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386|回复: 1

[【刑事法学】] 关于军产、校产房屋买受继承的问题

[复制链接]
qida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4-22 21: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房地产二级市场,军产房屋涉及保密等问题,无法交易;而校产因大都分布在校园内及校园周边,最终难以解禁。这类房屋无法进入二级市场是出于保密或者科研单位、学校等单位的整体规划等的考虑,那么这些房屋拿到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的继承、赠与问题如何处理?就算这些房子永远不能卖,若干年后,军人的后代、学校老师的后代总不一定都是该部队的军人或者学校的老师吧,日后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22 22: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在单位内部进行交易,因为这类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划拨而来的,一般不可以用来交易。这类人手中的房产证只是房屋所有权证书,如果想上市场交易,还需要土地使用权证书,实行“房地一起走”的原则。
但是在一定情况下如规划改变、土地用途被依法转变等,相关房屋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以后就可以转让了。或者先交易之后,交纳一定的土地收益给有关机关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24 11:37 , Processed in 0.15900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