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展最大的争议,是有五十万人光顾,他们是顾客,还是读者。因为「阅读」这个动词,安静、肃穆、神圣。「读者」这个名词,源自英文,叫做 Reader,中文其实无所谓读者,只叫做「看官」。英文里的Reader,跟作者的地位是几乎平起平坐的。一句To my reader,作家和读者的心灵契合,生死湮阔,隔世传音。作家的肉身已成朽粉,作品流传下来,他的读者在几百年后的另一个时空,做一个Reader,如子孙,如信众,在字行间追逐一缕智慧的香火,读着读着,浑然不知东方既白,沌然不识人间何世,因为他的心灵追随着作家的背影,一起没入了一片茫茫星光。因此英国的大学制度,没有美国那么遍地的教授。Professor的数量多,就像免费换领的快餐店玩具,慢慢就廉价了。一个学系里一群讲师,叫做 Lecturer,上面一个教授兼系主任,是Professor,尚有副教授一至两名,职衔叫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