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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 大作家余华与超级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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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0 21: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作家余华与超级男生
——从余华现象看中国作家的群体性悲剧

文不从

   著名作家余华的新作《兄弟》面市后,反响强烈,舆论一时出现了两边倒的态势,一边是出版社疯狂炒作,不吝赞词;一边是读者大跌眼镜,恶评如潮。
我以为,余华在兄弟中的堕落体现出了中国作家的群体性悲剧。为了说明这一点,首先让我们来看一则资料:

余华中学毕业后就遵从父命拜了师傅学做牙医。1983年,刚刚20多岁、已经“拔了五年牙”的余华每天面对着只有“至少有一颗坏牙”的嘴,感到“没有美感、没有风景”,对这份枯燥的工作备觉厌倦。一心想逃离这份工作的余华发现,只有小城文化馆的人每天过着“闲逛就是工作”的悠闲生活,便向人请教怎样才能进入文化馆。在作曲、绘画、写作的选择中,只有写作是最实际可行、“急功近利”的方式,于是,年轻的余华就开始了写作。

  被文革耽误了学习、也没有上过大学的余华,最开始学的不是小说怎么写,而是看引号怎么用、分段怎么分、“的地得”的用法,面临的问题是“错字太多”。小说完成后,他“看不上”地方杂志,直接把稿件投到北京各大知名文学杂志———“那也是很奇妙的经历。那个时候我记得还有一个好处是什么呢?就是,我们寄稿件是不用付钱的,你只要把一个信封剪一个角儿,我寄到《北京文学》,《北京文学》就给我付钱,就是邮资总付”。

  余华的第一篇小说就发表了。当时《北京文学》杂志的主编周雁如约他到北京改稿,此举使余华在海盐小城成了名人,他也如愿以偿地调入了文化馆。从此,余华就开始过上了他向往的“自由的生活”,其后又先后调入文联、作协,1993年干脆辞职,“彻底没人管了、靠小说养活自己”,小城少了一名牙医,中国文坛多了一位引起世界关注的作家。(法制晚报  09 15)

从这则资料可以看出,我们可爱的余华同志在二十岁多一点就开始咬笔杆准备当作家。那时可不比现在,写作在那时是名利双收的最佳捷径,作家在社会上是大红大紫的风云人物。那时候只要在地方报纸上发表一个豆腐块都会视作神童,而余华一开始就出手不凡,第一篇小说就发表在《北京文学》上,其实轰动效果可想而知。用现在时髦的话语来比喻,就是:“我们超酷超炫的余华GG在强手如林的超级男生大赛中以五千万张选票一举夺得头名!”
虽然成名的滋味是美妙的,然而成名后的余华也遇到了和现在的超级女生们一样的问题,请大家再看余华本人说的一段话:“我是在‘文革’中读完小学和中学的,经常有人夸我的作品简洁,其实那是因为我认识的字不多。还有人说我作品的风格很像美国的海明威,哈哈,我想他认识的英文单词肯定也不多。”再联系上则资料中的一段话:被文革耽误了学习、也没有上过大学的余华,最开始学的不是小说怎么写,而是看引号怎么用、分段怎么分、“的地得”的用法,面临的问题是“错字太多”。我们就会发现,原来余华GG的确和超级女生有点相似,都是在一股狂热的造星运动中登上历史舞台的时代英雄。既然是造星,就难免有些粗制滥造,年龄当然是越嫩越好,新面孔容易让人兴奋嘛,素质差一点也就算了,反正天上星星数不清,来一两颗假冒伪劣的又有什么要紧呢?
但是我们聪明的余GG是不会这样想的,一则他那个时代还没有现在这样浮躁;二则他也知道专靠人气是不行的,没有实力和作品做后盾,再大的名气也是过眼烟云。可问题明摆着他写作的资源就是那么贫瘠,怎么办呢?只见余GG眼珠一转,就想出了一条锦囊妙计:我不是认识的字不多吗?我就专用那些我认识的字去写,我还有点悲剧意识啊,我再把那点悲剧意识写进去。另外,我对粪坑也挺感兴趣的,那我把粪坑也写进去,我写血腥也挺厉害的,我就再加点血腥吧。简单的小说大家看过不少,悲剧大家也看过不少,粪坑大家也看过不少,血腥更是屡见不鲜。可是又简单又悲剧又粪坑又血腥的,大家肯定没看过,这样一写出来,不叫好那才怪呢!
这么想定之后,余GG就开始马上实行,于是就有了《活着》,有了《许三观卖血记》。书一出来,果然是一鸣惊人,那些学者专家教授们一见到这些书,眼珠子都惊出来了,他们不稀罕简单,他们不稀罕悲剧,他们不稀罕粪坑,他们也不稀罕血腥,可是一本既简单又悲剧又粪坑又血腥的书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这样的书只有天才才能写出来啊,这样的书一百年也出不了一本啊!在一片惊叹和赞扬声中,余GG的名声就像2004年的房价一样急速上扬,终于气势汹汹不可阻挡地成了中国最有名气的几位作家之一。
下面让我们再用严肃的口吻来继续探讨本文的中心问题吧。我以为,和他同时代的作家一样,余华缺乏良好的文学基础教育,这是整个时代造成的缺憾。余华凭借他的勤奋和聪明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个缺陷,并且扬长避短,走出了一条成功的文学路子,为中国文学作出了自己的贡献。然而这条路并不是一条康庄大道,这条路只是一条山野间的羊肠小道,四周布满了杂草,稍不留神就会走错路。一个作家如果要想取得不朽的成就,就应该不停学习,提高自己的素质,使自己不断地超越自己。学习的方法不外乎那么几种——在生活中学习,在书本中学习,在沉思中学习。
然而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中国的作协制度,名人崇拜和出版机制一向是把天才变成傻瓜,把圣人变成小人的最好工具。余华功成名就之后,接连十年没有写长篇,表面上看起来是在向唐僧学习,要抵挡住外界的一切诱惑,内心里恐怕早就凡心大动,前面的成功已经让他头脑昏昏,后面的诱惑更让他蠢蠢欲动。从一九九六到二零零五年间他到底干了些什么?从我收集的资料来看,事情还很不少:听音乐、写随笔、做评委、旅行、接受各种奖项、到各地演讲,而其间关于其作品的种种消息不断,从《活着》改编成电影并获奖,到韩国人买下《许三观卖血记》的版权并请姜文执导。这些事情对余华是利还是弊,恐怕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但我以为是弊大于利的,太多的活动,太多的新闻,严重分散了余华的心思,使他无法丰富自己的写作资源,使他在原来的那条羊肠小道上越走越偏,最终导致了《兄弟》的走火入魔。
这种走火入魔的兆头在几年前其实已经清晰可见,在中华读书网2000年8月28日尚晓岚的一篇访谈《余华:读者决定作家》中,就给我们提供了大量信息。
首先,从这个题目中,我们就看得出余华在创作观上已经进入了一个危险境地。我认为一个作家重视读者无可厚非,但如果达到由读者去决定作家的程度,他离彻底庸俗化也就不远了。访谈中余华有一段话:

有些作家误以为是作家创造了读者,其实相反,是读者创造了作家。19世纪的文学大多数是臃肿的,像巴尔扎克、狄更斯,都为报章写连载小说,这与当时读者的趣味吻合,他们的风格是被读者逼出来的。而今天的读者要求作家写得简洁干净。人们的生活节奏在加快,阅读趣味必然发生变化。重要的是———首先我自己都没了耐心,怎么去要求读者有耐心?

这段话我就不敢苟同,十九世纪的媒体的力量远没有今天这样发达,读者也远没有今天这样浮躁,他们的确愿意读冗长拖沓的作品,这一点不假。但巴尔扎克和狄更斯独一无二的写作风格是读者逼出来的我就不赞成了,狄更斯我不敢说,但巴尔扎克绝不是当时法国最受欢迎的连载作家,他的创作题材也不是当时的热门题材,如果他要迎合读者的话,他完全可以去写三角爱情,去写血腥阴谋,可他没有,而是始终执着于自己心爱的写作主题:人类无休无止的贪婪和欲望。这使他没有成为腰缠万贯的大款,却使他成了名垂青史的伟大作家。
再看另一段话: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读一些很费劲的小说,写的是《世事如烟》之类的作品,那时马原说我“把一个很好看的故事写得很不好看”。现在我发现,十多年前看得津津有味的《城堡》几乎看不下去,我喜欢的是能一口气读完的书,比如不久前我重读的《静静的顿河》,感觉与从前完全不同。并非我在阅读上变得懒惰了,能一口气读完的书也不见得就轻松、通俗。阅读与写作紧密相关,为什么我们会对一部作品有感受?我相信是作家写作时了解应该如何让读者去阅读,这种心理或有意、或无意。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余华已经开始绞尽脑汁研究读者的心理和喜好,研究的目的一目了然,当然是为了吸引更多的读者了。从前他不考虑读者的阅读心理,对自己的阅读当然也不加考虑,枯燥深奥的《城堡》照样读得津津有味,这种毫无功利的博取众长无疑对他前期的成功起到了极大作用,卡夫卡的《城堡》也自然而然地溶入了他的创作中。而现在他是以一个商人的目光来看待自己的阅读,所以就会舍《城堡》而取《静静的顿河》,因为后者的可读性更强,市场前景当然也更好。于是在他的新作里,我们自然就只能看到《静静的顿河》的影子,而看不到《城堡》的影子,于是中国的文坛上就多了一本畅销书,却少了一本名著,可悲啊,可悲!
我们文化界前两年对80后大加杀伐,扔出了不少匕首和炸弹;今年则是超级女生大热,又吵吵嚷嚷地闹了好久,一直到现在都没停。好像我们纯洁的祖宗竟然一夜间生出了一大堆不肖子孙,然而让我们看看余华,看看他所代表的文革后一代,我们就会发现,他们和80后,和超级女生,竟是何其的相像,都是一样的轰轰烈烈,都是一样的热热闹闹,都是一样的真真假假,都是一样的浑浑噩噩。再想想我们的文革,想想我们文革前的大跃进,不都是这样一种感觉吗?这就说明这不是余华一个人的问题,也不是80后或超级女生一批人的问题,这是我们一代人,几代人,甚至一个民族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好,我想,损失的也许不仅仅是一本名著,而是一个民族!!!
最后,我想问余华和余华们一个问题: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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