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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从爱因斯坦沾花惹草的另一面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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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5 22: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爱因斯坦沾花惹草的另一面谈起
| 消息来源:科技时空 | 编辑:2006-07-13 |


7月10日,以色列希伯来大学向人们公开了爱因斯坦生前的1300多封信。通过这些信,世人惊讶地发现:原来这位向为世人所敬重的大科学家,居然也是一位左拥右抱,内妻外妾的花花公子!不信,且看此公绚烂的情史:

1903—1919,第一次婚姻,妻子是塞尔维亚农民之女米列娃,后离婚;

1919-1936,第二次婚姻,妻子是其表姐爱尔莎,1936年爱尔莎死;

与爱尔莎在一起时,曾与自己的秘书贝蒂·纽曼有染(婚前或与爱尔莎热恋期间?);

与爱尔莎结婚期间,还与下列6个女人保持着情人关系:

前苏联间谍玛加丽塔;

花店主斯黛拉;

交际花埃特儿;

犹太寡妇多妮;

以及被爱翁简称为M夫人和L夫人的两个女人。

人数众多,身份各异。爱翁家外的彩旗可谓多矣。

据说,有一次爱因斯坦乘快艇出游时,因试图勾引曾获奥斯卡奖的女演员路易斯·雷纳,乃至把雷纳的快艇都掀翻了。

德国作家朱根·尼菲在其新传记《爱因斯坦》中也披露:爱因斯坦与一名纽约舞女生下一名私生女,爱翁对其不闻不问,乃至爱翁长子汉斯都看不下去了,代替其父承担起抚养的责任来。

而希伯来大学同日还说,除了已经公布的这些信件之外,他们还有爱翁2200多封信没有公布。想来将来公布之后,世人还能有机会欣赏到爱翁更多精彩纷呈的风流韵事。

如此看来,这位以卓越的才华和惊人的科学洞察力发现了相对论而著称于世的科学巨匠,岂不是一位拈花惹草、风流成性的花花公子吗?

其实,科学巨匠也罢,花花公子也罢,都是真实可信的爱因斯坦。

只不过前者人们更愿意相信而乐于接受;后者人们接受不了而不愿意相信罢了。

可爱因斯坦管不了这些。

作为一名科学工作者,他是如此沉迷于科学的探索;

作为一个男人,他又那么热烈地享用着女人的情色。

前者是工作,后者是生活。前者是奉献,后者是享乐。

两相都兴趣盎然,两相都成就斐然。

如同太阳属于白天,月亮属于夜晚,各有所属,互不妨碍。

其实人作为一种动物,原本就出自原始丛林,乃至我们至今工作、住家还念念不忘在四周摆上几盆花,栽上几棵树。因为生活中见不到自然的绿色,我们就浑身不舒服,搞得不好还要抑郁得病。原因似乎就在于我们曾在绿色的丛林中生活过很久,灵魂深处早已将绿色植物视同我们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一件物什,一个摆设,一剂安魂定魄的中草药。

承认人是源于动物,那么你就得承认,动物本身起码对饥饿和情欲两件事,几乎会天然地作出反应----饿了就吃和想了就搞。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动物禀性。人们将之称为“本能,”有时又叫他“法则,”或者普遍通称为“自然属性。”

说到这里,有人难免要问:任意杀戮也是动物身上常有的本能,我们也要承认和接受吗?

当然,我们承认随意杀戮与吃饭和性欲一样,的确都是一种天然存在的动物本能。只是毕竟我们接受过文明的洗礼,因而又不同于除人类自身之外的其他任何野蛮动物。正因如此,我们宣布承认但绝不愿全盘接受。因此才制定了三条简单的行为公约:不准抢夺别人口粮;不准乱搞男女关系,不准任意杀戮生命。我们将之称为 “法律”,有时又叫它“人道,”或者普遍通称为“社会属性。”

但是,这种不接受不是一种完全的不接受,而是一种有选择的不接受。

既然存在着有选择的不接受,当然就存在着有选择的接受了。

于是,饿了吃自己劳动所获的,我们就接受;野蛮夺占别人劳动所获的,我们就不能接受。正常的男女关系,我们就接受,不正常的放荡淫乱,我们就不接受。任意杀戮好人我们不接受,有选择的杀掉坏人我们就接受;侵略战争我们不接受,正义战争我们就接受。

总之自我革命得不彻底,留下了一条若隐若现的猴子尾巴,经常摇来摇去,难保有时不干扰了人们的视线,使得我们无法准确判断一件事的对与错。

无法准确判断事情的对错,自然也就不能明确当事者的是非责任。因而我们就不能给予当事者强制性的惩罚。可世间的事情终究得有个是非曲直呀?要不然大家七嘴八舌,一件事争来辩去,究竟该如何收场呢?

好在聪明的人类一思考,这个问题也就轻而易举地获得了解决,于是就创造出一个非常模糊,不需当事人明确承担责任的一个词:道德。

似是而非的,既对又错的,总之人世间一切驴马难辩、好歹不分的是是非非统统用这个词来对付。

人类终于可以为自己的高明大笑三声了。

可是没过多久,人类又为自己的愚蠢号啕大哭了起来。

原因就在于,人性中善与恶之间的道义模糊,道德比较容易处理。可人心里,爱与恨之间的情感混沌,道德照旧束手无策!

譬如一个人的妈妈,他当然应该爱她。可他非常清楚地知道,他的妈妈同时又是个人尽可夫的婊子。这时,他是否应该恨呢?就算这个人非常理性地说,她是妈妈我就爱,她是妓女我就恨。但是问题又来了:

究竟什么时候,你的眼睛看她是你的妈妈,而同时你的心又坚信她不是妓女?什么时候,你的眼睛将她视为妓女,而你的心又绝不把她当作你的妈妈?

啊呀呀?既让人爱又让人恨,既不能爱又不能恨。这下头大了,叫人该怎么办呢?

当然毫无办法。

谁叫妓女和妈妈两种角色,都由她一身兼着呢!

所以如何看待爱因斯坦,我们就很矛盾就很为难就很他妈的不知怎么办。

我们尊敬科学巨匠,所以很尊敬爱因斯坦!

我们鄙夷花花公子,所以是不是可以厌恶爱因斯坦呢?

照理我们应该一边尊敬着,一边厌恶着。可情感上,妈妈的,我们偏偏接受不了如此矛盾的事实。

“那我们自己成了什么样人?不是人格分裂两面三刀的下作小人了吗?”

因为爱因斯坦长着两幅截然不同的面孔,所以作为世人的我们不得不爱恨交织,跟着做一个赞不绝口又骂个不停的两面派。

赞不绝口,同时又要骂个不停。这样的角色,谁演得了?

于是,每遇类似情形,即便是人类之中天生就是演员材料的我们中国人,个个演技绝佳,这回也不敢轻易接戏了。

当然,不敢轻易接戏和不敢接戏,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略微皱皱眉头,我们就有了主意。

没办法,谁叫咱是中国人呢。中国人不就是聪明的代名词嘛!聪明自然可以“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于是,就有了办法。

什么办法呢?通常有三种,不同的评判对象采用不同的办法。

第一种、当主流社会认为该对象依然存在着可以利用的政治价值,而民意又不置可否,则只对评判对象光明的一面赞不绝口,阴暗的一面则默不作声。不但自己不作声还要私下小声提醒别人:不要作声。美其名曰“为尊者讳。”

譬如有人问孙中山先生,您一生最爱什么?孙先生很可爱地坦白道,两样东西:第一当然是女人;第二就是革命。

可一百年来,我所听到的,都只是对孙先生先行革命的精神赞不绝口!而对他所说的喜爱女人则只字不提。当事者都敢于坦白,反倒是评判者不让人说。这也说明孙先生固然是一个个体人物,但这个人物政治上于当前现实太重要了!因而所有权理所当然地收归国有。也就是通常国内报纸所说的:“他是中国人民伟大的儿子。”而在我国当前这种政治意识框架内,“中国人民”与“中国政府”是完全重叠的一个概念。所以人民的东东,自然就是政府的东东。因此孙先生的所有权一下子归了政府,如何使用,那还不是政府说了算?就是孙先生在世,恐怕他自己也只好说“志在革命,不爱女人”了。

对孙先生的另一面,民意无话可说。所以我们政府叫他只说革命,不说女人,人民基本没有不同的意见。

还有一类人物,对现实虽有很大的政治价值,但民意对这类人的另一面反应强烈。所以我们政府不得不有所顾忌有所迁就,于是不再死守“为尊者讳”的教条,只是对第一种办法略作些变通,这就是:光明的一面大声赞不绝口,阴暗的一面小声嘀嘀咕咕。美其名曰:“一分为二。”其实哪有什么公平的二分法,于是毛先生的革命功绩就被算作了“七”,文革罪过只计为“三。”前者大声说,并且需要就说。后者呢,起先小声地嘀咕了一阵,人们还没完全听明白,声音就越来越小,嗫嗫嚅嚅,稀稀拉拉,今天索性只字不提了。

当然,如果反对一个人也有很大的政治价值,而民意也不愿为这类人光明的一面作出强烈反应,则仍然采用上述办法,只不过这回变成了:阴暗的一面大声骂个不停,光明的一面小声嘀嘀咕咕。前者大声说,并且需要就说。后者呢,起先小声嘀咕了一阵,人们还没完全听明白,声音就越来越小,嗫嗫嚅嚅,稀稀拉拉,今天索性不提了。比如对待林彪等人,我们不就曾如此吗?

第二种办法呢,就是对政治上没有什么利用价值、而且又死去多年的古人、外国人,譬如孔子,孟德斯鸠等人,民意自然不会反对,所以基本上不作限制,喜欢光明的那你就夸他光明好了,憎恨黑暗的那你就骂他黑暗好了。反正一切都由你,又不影响我当前政治稳定的大局,我概不过问。至于人类亘古不变的价值观念,事物本身的是非与曲直,统统可以放在一边。政府不想和你们这些就好臧否人物、招惹是非的文人们去计较。除非特殊情况,譬如以色列总统访华了,而你们这些文人偏偏在报纸上大放厥词,说爱因斯坦风流成性、乱搞女人。那岂不要影响到中以友好外交关系嘛!所以请你们暂时忍着点,不要说了,等人家走了你们再说好不好?我们又不是不让你们说,只是暂时不能说。完完全全是另一种形式的实用主义。

第三种呢,就是对现实政治有很大的危害,死了的,就只管持着嗓子骂,民意一般也懒得管。(因为我们的政府知道,中国老百姓跟政府差不多,也是现实得要命。不然怎么说,什么样的百姓就有什么样的政府,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百姓。因为政府是百姓惯出来的,百姓是政府逼出来的。所以我一直坚定地认为, 对于中国人民来说,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整个日本国民与当时他们的军国主义政府一样是罪大恶极的!)比如文革期间的孔老二,还不是举国都骂?活着的呢,就比较麻烦棘手了,特别是这个人以前也是我们树起来的,曾经颇有政治价值,现在不但没有利用价值,反倒于当前的政治有害,到了不搞掉不行的地步了,怎么办?现在毕竟不是古代,可以随便强奸民意。

怎么办?好办!只要是中国人,就一定有办法。谁叫咱们聪明呢?

于是,第三种办法便被想了出来。

其实很简单,就是指使某一两个全国有影响的媒体事先商量好,然后一起上阵,先从道德上搂头给你浇上一瓢粪,比如说你搞大了多少女人的肚子,外面私生子有了几个,私生女有几个。说得有鼻子有眼,像模像样。我们的老百姓呢,原本就不大喜欢这种沉闷的世俗生活,心底里一直就藏着热盼外面的世界闹腾出点事来的念头。这下好了,有热闹看了,不信也就信了。加之,当事人自己一旦碰到这号事,一般都会既急又臊,难免接招,又是公开辩白,又是大声驳斥。一下地举国皆知,妇孺俱闻。老百姓可不管什么真相,只要热闹就行。所以前一阵赵忠祥老师与饶颖女士之间的那档子事,经过媒体的刻意渲染,说什么“赵忠祥不忠,饶女士不饶。”至今法律上虽然说明白了:赵老师是清白的。可老百姓至今也没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足见这一招的厉害。

男女关系,倘若描不黑你,就再说你里通外国,反党叛国。还煞有介事地说你在国外银行有多少存款,而且全是美元。

再嫌火力不够猛,那就翻翻你的历史旧帐,投敌叛变,隐藏敌特,总之一顶历史反革命的大帽子先给你戴上。

最后还要给你查查家庭出身,地富反坏右,只要沾点变,你的头上准保就又戴上一顶现行反革命的大帽子。

前者搞臭你的个人道德品质。

后者破坏你的政治家品格。

总之光明的一面给你说得荡然无存,原先支持你的民意也就闻风而散了。

没有了民意支持,你还不是死老虎一个?随便找个什么由头,就不难收到一根稻草压垮一头骆驼的效果。

刘少奇的例子不就是昨天才发生的事吗。

坏就一起坏,好就样样红。

整个还是封建时代的那一套“成则王侯败则寇”的固有思维模式。

所以昨天的好或坏,是完全合理的,今天的坏或好,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煌煌二十五史,几乎每一朝都在上演“昨天是奸臣贼子,今天又是耿耿忠良”的故事。

于是,冤案与平反,就成了中国历史餐桌上两道必上的菜,只不过一头一尾罢了。

什么时候我们能够真正学会襟怀坦白地看待一个人的两面性,什么时候我们才会有真正让人信得过的历史。

前人和我们已经无数次地被“冤案”和“平反”以及充斥这两者之间的时空里的种种冤声和议论,搞得精疲力竭了。

但愿不要再让我们的孩子重复我们的路了。

因此,教会我们的孩子正确看待哪怕死去多年、远在万里的爱因斯坦,这位集科学巨匠与花花公子于一身的外国人,于我们和我们的孩子就有了非同寻常的意义了。

观澜06年7月13日晚草笔于磨剑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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