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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交钱就获奖,“奖骚扰”泛滥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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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6 09: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钱就获奖,“奖骚扰”泛滥谁之过?
www.zjol.com.cn 2006年09月1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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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前召开的海南省诚信纳税企业座谈会上,许多企业反映,这些年对企业的评奖活动名目繁多、五花八门,一时间到处评比,遍地是奖,甚至有许多评奖活动是收费的,少则2000元,多则2万元。(9月13日《工人日报》)。

  按理说,组织评奖活动的目的是对社会、国家以及广大百姓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的奖励和鞭策,给社会树立一个公信力很强的标杆,对大众起到导向和示范作用。但现在,在普遍追求“效益”和金钱的氛围里,已经使一些在过去公信力很强的评奖活动失去权威。类似海南的情况,在全国具有普遍性,并且已经长期存在。评奖五花八门,要钱种类繁多。过去正常的先进企业、先进个人又增加了许多变种,只是冠以“十大”名义的就数不过来。年度、季度、五一、青年、老年、名牌、明星、杰出、优秀等名堂相当多。同时变种出的“超女”、小姐、模特等各种竞赛、比赛活动也已经开始蔓延开来。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类评奖活动失去其真正意义是不足为奇的。

  交多少钱就获什么奖,一些评奖活动演变成了部分机构用来创收的工具。这样的评奖活动,不仅给企业带来负担,也让高尚的荣誉变了味,导致评奖活动的公信力下降。同时,其他乱七八糟的比赛、竞赛活动,也在提倡一夜成名、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价值取向,严重影响了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这主要是有关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治理不彻底的原因。建议有关部门刹刹这股歪风。首先,规范评奖活动,哪些单位有资格举办评奖活动,必须有严格规定,并向社会公布名单。其次,压缩有权评奖单位的评奖数量。一年最多一次,甚至两年、三年一次。物以稀为贵,这样得到的荣誉价值才高。再次,所有评奖活动一律不能收费和变相收费。一旦收费评奖,奖项的价值就变了味,这种活动的公信力也就值得怀疑了。最后,各个单位、企业和个人,必须提高鉴别能力,对于收费项目的评奖活动,必须多一个心眼,尽量拒绝参加。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付瑞雪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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