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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是一名医务工作者,这是一件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
我弟媳在两个月前被车撞伤,送至南城县中医院拍片诊断为胫腓骨下端粉碎性骨折,医生给予手法整复,石膏固定.每天静脉点滴骨肽,从4月3日到5月29日医疗费用10857.34万元,经过多次复查片子,结果是一次不如一次. 家人询问经管医生,医生回答说片子很好,没问题.家人不放心,拿片子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找骨科专家会诊.专家的意见是:1、骨折早期处理不当,有手术指征,骨折为不稳定骨折,保守治疗石膏固定后应配合骨牵引,以对抗肌肉收缩.2.现在骨折位置不好,建议手术。于是弟弟到县中医院要求转院治疗.院方不同意,骨科主任理直气壮的说,再长一个月,可以治好的.医院院长说:“三个月长不好,六个月总行吧,不行我们医院也可以做手术呀!”
2006年6月1日下午3点左右,我和父母亲,弟弟一行去医院和医院协商转院的事情。弟弟先去找医院院长(陈某),几个医生说院长没在,他要求打电话找院长,医生不让,发生口角,结果医院党委书记(李某)和同5名医生(在医院办公室)殴打我弟弟一个人,我和母亲等到院长来的时候,一起去医院办公室,结果他们就连我们一起打,年迈的母亲也被打的牙齿出血,更令我们吃惊的是院长竟然说“家属无理取闹,就应该好好教训,打出问题我负责,医生打病人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而且可以在外面请人来打。”结果弟弟受伤,昏迷,四肢抽搐,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经多次和院方交涉,医院始终不承认自己的错误。这种类似事件在南城县中医院已经出现多起。
在全社会都提倡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大背景下,竟然出现如此让人心痛的事情,这样的医生,这样的医德,如何才能另病人放心!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不要再让这种恶性事件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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