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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广东新会医院集体受贿 院长两月内收取1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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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7 14:5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一名医药代理商,邹汶晖为了让药品为医院所用,花费200多万元向医院各级领导行贿。江门市新会人民医院的140名医务人员收受过邹汶晖的财物。致使病患用药价格居高不下,并有大量旧药充斥其中

  国际在线报道:邹汶晖没有提起上诉。迎接他的,将是四年的牢狱生活。

  6月13日,震惊业界的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集体受贿案中的主要行贿者邹汶晖因犯个人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两罪并罚,被新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在过去五年的药品销售过程中,邹汶晖一共向新会区人民医院院长方机及该医院多位医生行贿200多万元。

  在江门市检察部门掀起的一轮大规模的医疗系统商业贿赂治理中,类似邹汶晖这样的行贿者纷纷被捕,这是一个在药品销售业界被称为“营销自然人”的隐形群体。相对于医药代表,他们的行贿手法更“豪放”,能量更大,是造成药价虚高中间环节的“中坚力量”。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今年医疗系统反商业贿赂力度的加大,大案曝光率的增多,这一长期隐形的群体也将被“揪”出来。

  东窗事发

  一封举报信以及一个回扣上缴专门账户,让新会区人民医院集体受贿案曝光,也使得行贿者,那些长期以来被称之为“影子”的人得以现形。

  2004年6月,一封署名举报信寄到了江门市检察院反贪局,举报新会人民医院院长方机有收受药商贿赂的嫌疑。在随后半年的调查中,新会人民医院集体受贿案逐渐浮出水面。

  颇有意味的是,“举报者就是医院内部的领导。”一位知情者对《第一财经日报》称。

  2005年3月8日,江门市检察院逮捕方机,3月9日,邹汶晖也被捕。随后的事情更出人意料,江门市检察院为该院设立了回扣上缴专户,全院200名医生中,有140多名医生纷纷将红包、回扣存进了账户。

  “检察院发话了,上交从轻处理,不上交将一查到底。”知情者说。

  后来检察部门的调查材料显示,1999年10月至2004年9月间,新会区人民医院在采购药品过程中,账外暗收药品销售单位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药品回扣款共计785万余元,并将回扣款全部存入该院以“新会人民医院营养室”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

  这家只有100多张床位的二甲医院,两年内三任院长竟都因受贿被捕。原院长韦启善收受药品、器材供应商送的回扣16万元和港币4万元,继任院长赵战峰涉嫌收受医疗器材供应商送的15万元。

  第三任院长方机1996年12月开始担任新会人民医院副院长,主管医务、药剂科和护理工作,2000年出任院长。

  至2005年3月,方机在任新会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利用其主管该院药品采购及主管该院全面工作的职务之便,在该院新药采购审批和药品定标过程中,收受药品销售单位送的现金、汽车及房产等物品,折合人民币178万余元及港币6.89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方机前后受贿及指使单位受贿金额总共1200万元。而在个人受贿范围中,江门民华医药公司经理邹汶晖、珠海金瑞兴公司的副经理黄校文、广东圣济医药公司经理梁鹏飞是主要的行贿者。

  院长两月消受134万

  “这是新会法院审理的第二例行贿案,第一例单位行贿案。”负责审理邹汶晖案的新会法院法官对记者说。

  现年37岁的江门人邹汶晖中专毕业,2001年6月至2003年2月,邹的身份是江门市一志医药公司(下称“一志公司”)的业务经理。但其真实身份是药品个人代理商,一志医药公司仅是他的挂靠单位,也就是“走票”公司。

  “他是做大包的,就是包下几个品种在新会地区的独家代理权,独立操作,在一志公司开票和走货。”当地一家医药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在类似江门市这样的二三级市场,这样的销售方式比比皆是,从生产企业处拿到一个或几个品种在当地的独家代理权,依靠自己与当地医院的关系独食市场。药品销售业界将这类人称之为“营销自然人”。

  这个时候的邹汶晖,事业刚刚处于起步状态,急需“搞掂”当地医院的头面人物,让他代理的品种能够进入医院采购名单,他不得不出手阔绰,在短短的时间内用重金轰开了新会区人民医院的大门。

  2002年1月和3月,邹汶晖购买了江门市灏景园日本园的一栋价值83.69万元的别墅以及广州市珠江新城星汇园一套价值46.23万元的公寓,送给方机。

  同年1月,邹汶晖还出钱邀请方机一家前往日本和南非旅游,光南非的旅游费用就花掉4.53万元。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邹汶晖在方机身上一掷134.44万元。

  花出去的真金白银起了效果,邹汶晖的代理品种在医院销售大增,邹汶晖在从事个人代理的2001年6月至2003年2月这两年多时间,按实际销售量的一定比例支付回扣费给新会区人民医院就达68.49万元。

  “按中间利润空间计算,邹个人自己能挣到几百万元是不成问题的。”有当地医药公司人士对记者说。

  完成了原始积累的邹汶晖在2003年3月办起了自己的医药公司,即民华医药公司,为了巩固与新会人民医院的关系,邹汶晖将民华医药公司的49%股权拱手让给了方机。在2003年3月至2004年9月间,邹汶晖按实际销售量的一定比例又支付给了新会人民医院24.52万元回扣。

  医院吃定新药回扣

  对于邹汶晖所代理的新药品种,要想进入医院,关键在于两个环节,一是招投标,二是采购。

  在江门地区的药品招投标的定标环节,每个品种同时中标有三家公司。医院可在中标公司中选择其中一家公司的药品进行采购,即定标。中标后,邹汶晖为使医院使用其药品,必须要经过“二次攻关”,最直接的方法,当然是搞掂主管药品采购工作的院长。

  除了招投标,就是新药采购。一般而言,普药品种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而新药品种,为保持高利润,一般则会避免进入招标采购目录。

  未进入招投标的新药只需在招标中介机构处备案,医院对新药可自行决定购买,数量不限,而新药的利润高,回扣高,药厂、药商、医院就可以联手以新药规避药品招投标。

  这个环节中,邹汶晖通过方机,不但可以顺利进入医院采购目录,而且采用以回扣方式扩大其在医院的销售量。

  各种药品的回扣额各不相同。如一支“诺可”针剂,内科主任每给病人开出一支就可得4.5元的回扣;一瓶“左氧氟沙星”的回扣是15元;“青霉素V钾片”每盒回扣是3元;“冠心丹参滴丸”每盒回扣为6元;“复方丹参滴液”每用一瓶回扣只有1元……这是给主治医生或科主任等人的回扣标准。

  邹汶晖按固定时间到医院进行“统方”,按实际的处方量付给医院回扣,统计处方的人把回扣再发给各个开方的医生。

  记者观察

  药价虚高的影子杀手

  在此次江门医疗系统治贿中,倒下去的不仅是邹汶晖一个。据了解,从2004年9月至今年3月,江门市检察院共立案查办医疗系统涉嫌贪污贿赂案件39件52人,其中大案37件(含要案2人),犯罪性质属贪污的1件,贿赂38件,涉及犯罪金额3000多万元。

  “我们在江门地区的几个代理商也都被抓了。”广州一家医药公司销售总监对记者说。

  “邹的手法有点大,不过也还不算很大。”这位人士对记者说,“在很多二、三级市场,做个人代理发家,再开自己的商业公司或者向上游进军,自己开药厂的比比皆是,很多商业公司或者制药厂的老板都是这么发家的。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生意最红火,那时候竞争没有现在这么激烈,新药的利润也高,很多人是月进几十万元。”

  在业界,这一人群有“百万大军”之称,这些营销自然人大量分布在二、三级市场甚至一级市场,他们往往挂靠在当地的医药公司,但实际上做的是自己的事业,在药品购销的表面流程图中,并没有他们的影子,但他们通过个人与医院过硬的人脉关系,牢牢地掌控着这些医院进药的渠道。

  按照业界的说法,营销自然人的来源大体有几种:第一种是早期合资企业的医药代表在掌握医院终端资源后出来接品种单干;第二种是国内一些大型制药企业在各地的业务员打通当地主要医院关系后留在那里自己做或者兼职;第三种就是医院内部的医生;第四种是与各地大医院有密切关系的一些人,比如医院领导的亲戚,同学、朋友等。

  “新药推广的渠道成本很高,上游四五千家药厂的竞争太激烈,如果是普药,更舍不得花那么多的推广费,所以国内企业在二、三级市场往往很少自己做推广。为省去渠道费用,最好的做法就是向全国的区域市场进行招商,给这些营销自然人留出比较大的利润空间,让他们去打开医院市场。另外,与商业公司恶性竞争导致的高管理费用、低毛利相比,这些人也具有比较优势。”上述人士说。“医药不分离,以药补医的格局不变,药品在医院的销售垄断地位不变,这些以金钱开道,人脉为靠山的群体就不会消亡,这一混乱、无序的中间环节也成为导致药价虚高的中坚力量。”这位人士说。(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邢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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