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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哲学类原创】] 法制话语的缺失和肢体残害意识的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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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7 08: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谈网络评语暴力化倾向


美国人类学家E A霍贝尔在《原始人的法》中说:“法仅是我们文化的一个方面——即运用组织化的社会强力来规范个体和群体的行为,阻止、矫正和惩罚对既定社会规范的偏离。”所以只要法代表的是社会整体的正义,守护着多数人的利益,我们就没有理由偏离法的存在,更不能用言词甚或用行动违背这个既定规则。

但是我们却看到了另一种景象。时下的热点新闻中,其中一类颇为吸引人们的眼球,那就是关于弱者绝地反抗的故事。这类故事的主人公通常是弱势群体中的一员,比如打工者、飘一族,总之是“草民”吧,他在底层生存中苟延残喘着。叙事的经过总是这样:主人公付出甚多,但不能保障收获,于是向强势者追索权利,继而被侮辱,接着血性反抗,把追索劳动报酬的权益演变成对强势者生命的追索,置强势者于死地,同时也毁灭对方其他亲人的生命,少则一人,多则十数人。在谷歌中用相关词语搜索一下,这类页面至少数以千计。令我们迷惑或困惑的是,在这类事件之下,一些网民在评论中竞相唱起了“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高呼“官逼民反,不得不反”,疾呼“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更有甚者,大声喊叫“杀得好,是真英雄”,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对毁灭别人生命的痛快和畅达溢于言表,无以形容。

如果对当事者我们可以多作谅解,因为主人公毕竟是在利益受损下冲动的成分多些,那么站在局外的网民何以如此冲动和莽撞呢?看到这类民众热衷于暴力反抗,我们可以思考的东西很多,他们何以想如此惨烈地去撕碎另一个生命存在呢。很显然,这跟当前强力群体无视法律而不断侵害弱者利益相关。弱者的同病相怜由此形成了一致的可怕的声音。一些强力主义者不作为,乃至漠视法纪、民众的呼声,甚至践踏法制,不断强化着有着相似境遇的网民的此类意识。强者的藐视和弱者的挣扎两相叠加,日渐损耗了本该坚守的法律原则。就这样,法律意识和法制话语逐渐枯竭已经不是危言耸听的了。统计此类事件之后一部分网民的评语就可以得出结论。

可能看到社会上存在的种种无视法律的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危害,有的学者大声疾呼:要重建失范的民族道德和良知。其目的在于匡正和救助道德的无良和沦丧。但是,法制弱化下的道德倡导,其功用能有几何,值得沉思。肖群忠在《道德与人性》第130页中说:“以德治国的活动范围基本是不确定的。”“在执法和司法领域,法律高于道德。”我想这是无庸争辨的。在我们这块长江、黄河流淌的土地上,道德教化了数千年,其民其官的表现有史籍叙述着。特别是朝代的更迭中,双方在各自的道德理解中出生入死,以消灭对方的肢体存在为标的,拓展个私化的生存空间。游民意识和刀枪思想大行其道,闪烁在民族智慧中,表现在史学事实里,浸润在世代相传的民俗内。道德是何其可怜和可悲。唯一化的道德救不了民族。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第十九章第四节中说:“中国人受风俗的支配。”没有法制匡正的风俗是令人恐惧的。

世上有太多的事例可以实证,法对于一个民族的希望是何其重要。这无庸赘言。在网络逐渐影响到日常生活的今天,我们应该不仅仅以法制话语去屏蔽那种残害生命的意识,这还是口头法制,真正需要的是,强势群体更需要全面地推崇法,公正地履行法,隔绝、切断一直延续至今的暴力民众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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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7 08: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多好版主都走了,很伤感的。一直没有为妙笔生花写过一个字,主要是怕这里高手云集,我如此稚嫩不登大雅之堂,所以看的时候多,写是一个字都不敢,以至到专家找书处的资格也没有。

现在野樵、颠倒梦想、长歌-废墟都要走了,今天拼命写一篇文章以示对他们工作的最后的支持!!当然希望他们能留下来,我以后会写些文字的,只要大家不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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