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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女贪官不失为一种理性(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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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07: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鲁宁

   陕西商洛,那地方很穷,尤其是农民很穷。

   可民穷不等于官儿也穷,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就不穷。

   这位“革命30多年的女书记”——在法庭上公开声称“我不同意,干部就不可能被任命”的女强人,喜好卖官的营生,庭审时被公布的“批发利润”(收受贿赂款)有106.9万元。

   庭审这名女贪官是公开进行的,但法庭未作公开宣判,可能还得研究研究再说。当年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被毛泽东下令吃枪子,查实的贪污款折算成今天的人民币,当今的这名女贪官可就是“大巫”了。不知对此人作何量刑?比照其他更贪的男女贪官的最终量刑,此人的“前景”不大可能太坏。

   因为是公审,这名女贪官的劣迹就迅速上了网,于是引来网民跟帖无数。“此人卖官还讲规则,收人钱财替人办事,比只收钱不办事的要强。”、“算此人倒霉,百十来万元不算多呀。”、“一个女人,能在如今的官场混上个副厅级也不是容易的。”这些是一部分网民的议论。有论者读帖生气,就此撰文质疑:“公众对官员的道德要求越降越低了吗?”

   还有论者认为,上述同情贪官的议论是愚民的愚论,对贪官的任何同情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论者自有言论自由,可我还是觉得论者大惊小怪了。

   世上自古无愚民倒有愚官。若说确有愚民存在——面对贪污之风之凶猛,所谓的愚论,在我看来,恰恰是网民们大智若愚的愚。他们听得多见得多了,变得成熟起来。何况,对一茬一茬的贪官,百姓愤怒过无数回了,可愤怒归愤怒,管用不管用呢?

   网民是当今社会文化程度较高的一族,也是接受新思潮、新观念较快较多的一族,故而,绝大多数网民又是较理性的一族。他们已知晓如今的“廉洁国家”和“廉洁政府”是通过何种渠道才使国家和政府基本实现廉洁的,实现廉洁的制度举措若停留于开会、教育、警示、自我监督是难收大效的。对张改萍这等“我是一个女人,长期带病为党工作,相信法不容情人有情,让我重新做人”的女贪官,与其揪住其领口痛骂一气,不如来点看似同情实乃无可奈何的幽默调侃得啦。

   我顺便讲一段亲历,农民比网民少文化吧,可他们对待村子里的“贪官”同样讲实际。上世纪末,我曾经全程观察采访过一个村子的村委会直选。投票结果出来时,县里的选举指导组和镇里的选举工作组都很尴尬,一个“南霸天”式并未列入候选人的老村官所得选票,比年轻的被镇里视作“基本没有劣迹的能人”的候选人得票更高。选举受挫就得总结出教训若干,其中最重要的一条被定义为村里的宗族势力操纵了选举。冷眼旁观,我从一些农民嘴里得到另一种解释:老村官贪,但他的肚子也喂得差不多了,新选一个后生,肚子还是空的,万一更贪,担心啊——表面虽愚,却不失农(选)民朴素的经济人理性。尽管大可抨击这种理性是消极的,却透着弱势者的无奈。

   如此看待所谓“愚民”的“愚论”,我的心态并不失衡,也不灰暗。相反,我倒认为,透过“愚民”的“愚论”,反映出来的恰恰是民间对贪污成风所流露的失望、失落。当此类“愚论”并非个别而成为社会的一种现象时,背后的“愚民”也已形成为一个群体。对于社会和社会的管理层,该愤怒而没有了愤怒,甚至懒得再愤怒,是一种比愤怒更可怕的“集体无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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