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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警察为什么只能有14%是合格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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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3 00: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有幸看到一份《广州铁路公安局民警等级管理办法》的文件,这份文件的具体内容在这不作全部公开,在此,只将其中两条让人看不明的条款拿来和大家探讨探讨。
在《管理办法》中有一条:广州铁路公安局民警年度考核评定等级设置。
一级所队:一级民警的比例不能超过单位总人数的14%,三、四级民警的比例不能低于单位总人数的12%。
二级所队:一级民警的比例不能超过单位总人数的12%,三、四级民警的比例不能低于单位总人数的13%。
三级所队:一级民警的比例不能超过单位总人数的10%,三、四级民警的比例不能低于单位总人数的14%。
从以上的数据来分析,这样的警察队伍还有用吗?你们看出什么问题?就拿广州铁路公安局广州火车站派出所来列举,这个号称中国第一大派出所现有民警三百人,如果它是一级所队,那它只有42名警察是合格的警察,不称职的警察(三、四级民警)72名,剩下的186名警察是中庸的;如果它是二级所队,那它只有36名警察是合格的警察,不称职的警察(三、四级民警)78名,剩下的186名警察是中庸的;如果它是三级所队,那它只有30名警察是合格的警察,不称职的警察(三、四级民警)88名,剩下的182名警察是中庸的。如果把广州铁路公安局所有的一级民警都集中到一个所队,一年后只剩下14%的一级民警,这样的派出所、这样的警察队伍能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吗?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吗?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需要的是100%的合格警察,而不是14%,更不要那12%、13%、14%的三、四级民警(不称职的警察)。国家能养那么多不称职的警察吗?
而《派出所的考核办法》中关于岗位发、破案扣分加分考核方法:
辖区发特大案件一起扣30分,双抢案件一起扣20分,重大案件一起扣15分,一般案件一起扣5分。
破案:特大案件一起加15分,双抢案件一起加10分,重大案件一起加5分,一般案件一起加3分。
发案考核本无多大争议,但是,发、破案的扣分加分应该对等。放眼天下,有哪位警察敢说他的管辖内永远没有犯罪案件发生。发生案件是难免的,只要能把犯罪分之及时捉到,为人民群众、旅客挽回损失,那么,这个警察就做得称职。如果,发、破案的扣分加分不对等,就会打击民警的士气和工作积极性,还会产生有案不受或隐瞒案件的事情发生,更甚的是各警种之间相互抵制,相互推委。你这个警察队伍不团结不和谐,那里有战斗力,一个没有战斗力的警察队伍怎能完成公安保卫工作,从而也影响到公安对策,从长远来说,影响国家对刑法和有关法律的修定。
再说,这份《广州铁路公安局民警等级考核办法》只考核基层所队,而公安局、公安处机关不考核,这样合理吗?公平吗?更何况,公安局机关人员的收入是基层所队民警的两倍、公安处机关人员的收入是基层所队民警的一倍多。这本来就不公平了,现在还要加重。
据说,准备把这个《广州铁路公安局民警等级考核办法》推广到全国铁路公安机关。唉!这样的警察队伍怎样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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