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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原创】] 社会发展落差曾让我们如此热爱打架-- 评龙应台的《打架》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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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4 15: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评龙应台的《打架》一文
                                               (原创 个人博客上首发)
  龙应台,我喜欢的作家,文风犀利,眼光敏锐,没有扭捏的作态,没有阴郁的踟蹰,立场坚定明确,说理严密果敢,论证从容有据,让人读后大有快意。她好从文化的角度来品评世事,是个难得的有思想有胆量有品位文字功底又好的作家。

她的《打架》一文,也许出自学习人类学社会学的缘故,觉得是篇上好的教科书式材料,对社会科学工作者很有启发意义。文章分析北京人为什么那么爱打架(在北京学习两年我倒没觉得北京人更爱打架,尤其比起农村中小城市,首都的市民应该和其他大城市居民一样彼此客气而陌生冷淡,暴力冲突少些)。她的一个常住北京的台湾同乡认为现在台湾人很少打架,和北京人是两个性格。而龙应台显然生活经验丰富,知道旧时的台湾也是常有街头打架,所以认定不应该是族群性格的原因。龙把北京和台湾的差异,以前的台湾到现在台湾的变化归结为社会发展阶段所造成。“从打架到不打架,台湾可走了三十年;不打架是因为不必打架,而不必打架,则有它必要的社会条件。”,她举例说,两个骑自行车的人相撞,在下面几种情况下打架的可能性会很小,自行车只是个人私产的很小一部分,车主没必要为这点损失而劳力伤神,或者自行车都上有保险,当事人就可以宽心,等待专业保险公司来赔付。但倘若这车是骆驼祥子的吃饭家什,撞坏了会严重影响生计,不吵架是不太可能的。她又对比三十年前和现在台湾人买到伪劣产品的结果,三十年前只有自己讨回公道,而三十年后政府通过消费者保护法,有了法章调解,买者大可不必去吵架。“社会累积了相当的财富,同时又以相当公平的规则来保护个人的权益,这个社会就减低了吵架打架的必要。在我眼中这是三十年前和三十年后台湾的不同,也正巧是今天北京和台北的差异;这个差异,与其说是“民族性”的不同,不如说是发展阶段的落差。”

龙在文中还提到了人类学家李亦园给她讲的道理:中华文化是个工具箱,北京人需要从中取用的和台湾、马来西亚华人取用的东西,因为地理、历史环境的不同,当然也不同。(学过人类学的都知道这其实是功能论的典型观点)很欣慰她引用了人类学智慧,但这个工具论和社会发展的制约机制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联,我起初没有看出来。同受中华文化,北京人的选择和台湾人的选择不一样。龙的观点是“北京人大概有一种打开工具箱却遍寻不着所需工具的苦恼,或者说,他不必打开箱子其实就知道箱子里头没有他渴望需要的工具,所以挫折,所以压抑,所以焦虑地等待。”而“90年代的台湾人显得比较轻松,因为他与他工具箱之间的关系没那么紧张。他对箱子里的东西不见得完全满意,但是他可以随时打开箱子换几样零件,不高兴时对着箱子踢上几脚也赔不上身家性命,工具箱基本上够用,日子也还过得去。因为他对自己的工具箱掌握着某一个程度的自主权,他因此显得豁达。”这样推理下去,岂不还是归结到主体的取舍作用上,而放弃了社会性的观点?龙最后说“是不是三十年后的北京街头就看不见脸红脖子粗拿板凳的人了呢?我不知道,很可能,那得看北京人怎么处理他和他背上驮着的工具箱之间的关系吧”。那么是否当社会转型更加成熟,我们就可以从容不迫的选用传统的东西呢?也即有了公平的规则和财富基础作主要工具,中华文化作为一个备用工具,才得到随心所欲的运用?而在当时的北京,(文章写于1993年),这个主要工具都没有被肯定,所以人们才有种普遍的焦虑情绪.这样才对得上作者的社会制约论偏向。总之,社会发展的成果是人们主体性的有取舍的选择的前提。粗看是个族群性格的差异,实际上背后有更深层次的更广阔背景的“发展落差”在影响着人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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