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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北京的黑色幽默,如有雷同不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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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5 20: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生在北京的黑色幽默,如有雷同不是巧合……
话说在2001年,有两个兄弟,都30几岁了,下岗了,下岗之后没咒念了,怎么办呢?人总得吃饭啊,于是这哥俩东拼西凑的凑了几万块钱,买了一辆被电车公司淘汰的单车厢的废旧公共汽车。这哥俩有点收拾汽车的技术,于是把车拾掇拾掇,外表重新喷漆,挂了个44路环线的牌子,就无照经营,在2环路上无照经营开起了冒牌44路环线车,哥哥开车弟弟售票,在积水潭有个44路总站,这哥俩每次都是把车开到总站外边不远的地方叫乘客下车,然后再边走边拉上客人。居然在没被人发觉的情况下运营了两年多。大概是在2003年底或者2004年的时候,这哥俩终于出事了,出事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服务态度差,而是因为……


是因为这哥俩服务态度太TMD好了,坐过这哥俩车的乘客经常去给44路总站和汽车公司送表扬信,内容无非都是说某某号的车上司机和售票员的服务态度如何如何的好、乘客上了这趟车就好象到了家一样如何如何……但是一直没引起上面重视,直到有一次,这哥俩刚在积水潭拉上一批乘客之后,有个老太太突然急病发作晕倒了,这哥俩和乘客们一商量,就直接把这老太太送到积水潭医院去了,及时的挽救了老太太的生命,老太太康复后做了面锦旗亲自送到汽车公司去了,而且声称无论如何也要见见某某号车的司机和售票员,电车公司的人一查,公司里没这俩人也没这个号的车啊,于是向有关部门报案,派出所安排了人手在44路沿线各站点开始蹲守,没过几天终于碰上了这辆车,GA叔叔上了车,发现这哥俩的确服务态度一流,在没有惊动乘客的情况下向这哥俩出示了证件,车到了总站,乘客下完之后,这哥俩就利马给拿住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审理这个案子的人员也都很同情这哥俩的遭遇,本来这个案子属于诈骗罪,起码5年起步的,后来生生被压了一年多,最后判的是两年,刑期如果从这哥俩被羁押那天开始计算的话,估计这哥俩现在差不多该出来了……这个事儿可真够黑色幽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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