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193|回复: 6

[【刑事法学】] 关于是否废除死刑的讨论调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17 16: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国很多学者一直以来呼吁废除死刑,例如贺卫方教授,不知道大家持何种观点?你认为最近那些祸国殃民的巨贪是否改判处死刑?你认不认为对于他们来说判处死缓和普通人的行政拘留差不多?

还有,是不是可以将一些亡命之徒的列刑犯用来派去对打小日本鬼子,反正都是死,不如要他们去为祖国做多点贡献。

    希望大家热烈讨论,并说出支持自己观点的理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8 09: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废除死刑是从经济上、人道上说的,我们还不具备条件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23 15: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刑罚是社会必要之恶,死刑作为“恶之花”在目前法治初级阶段不仞是必需的,而且是必要的。要废除死刑只有在人人都信仰法律,并把它作为判断社会正义和权威的标准之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23 22: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去打仗,现代社会没有这么多仗好大的。
死刑减少基本上是一个趋势。但是中国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23 22: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总体来说,无论有或者没有,每年死亡的人数都差不多,总有一个平衡在那里。制度需要,有时候看只是一种宣誓意义,文化仪式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24 19: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来就不认为应当废除死刑,但是我也赞同当前很多学者所主张的那样,应当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
首先,大幅度缩小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现在的情况是很多罪行都可以判处死刑,显得太没有节制,应当严格限制在严重危害国家利益、严重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等特定的场合,象危害经济秩序之类的犯罪、侵害财产之类就不应当适用死刑。
其次,即便在可以判处死刑的领域,也应当严格贯彻谨慎原则。现在有一种很不好的现象,如果判重刑,一般没有人管你;但是如果判轻刑或者适用缓刑,程序却异常严格。虽然这里存在着对司法权滥用的警惕,但毕竟是一种重刑主义的倾向。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我国目前对于判处死刑在程序上的制约还相当不足,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收回死刑复核权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平心而论,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26 15: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刑废除先从废除酷刑开始,

不仅要先从国家法律上先消除酷刑,还要从观念上减少酷刑。

然后才能渐渐废除死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28 03:46 , Processed in 0.130584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