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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情侣游玩坠入湖中女子沉尸湖底 男友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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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7 18: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龙龙(化名)的尸体在沉没湖底4年多后被意外打捞上来,其男友钟平接受调查时称,1999年12月两人出游时意外随车坠湖,钟平自己逃生,数年来未曾报警。龙龙的家属则坚持认为钟平有重大谋杀嫌疑。

去年年底,公诉机关将钟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诉至法院。昨天,这起扑朔迷离的命案一审宣判,延庆县法院认定钟平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共计25万余元。



嫌疑人被判缓刑三年


昨天上午9点15分,被取保候审的钟平独自一人准时出现在法庭,56岁的他把头发染成了棕色,满脸白色胡茬。

他将随身携带的包放在墙角后,在全场的注视下站上了被告席。与本案首次开庭时相比,钟平的情绪平静了很多,任凭龙家老小在旁怒目相向和多部相机在其眼前不停闪动,他始终低垂着头。

法庭开始宣读判决书时,钟平变得紧张起来,放在腿侧的双手不停发抖,头越垂越低。

本案主审法官认为,被告人钟平与龙龙出游时,在预感到冰面行车有危险的情况下,仍冒险驾车穿越冰面,导致连人带车跌入冰窟窿,使龙龙溺死水中,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院还认为,龙龙作为成年人,也应预见穿越冰面有危险,所以她对自己的死也应承担40%的民事责任。而钟平事发后多年不报案,让龙龙的家属饱受痛苦,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谴责。

对于龙家指控钟平涉嫌故意杀人,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采信。

最终,法官宣布判处钟平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并赔偿龙龙的家属经济损失共25万余元。

听到自己被判缓刑,钟平重重地舒了口气,抬起了一直低垂的头。



当场抛撒证物表达不满


“你别得意,这事儿完不了。你这个杀人犯!”法官宣判的话音刚落,龙龙的哥哥龙少军就从座位上弹了起来,指着钟平大喊。

随后龙龙的家人集体进入审判区内,情绪激动地表示“坚决不服从这样的判决,一定要上诉”。法庭刹那间有些混乱,三名法警不得不在原被告双方之间拉起一道人墙。

面对昔日女友愤怒的家人,钟平没有理会,表情平静地径直走到书记员处签收了判决书,然后快步离开了法庭。

其间,记者上前询问钟平,他沉默以对。整个宣判过程,钟平一言未发。

“我女儿死得那么惨,怎么还要判她承担40%的责任啊?”昨天,龙龙72岁的老父亲表示难以接受。

他坚持从海淀区赶到延庆,要在第一时间听取判决。

庭后,他握着女儿的照片跌坐在法庭外的长椅上,掩面而泣。他反复念叨:“一定要上诉,一定要将他送进大牢。”

走出法庭后,龙龙的家属仍然无法控制自己的激动情绪,继续在法院公共区域内喊冤。

只听“哗”的一声响,龙少军将手中的塑料袋翻了个个儿,将袋内装着的龙龙的遗物散落了一地。

“这是我妹妹的遗骨,怎么是黑的呢?”龙少军扑向这些遗物,随即挥舞着一个小袋子,内有两块骨骼,一白一黑。“我们要求鉴定这块骨头是不是异常”。随后,龙少军又拿出了龙龙尸骨被打捞出来的现场照片,称其妹是跪坐在汽车右后座上死亡的,“死状非常安详,看不出丝毫挣扎憋气的本能反应。”龙少军说龙家曾要求对钟平使用测谎仪,但一直没得到回复。“这些东西难道不能作为证据吗?但却一直无人调查。”龙少军紧紧地攥着妹妹的遗物说。



案件尚存很多疑点

龙家的代理律师孙群梅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认为本案的事实“实际上并不清楚”,有诸多疑点。她举例说,随龙龙尸骨一起出水的手表,显示时间停在10点17分。“钟平说事发时是中午12点多,可表停止的时间却与之相差了约2个小时,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孙律师认为,钟平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特性,即便是过失致人死亡,也是情节恶劣,应严惩。

龙家的另一名代理律师张志平说,最不能让龙家信服的是龙龙在本案中有40%的责任,“这种判断完全是依据钟平一个人的描述。”张律师再次质疑事发后钟平不报案的行为,她认为若当时报案,就可对龙龙进行尸检,“为什么不敢报案?如果真是溺死,尸检就一目了然了。”

案件回放

湖底沉尸“浮”出水面


2004年5月,延庆县野鸭湖边的渔民在捕鱼时,发现湖底有一辆车,车座上端坐着一副无头白骨。警方核查确定死者是龙龙,已死亡4年多。根据龙家提供的线索,龙龙生前男友钟平有重大嫌疑。钟平在公安机关供述称,1999年12月,他与龙龙开车到延庆县官厅水库游玩,开车到结冰湖面上看野鸭时,冰面破裂,两人双双随车坠入深湖,钟平自己逃生后,4年多里一直未报警。

2005年12月,钟平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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