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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清华教授状告方正电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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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4 22: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华教授状告方正电子侵权

作者在Apabi数字图书馆资源平台上发现了自己的作品,而该作品并没有经过自己的授权,于是找到方正,方正便将其推给出版社。由于出版社的强势地位,作者对此类侵权行为往往选择了忍气吞声。


  2006年2月28日对方正电子来说,或许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方正电子获得了“2005年度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单位”称号。但就在此前一星期,清华教授黄延复一纸诉状将方正电子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称方正数字图书馆侵犯了其作品《二三十年代清华校园文化》一书的著作权,并提交相关证据要求方正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损失。
  黄延复,著名学者、教授。1928年生,195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并留校工作至今。著作有《梅贻琦教育思想研究》、《梅贻琦与清华大学》、《清华园风物志》、《梅贻琦先生纪念文集》、等。此外,还发表多种有关教育理论、教育思想、高等教育史的论文,及人物特写、传记。
  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的Apabi数字图书馆资源平台中收录了2000年出版的《二三十年代清华校园文化》一书,而该书的著作权人黄延复从未与方正电子就此作品的使用签署过任何协议,也未取得他的许可。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明确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作品的复制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是一种侵权行为。
  一直以来,方正通过与出版社直接签约的方式获得作品的电子文件,不与看上去相对弱势的群体——著作权人直接签约。而实际上,绝大部分著作的版权--特别是电子书的版权都直接掌握在著作权人手中,出版社只有作品纸书的出版权。“版权”与“出版权”,一字之差,相差千里。版权才是所有权,是著作权的同义词,而出版权只是纸质图书的经营权。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作者在Apabi数字图书馆资源平台上发现了自己的作品,而该作品并没有经过自己的授权,于是找到方正,方正便将其推给出版社。由于出版社的强势地位,作者对此类侵权行为往往选择了忍气吞声。
  北大法学院教授张平曾经指出,我国数字图书产业发展最主要也是最棘手的瓶颈就在于版权交易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从过去几年我国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来看,数字图书资源的版权问题一直游走在法律边缘。而随着我国整体版权意识的提高和著作权人维权意识的加强,这样“治标不治本”,靠出版社来保护其盗版行为的版权处理方式注定不可能可持续发展下去。
  中国将整肃侵权
  3月8日,一份长达15000余字的《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的文件以中、英文两种文字向国际社会发布。该计划以前所未有的规模描述了中国未来一年的维“权”路线。
  计划传递出强烈的信息:中国整肃侵权行为的“铁腕行动”将不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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