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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原创】] 《疯狂的石头》:与法律无关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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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19: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疯狂的石头》:与法律无关的“疯狂”?

(原刊于《法制早报》2006年8月26日,发表时有改动)

                                          

一部没有明星净是新面孔的电影,一个没有任何高深道理用各种方言粗口讲出的故事,一幕在罗汉庙香堂、香堂隔壁小旅馆、香堂下面下水道和上面通气孔转来转去很少变换的单调场景,一部300万的小成本制作,短短一个月间就席卷了1600万的票房。对于一部商业片来说,票房就是成功的代名词。所以不管陈凯歌多么酸溜溜地说“我从来不看这类小成本的片子”,不管小资阶层的影评人对草根大众的品味怎样不屑,《疯狂的石头》都值得认真对待。

这也是一部充斥暴力犯罪的电影,一部各色人等尽显英雄草莽唯独警察很无能的电影,一部让人看到真实生活的困苦也让人对法律和秩序绝望的电影,所以它也是一部值得法律人深思的电影。

《石头》票房何以疯狂:DVD元素与草根文化的快节奏融合

说老实话,我不太喜欢情节性太强的电影,中间少看几分钟,可能就遗漏了故事的重要环节,再频频使用倒叙、插叙和蒙太奇,看的时候就更是不能走神了。《疯狂的石头》恰恰就是一部这样的电影,用北京人的话讲,这是一部处处抖包袱、用尽了心思的电影,情节之间有很多细密的前后关照。看第一遍的时候我有点漫不经心,到第二遍我才看明白,一开始的剧情就是精心安排的:那个从天而降给包世杰惹来大祸也解救了被困的盗贼更救了警察一命的可乐罐,原来就是谢小盟在缆车上被高跟鞋狠狠踩了一脚以后失痛扔出缆车的。看来要很用心地看才能看到它所有的好看之处,这是对编导智慧的应有的尊敬。

和陆川一样,宁浩也是一个熟读DVD的新一代导演。这部片子里能看到太多似曾相识的东西,太多的巧合让人想起《两杆老烟枪》,倒叙式的交待让人想起昆汀塔伦蒂诺,几路人马算计同一个目标让人想起《十二罗汉》,肮脏不堪的马桶让人想起《猜火车》,突然变焦的镜头让人想起《寻枪》。靠DVD滋养的新生代导演不仅是精通DVD元素的熟练读者,他们也很少对学院派的迷信而更多对主流的调侃,因为DVD在中国本来就是一种属于草根的文化。这部片子要比《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更喜欢恶搞,从《碟中谍》到千手观音,从好莱坞到央视春晚,都没能逃脱放肆的调笑。一位朋友告诉我说,谢小盟在前半段的造型完全是模仿日本影圣黑泽明,我想起了N年前看过的黑泽明照片,果然没错,不禁也忍不住大笑。

情节太复杂的电影当时是好看好笑的,看完笑完就够了,这就是导演所要的效果。至多它还能像《无极》那样留下一两句 “你剥夺了我做一个好人的权利”这样的经典台词,渗入到人们日常的语言,直到下一部流行电影的台词来取代它。我相信“你剥夺了我做一个好人的权利”很快就要被“别摸我”、“与爹地斗其乐无穷”、“你这纯属道德问题”完全取代了,谁知道下一批流行语会是什么呢?看完过不几天,翡翠真真假假换了几次的细节,我就已经记不起来多少了,只记得最后戴在女朋友脖子上的那块是真的。太刻意设计的故事,总是难以铭刻在人的记忆。我甚至感到很荒诞,觉得黑皮说的话真有道理。就那么一间门都关不上的破庙,就那么一群临时召集赶鸭子上架的保安,里边还有一个想到梁上吊死过人就吓得要出去的四眼,就那么一些东拼西凑根本不够专业水准的安全设备,就那么一个连枪都没有、窝囊得要命、闪光灯晃一下眼睛就被人掉了包的保卫科长,犯得着这么兴师动众吗,拿锤子一砸抢了就跑不就完了吗?夜行衣、望远镜、红外线、钢丝吊索,用得着这么复杂吗?这片子里的香港大盗似乎是成心编出来寒碜老外的,道哥带的一伙小贼更像是看多了黑帮片和漫画走火入魔照着教材新练手艺的。好看归好看,但却多少显得有些故弄玄虚,只是为了好看而好看。不过也许我所感到的这种荒诞,恰恰是编导所要言传的效果。

然而它终归是好看的,不仅仅因为精心编织的恶搞式幽默、暴笑的台词和快节奏,还因为对底层中国人生活的真实记录。包世杰的女朋友把大巴车一天运营收到的所有零钱哗哗倒了出来,告诉他“卡里也只有两千多了”,这是一个从天飞降的可乐的代价,而这个落魄的警校毕业生,已经被工厂拖欠了整整八个月的工资四千八百元,折合每月六百元。三宝是保卫科长忠诚的兄弟,他估计每个月还拿不到六百元,他的家在破败的小巷里,妻子卧病在床很久了,年迈的外婆在家里照料孙媳,念叨着两个月的医药费五百多元厂里什么时候能给报。山城的棒棒军是最艰苦的体力劳动者,他们看着保卫科长送来的满盆烟酒,每人伸手拿走自己的一份,还发出由衷的赞美“这是文明执法”。廉价的小旅馆,态度恶劣的女服务员,污浊不堪的公共厕所,穷街陋巷摇摇欲坠的工人棚户,还有每天必买期待奇迹出现的福利彩票。另一侧是拔地而起的摩天大厦,衣履光鲜的暴发户和他们的香车美女,纸醉金迷的会所和毫无良心的拆迁。这是几乎每一座中国城市都有的众生相,这是真实的中国的当下,没有雾气遮盖,就在明媚的阳光里。每一年我们走过很多城市,它们几乎都那样没有个性,同样的建筑,同样的衣衫,同样的户外活动,同样的平常人的面孔,同样的不容易的生活。如果它们还有个性,那就是各地不一样的方言口音。重庆是一座还算有个性的城市,因为这里有山有雾有江有缆车,但是《疯狂的石头》里你能听到来自中国各地的方言,重庆话、青岛话、北京话、唐山话和广州话。这不仅是一部还算成功的娱乐片,也是一部当代中国的真实社会记录,不仅仅属于重庆。

众人皆狂警察不狂:“疯狂”与法律无关?

但这是一部与法律有关的电影吗?乍看上去,没人能否认它与法律有关。盗贼乔装搬家公司光天化日之下把一个家庭洗劫一空,诈骗犯用伪造的可乐罐在公共汽车上演戏行骗,初到城市的外地人稀里糊涂就被人偷走了行李,绑架犯给亲人打来电话要挟钱财。这是每一座城市里都司空见惯的罪恶,甚至我们自己都曾有亲身经历。然而法律不仅仅只应该在交通肇事和刑事犯罪的时候在场。有几群人在为一块成色很高的翡翠而疯狂,曙光玉器厂的保卫科长和他带领的保安们,道哥和他带领的兄弟们,大发集团冯董事长和他的喽罗以及他们从香港请来的国际大盗。他们的疯狂数度交锋,遭遇战都打得很热闹,但是他们的疯狂最后都落了空,在他们的疯狂缭乱前行的时候,法律似乎一直都不在场。

在片尾的收场,玉器厂被晚节不保的厂长谢千里卖给了大发集团,包世杰苦苦履行的责任落空了。道哥没有拿到真翡翠,仓皇地撞死在了车轮上。冯董用百步穿杨的弩射死了秦丰收,被恶搞了一整场戏的国际大盗麦克窝火已极,终于要显出专业化的本色,用飞刀干净利落地杀死了冯董。一个二百人的厂子就这样说卖就卖了,片尾冯董宣布这个消息的时候,工人们就坐在台下,他们不知道谢千里为此换来了几层楼所有权的横财,他们脸上还带着期待的表情,以为那座将来盖起的酒店式公寓会和他们有什么关系。那个操着大刀动不动就对儿子大打出手的老厂长,他也许是一个一生奉公守法的老实人,也有老实人的良心和责任感,但也许这个小厂的破产是因为他的无能,也许儿子荒唐无行是因为长期遭受他的家庭暴力也缺少管教,然而他却掌控着二百多人的命运,也继续用暴力放纵自己的儿子。一直到这个疯狂的结局,我都没有看到法律的在场,职工代表大会、造成资不抵债的责任、兼并的法律程序,所有这些我都没有看到。

这部电影里你几乎看不到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包世杰在警校学的是刑侦,他在用他有限的刑侦知识履行看护翡翠的职责,他是一个正直的人,他相信完成了这个任务翡翠卖个好价钱工厂就可以开工,自己也可以拿到拖欠八个月的四千八百元工资。然而他只是正直而已,他的正直就像很多朴实的底层人一样,源于天然的道德情感和对生活的直观体认。他相信他学到的刑侦知识,尽管在看护过程中翡翠已经被轻易掉了包。但他似乎并不相信法律,撞车的时候他直截了当地告诉交警要私了,厂子最后被卖了,他也只是搅局闹闹而已。他擒住了国际大盗麦克拿到了嘉奖,前列腺炎不治而愈,他作为男人的信心恢复了,对他来说这要比法律更为重要。

警察似乎只在开头和结尾出现过,但他们也都不相信法律。电影开头部分,道哥和黑皮、小军搬家行窃刚刚出了单元门洞,就遇见交警在搬家车前执法。黑皮举起了钉锤,就在那一刹那,包世杰的面包车撞上了秦丰收的宝马。警察走开了,运营证还没顾得上看,甚至都没来得及开罚单,搬家公司的车违章停放,远不及宝马的被撞来得更紧急。“是公了还是私了”,这话就像生意人的话一样平淡而直奔主题。当事人选择私了,对警察来说,这也许就意味着少了一桩生意。而与此同时,一伙盗窃犯已经侥幸逍遥法外。结尾部分当冯董被迈克干掉以后,警察神不知鬼不觉地大批出动了,用国际刑警式的先进布防在电梯外守候。一个巨富的被谋杀会很快引起警察的关注,如果谢小盟在皮箱里饿死了,警察什么时候才能发现他的尸体,虽然他们已经知道了他的失踪?法律在警察手里,更像是一桩生意,而生意对没有资本的人总是无情的。

似乎有一个人真的相信法律,那就是盗贼头目道哥,他的情人和谢小盟私通了,他在愤怒之下打电话向律师咨询:“我们是没结婚,可是我们有真感情啊……结了婚都没有人管,还有没有王法?!”这是借盗贼之口说出的反讽,在这部以“疯狂”命名的电影里,法律即便在场也是一个没有情感的机器,而且是一部运作很低效率的机器,警察和律师像做生意一样操纵着它,形形色色的人们像讨价还价一样预测它的笨拙反应,而能够预测它反应的仅限于社会(无论是正式的社会还是隐藏的黑社会)里有身份的人。这部电影里有很多无名的人,就像那些坐在台下的工人,他们甚至不能预测法律机器的反应。在这部看似疯狂其实真实记录社会的电影里,法律是最不疯狂的因素,交通肇事、拆迁、国有企业的出卖、光天化日下的罪行,法律面对他们都很低效率也很冷静。没有人会为它的低效率生气,因为人们早已习惯了,但是盗贼道哥愤怒了,因为这时他不愿意自己杀人,他希望法律为他杀人。这真是一个绝妙的反讽。

疯狂世界的秩序:法律人的信念

看到片尾我想起了一段往事。重庆是中国著名的“雾都”,一位朋友说过他去雾都的观感,清晨起来,沿着城市的山路散步,越走雾越大,慢慢什么都看不清了,就不敢走了,怕不熟悉路失了脚。待在一个地方百无聊赖地等雾散,也不敢乱动。后来雾渐渐散了,慢慢能看清了。他惊奇地发现,自己身处一片江边的平地,很多人在这里作早锻炼,有一位老先生就在他面前打太极拳,看来已经打了许久了,这老先生就在紧挨他的地方伸胳膊动腿老半天,愣是没有一下太极拳打到他。《疯狂的石头》里有太多活生生的人在做和法律有关的事,然而法律对他们的命运都漠不关心,他们和法律近在咫尺,却没有和法律真正地相遇,就像我的朋友和重庆雾中的太极拳。

《疯狂的石头》不是一部要讲大道理的电影,如果要去发掘其中的微言大义,可能就成了对这部以恶搞见长的电影的恶搞。但你能在其中读到朴素的道理,对秩序的期待是朴素的情感,对朋友和组织的忠诚是朴素的情感,善恶报应也是朴素的情感。片中有一段细节,电视播报新闻,又有一个警察因公殉职了。这不是一部谴责警察的电影,它无意谴责任何一个真实的人,它只是不经意地记录了当下社会的无秩序。

疯狂与法律是无关的,生活中更少有这样巧合频出的疯狂。但真实的人是要与法律有关的,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抢劫、行窃、诈骗、绑架、违约和企业兼并,这些似乎都是和法律有关的,然而一部低效率运转的法律机器,永远都和真实的人没有关系。当秩序被破坏时,法律不是一部万能的机器,法律所能做的只是万不得已的救济。如果你签了一个合同,你当然希望对方如约履行,如果要等到对方违约再起诉要求赔偿,很多时候这都是一个糟糕的结果。法理学家卢埃林把这个结果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因为对方违约而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可以更准确地描述为:如果对方没有履行承诺,你可以起诉,如果你请了一个不错的律师,你的证人或陪审团也没出什么问题,而且你放弃了四五天的时间和10%或30%的收入,等上两到二十个月,你可能会等到一个判决,赔偿数目远远低于履行合同所能带来的价值——而这个数目,如果对方有偿付能力并且没有隐匿财产,你可以通过进一步的正当程序得到,还因为延迟贬值了6%”。

没人认为法律是万能的的,人们可以不指望法律的万能,但人们应该可以指望法律正常的反应,无论自己贫富贤愚,也无论自己哪一种身份地位。一个有人情味的警察、律师或者法官,虽然他们不能满足当事人的最大预期,但却可以在无形中重建一个人对生活的信心,也加速人们重建对这个世界的信心。多一点对人的疾苦的温情,多一点对职业的敬畏,多一点一视同仁的耐心,即便法律在这个世界里能做的事有限,这也仍是法律人应有的信念,它应当永远守护在法律的城邦里。

电影的结尾温馨感人,包世杰和女朋友坐在江边,他们的表情和身上的衣服一样朴实,他把翡翠挂在了她脖子上,告诉她这是假的,女朋友笑得很开心,因为她并不介意石头的真假,她只介意心上人爱心的真假。看到这一幕我也笑了,无论法律是否处处在场,无论人们是否相信法律,世界自有自己的秩序。所以我这个法律人观众并没有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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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22: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野人说sonia大姐对电影很是喜欢,也看了不少,看来真是不假啊。
那个石头还是没有看过的,所以不敢说其他的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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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22: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从一部貌似闹剧的片子中看出这么多门道,真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啊!!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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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3 05: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的时候就是觉得好笑,没有想过这些大道理,看来是我已经麻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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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3 12: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索尼亚还能偷闲写篇电影评论,佩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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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3 18: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评析得透彻,许多朋友都看了两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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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5 02: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只能做个网兜,能兜多少算多少,总比没得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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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5 21: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厉害!
oliver197411兄,你的头像上的小孩太可爱了!!!

好惹人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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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5 23: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VCD、DVD亚文化圈的形成是怎么得来的?嘿嘿
石头如果反讽的更激烈一些,估计,可以列为特殊时期的经典了
宁浩做过工人,工资也很微薄,这层体验是一些所谓大盗演永远收获不了的

另外
国内的编剧水平也该往上上一点了,不能老停留在皇阿玛电视剧的水平,大众得了审丑疲劳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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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6 11: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我家宝宝独一无二的照片,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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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流觞501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9-16 13: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好长呀,看来写影评也得下一番功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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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6 16: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朋友约写的命题作文,因为要占一整版,要求就是这么多字。交稿以后,可能我写得太尖锐了,不适合发在一个名为“法制”的正面媒体上,朋友不好交差,临时删了很多,加了很多义正词严、维护法律正面形象的话,哭笑不得。不是说人家加的话写得不好,而是那些话我实在写不出来:)一篇很失败的命题作文

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看见过这样一件事,傅国涌出了一本书,有一个读者来信,说不相信里边有些话是他说的,但那些话他真的没写过。他这才买了一本翻,果然看见那些话,就打电话给编辑理论,编辑说傅先生我非常仰慕你,也非常欣赏你的文章,但是我如果不那样改一下,你这书根本就出版不了,我这是为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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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6 16: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的透彻,独具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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