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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六百余工人身份证被扣 急用时还得打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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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9 21: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代金报讯(记者 沈金磊)日前,张先生(化名)打进本报热线反映:他是海星公司的电工,目前在奉化浙江造船厂工作,他一进公司就被公司收走了身份证,并一直没有还回,自己有事需要用身份证的话,还必须要写借条,这样的做法让人无法理解。记者接到热线后随即赶到该公司进行了调查。

  记者调查:工人身份证被扣


  在接到张先生的第一次反映后,4月25日记者来到了浙江造船厂进行了解,不少海星公司的工人都向记者反映了与张先生相同的问题。一电焊工告诉记者,自己在海星公司有几年了,可是身份证一直不在身边,有一次自己想办一张银行卡,结果因为拿不出身份证而不能办理。另一位工人告诉记者,“我刚进单位,身份证就被单位收走,有几次需要用身份证的时候都是自己提前向单位写了借条才拿到的,这样真不方便。”“公司在浙江造船厂有600多工人,都是同样的情况,我们现在如果出了造船厂都成了‘没有身份’的人了。”

  厂方辩称:为了管住工人

  为此记者来到海星公司,在人事办公室,记者看到工人的身份证被包成了20多个信封,旁边还有公司自制的一叠借条。该公司人事部门一位姓钱的负责人当即承认了收取工人身份证这一行为。他认为:“这一行为并不是擅自扣押,而是属于暂时保管性质,这是出于对工人加强有效管理的举措。由于造船工程的特殊性,一个工程的周期很长,公司必须要保证工人的正常工作,而我们的工人来自五湖四海,流动性很大,从人员登记的角度考虑我们需要他们的有效证件作为限制。”

  该负责人说:“当然,只要工人写好借条,随时随地可以领走身份证,或者工人有什么需要身份证的事情,单位可以代为办理。此外一旦工人要离开公司,身份证会当即归还。”

  公安说法:“暂为保管”违法

  针对这一情况,奉化市公安局法制科一位姓毛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海星公司所说的“暂为保管”这一说法是不成立的,如果是为了管理工人采取的措施,他们应该采取另外的合理合法的方法,而不是收取工人的身份证。但是目前在一些外包公司特别是一些工程队像海星公司这样的做法确实比较普遍,也比较难管理,我们呼吁有关单位要加强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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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9 22: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呼吁有关单位要加强法制观念”

这是违法行为吧?执法的吃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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