”是香港的译法,台湾则译为“朋驰”,意义大为逊色。与平治同为德国名车的BMW,香港译为“宝马”,盖取B与M的发音也。现代的名车,就是古代的宝马,杜甫诗所咏的“竹批双耳峻,风人四蹄轻;……骁腾有如此,方里可横行”(见《房兵曹胡马》)就是了。

汽水、洋酒、汽车都是商品。商品的中译,音义俱佳的还有很多。二十几年前,我在念初中的时候,曾参加日本Ricoh表的“征求译名”比赛。我从香港一间高级裁缝店“造寸”(英文名字是Johnson,中英文可说天衣无缝)取得灵感,把当时要打开香港市场的新牌子译为“厘确”,意谓准确到秒厘不差。结果我落选了,被选中的译名是“丽确”;又美丽又准确。我服输。后来“丽确”牌的摄影机和影印机也面世了,而译名也沿用至今。说到影印机,美国的Rank Xerox,香港中译为``兰克施乐”。如果要我来译,我会把Xerox翻作“悉录”,也就是全部记录的意思。有一位前辈译作“全录”,据说因为上海话的“全”字与Xe的音接近。

外国商品中译包含“乐”字的太多了。台湾把Arrow牌衬衣译作“雅乐\",这样译远胜于香港的\"鸦路”。二者的分别,好比“阿芙蓉”或“雅片”之于\"鸦片”。专卖牛肉包的世界性快餐店McDonald’s ,台湾译作“麦当乐”,香港则为“麦当劳”。它有一“句口号 “You deserve a break at McDonald’s\",香港好像译做“而家要叹番吓”(现在要享受一下)。这句口号,和香港长寿电视节目《欢乐今宵》的主题曲歌词一样意思:“日头猛做,到而家轻松吓”(白天拼命工作,现在轻松一下)。光顾McDonald’s的,很多都是劳动的大众, 美国、香港莫不如此。“麦当劳”则着眼在\"劳”,“麦当乐”则着眼在劳动后的“乐”(“叹”也)二译各有千秋。香港有一条街道叫做“麦当奴道”,后来改称 “麦当劳道\",不知是否受了牛肉包快餐店的影响。“奴”字之劣,不言而喻。“当劳”与当奴,一字之差,而意识形态谬之千里,可不慎哉!

文学上专有名词的中译,用心若不同,差别也很大。 Hugo之为“嚣俄”抑为“雨果”,一鄙俗,一风雅,截然不同; Yeats之为“夏芝”抑为“叶慈”,一年轻,一年迈,形象殊异。T.S. Eliot一般译作“艾略特”,但有恶作剧者翻为“爱利恶德”;这位英美诗宗,如果懂得中文,当年应考虑以诽谤罪兴讼。也有人译作“欧立德”,意即在欧洲立了德(此为三不朽之最高者),焚香顶礼之情,跃然纸上; Eliot九泉下有知,能不慰然欣然?意大利的大诗Dante,被译为“但丁”,不知始于何时。这个译法已在中文里通行无阻了(反而Milton,Tennyson等无固定译名),然而,我一向不喜此名。如果译作“旦霆”,表示气魄宏大,成就辉煌,似可被考虑。但丁(这里还是照约定俗成的名称)九岁时邂逅一位美丽的小女孩,自此梦回神萦,一生难忘她的芳名是Beatrice,论者认为正确的音译是“贝阿特丽彩”,这样译准是准,却太长了,不如简化成“贝彩”可好?我对另一个芳名的中译也有意见,希腊神话中, Muse是掌管诗、音乐和其他艺术的九位女神之一,一般译作“缪司”。如果要重译,我会毫不犹豫地用“妙思”一名:艺术当然离不开美妙的想象!数月前,西班牙诗人Jorge Guillen逝世,他的中文名字“浩海归岸”甚有佛理,也正好用来做挽词。

这个妙思翩翩的中译,出自一位现代诗人的手笔极佳!“旦霆”与“贝彩”是Firenze人,这个文化名城被徐志摩译为“翡冷翠”,译名甚得诗人名土欣赏, “怫罗伦斯”一名被冷落了。胡适把康乃尔大学的所在地Ithaca美化为“绮色佳”,和“翡冷翠”有争艳之势。威斯康辛大学的所在地Madison,原名相当平凡。该大学的一位中文教授译作“陌地生”(陌生地、陌地的书生……),游子他乡的苍凉情怀,可触可感。这就像冰心留美时把湖译成\"慰冰” (Ltake Woburn?)一样,使人神伤。Madison有湖名为Mandota,被一名女作家译为“梦斗塔”,充满少女情怀;也有译作“梦到他” 或“梦到她”的,意谓少女怀春,抑少男多情?就随你去作“感情的移人”(empathy)好了。

至于Iowa一地,译名更多。有一阵子,“爱我华’’一词相当流行。在异国深造的中国留学生(Iowa Ciiy是Iowa大学的所在地),仍念念不忘爱中华,其情可敬。不过,如果长期留美且一切祟美,同时却把“爱我华”挂在口边,那就是一大讽刺了。也有人译作“依阿华”、“艾奥华”、“爱奥华”、“爱荷华”的,可说百花齐放。中文大学新亚书院有一室名,译法则定于一尊,那就是供校内教师阅览沉思的“丽典室”,英文是最平凡的ReadingRoom。这个中文名字由一位国学名家所取:“丽典新声,络绎奔会”,语出钟峻的《诗品》。这个译法,可说典雅之尤了。

对专有名词的中译.虽然零零星星,似属小道,是“游击战”;但译者非“游于艺”不能奏其功。商品的中译要雅(文雅、艺术性);诗人文士别有会心、情有独钟的专有名词,译起来更要雅。借“译”抒情言志的,要雅虽然不易,但顾虑少,甚至没有;为商品中译的要雅中有俗,容易为一般大众接受,有时绞尽脑汁,也不一定可得嘉名。话说有一种葡萄牙出产的著名rose红酒,以“蜜桃红”为名。它是香港人所谓的餐酒(table wine),一边进餐一边喝的,以别于餐前酒如马丁尼,以及餐后酒如白兰地。餐酒必须略带酸味,才能刺激食欲,而“蜜桃红”一名太甜腻了。香港的代理商为了求得佳译,特向最高学府的翻译专家请教,请教时奉赠这种名酒两大箱以启妙思,以增灵感。翻译专家及其同事,一边斟酌,一边椎敲,最后认为“芙酡露”一名音义并美,喜不自胜。美酡者,美丽的、微醉的、红晕的容颜是也,“贵妃醉酒…时出现的美酡是也。在向代理商宣布妙思的结晶之前,翻译专家及其同事再来一次品质检查(quality inspection),谁知这一检查,竟变为自我查禁(self-censorship)。原来再三朗读之后,发现“美酡”与粤语 “末妥”(不妥当)同声异调;向那些迷信的香港人劝饮“未妥”的酒,自然大为不当不妥了。翻译专家只得一声抱歉。把还没有喝完的美酒奉还,表示有辱使命。

把平平无奇的一词片语,“雅译”为音义俱佳的中文,是对译者的一大挑战。上文所举的,只是一时想到的儿个例子而已。向来研究翻译的专家,对这种“游击战”“游艺战”似乎缺乏讨论。

(手边有最近一两年出版的思果《翻译新究》、乔志高《听其言也——美语新诠续篇》、宋淇等《翻译丛论》,以及《明报月刊》84年4月“轻松风趣谈翻译”专题,都不涉及。)本文之作,纯然为了抛砖引玉。希望各位专业前辈和高明,尽量补充提供典丽的、读之可乐的翻译,同时对拙作\"末妥”之处予以指正。

备注:文中有些译名是港台译名,请读者注意同大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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