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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医药费处罚结果公布 哈医大院长书记全部撤职(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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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30 19: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价医药费处罚结果公布 违规乱收费认定为20.7万

  信报讯(记者方芳)昨天,卫生部通告哈医大天价医药费处罚结果,医院违规乱收费多达20.7万余元,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等负责人,全部撤职,哈医大二院被中止三级甲等医院称号1年。卫生部同时强调,今后凡公立医院发生严重乱收费行为,院长一律先免职。

  昨天,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通报了中纪委、监察部、卫生部和黑龙江省纪委联合调查组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

  经查,患者翁某,男,75岁。因患恶性淋巴肿瘤,于2005年5月16日入住哈医大二院,住院82天,医院共收取住院费138.9万元。卫生部表示,哈医大二院在治疗患者翁某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违反规定乱收费,多收医疗费用20.7万余元。二是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为掩盖违规计费和医疗过程中的问题,伪造并组织有关医护人员违反规定大量涂改翁某的医疗文书。三是部分科室管理混乱,相关职能科室监管不力。四是对患者家属的投诉采取的措施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报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特别是医疗服务收费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今后,凡公立医疗机构发生严重乱收费行为,对院长一律先免职,然后再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纪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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