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美国的学术案件值得我们深思。1981年,芝加哥大学历史学博士、普林斯顿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戴维•亚伯拉罕的专著《威玛共和国的崩溃》由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受到美国历史学界的许多好评,普林斯顿大学也准备长期聘任亚伯拉罕为被本校教授。就在此时,在耶鲁大学作研究的德国历史学家亨利•特纳指出,亚伯拉罕的著作臆造证据,以成己说。不久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费德曼教授也连续发表几封公开信指出亚伯拉罕有心作伪,此事在美国学术界引起悍然大波,就连《纽约时报》、《时代周刊》也刊登大幅篇章加以报道。最后美国历史学会出面表态,亚伯拉罕被逐出历史学界,以四十多岁的年纪改学法律。这就是著名的“亚伯拉罕案件”(David Abraham Case)(见贺卫方《再谈教授与书》)。这也只是造点假,就被开销。与中国的许多教授们整段整本的抄、师傅徒弟一起抄,比起来可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可以预测这样的案件发生在中国会怎样,各种媒体不让报道,学校和研究机构也不会出来说话,时间一长也就算了。我们伟大的中国有一个多好的学术嫖娼的环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