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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 昆明一男子给熟人发黄段子被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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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0 19: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06-20 17:36:15
   
想着只是闹着玩,便给熟人李女士发了几条黄色短信,李女士以为是陌生人发的,觉得正常生活受到了干扰,于是报了警。近日,经西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调查,乱发黄色短信的男子蔡某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

   
6月8日,李女士来到西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报案,称她遭到了一个莫名手机号骚扰,从6月7日中午至8日,她的手机一共收到了5条该手机号发来的黄色短信,如:宝贝等我来……短信语言低俗,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

   
据了解,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西山警方接到的首例收到淫秽短信案。经调查,6月14日,民警锁定了男子蔡某,并于当日将他传唤至西山分局治安大队询问。面对李某手机上保留的短信,蔡某满口承认,可他却说那是发给自己的一个熟人,闹着玩的。经了解,蔡某和李女士的确是认识的,蔡某知道李女士的手机号,而李女士却不知道蔡某的手机号,平时两人也不联系,那些黄段子只是蔡某图好玩而发送给李女士的,没想到却干扰了李女士的正常生活,把自己也送进了治安大队。由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随后,蔡某找到了李女士并向她当面道歉,而在知道发送短信的人是蔡某后,李女士也接受了道歉,要求公安机关从轻或减轻对蔡某的处罚。在了解了整个案情后,西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蔡某200元罚款。(春城晚报 记者 张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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