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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首发】雅文学*俗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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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9 16: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雅文学 * 俗文学
                       lvyuwen

和其他的艺术形式一样,在物欲横流的当代,文学中雅的部分落寞,俗的部分火爆。曹雪芹的《红楼梦》、雨果的小说、莎翁的戏剧、中国十大悲剧和十大喜剧、雪莱和艾青的诗,都已经很难找到几个读者(当然,大专院校相关专业的不在此列)。市面上,畅销的是古龙辈的武侠小说、琼瑶族的言情小说、雪米莉流的凶杀小说,以及通俗刊物上古灵精怪的纪实文学、揭密文学、艳情文学、暴力文学,等等。诗仙李白再世,逢此情此景,难免要重发“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的浩叹了。
作为一种文学现象,雅文学和俗文学的起落是司空见惯的。而雅文学和俗文学之间,也不容易划出一条清晰的界限来,大约多是昔俗而今雅,那界限似乎为易懂的程度。今天我们品评为令人齿颊生香的一些雅作,如《诗经*氓》中“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恐怕现代人中多数会如读天书;而在当时,却是地地道道的大白话。以接受来界定雅俗,可能被误解要将那些今人读不懂,后人更难读的作品列入“雅”的范畴。因此必须多说一句:诘屈聱牙、晦涩难懂未必是雅,琅琅上口、文辞流畅不等于俗,其间道理是不言自明的。
有人把雅文学叫做“严肃文学”,含义更为显豁,是说有使命感、责任感,当然也不排除“本店老王麻子”的正宗自负。蒲松龄的名作《聊斋志异》问世后,便有一部反“聊斋”的作品《阅微草堂笔记》来匡正。作者是赫赫有名的大才子纪晓岚,此公以机敏过人而为世称道。“笔记”虽然文笔堪称上选,取材类似“聊斋”,但不知“聊斋”者几人,知“笔记”者又几人。
说雅文学是“严肃文学”的,视俗文学为“媚世”,“媚”者,迎合也,拍马也。但如果以一个“媚”字来概括俗文学,则难免流于皮相,失之浅薄。俗文学固然因读者面广而多换了几文铜子,却绝不是靠拍马来度日。它有自己的格调:写平常人,言平常事,不做作,不卖弄,坦坦荡荡,自自然然。大家接受它,是因为它本来就是芸芸众生的自我观照。
据说,弄俗文学是文人的沉沦,文化的失落。历史上确不少见一些人怕玷污了自己的清白而远离铜臭的事体。其实,这清白之身中倒藏着许多的腐臭,或者掩埋着过多的虚伪。陶渊明自命为“不为五斗米折腰”,一副“不堕青云之志”的样子,迷惑了许多不知就里的人。然而据鲁迅的考证,他于家中呼婢唤奴,生活水平绝不在小康之下,否则就无法“东篱采菊”而“悠然”了。
昔年孔夫子游说列国主张不被采纳时愤愤然地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幸好老先生并没有去实践,不然那结果也许是“天下乌鸦一般黑”,不会很妙。雅文学遇到了挑战,也有人出来要“挽狂澜于既倒”,一边声讨,一边打棍,想借助政权机器来“远郑声,放佞人,估计也不会显多少效。雅文学也好,俗文学也好,都在写生活,也构成生活的一部分。其间自然有情趣的不同,境界的差别,然而如果因为这不同和差别就要宣判对方无生存的理由,就是太霸道,而且也行不通的。
精神产品成为商品,商品要讲价值,实现价值就要进入流通。这一点经济学的小常识,也许有些人表达不出,但不妨碍他们懂得。深一层讲,价值可析为交换的、使用的。文学不为大众所接受,不仅失去了交换价值,而且失去了使用价值,整个的变得无价值。我们在俗文学行情看涨的时候,似乎察觉到知识在贬值,但不知考虑过知识正在升值的一面没有?
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无论是书还是搬上电视,都不失其高雅。有趣的是《围城》热不是从书到电视,而是从电视到书,许多人都是在看过电视后才想办法去找原著来阅读。此外《京华烟云》、《北京人在纽约》也都有同类经历。这种现象从另一方面提出了问题,即文学的形式问题。只有为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才易于被接受。
值得提倡的是“雅俗共赏”,应该说这类作品是文学中难得的精品,它以其广泛的适应性为人们所接受。尽管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层次不同、阅历不同、喜好不同的人都可从中有所得、有所悟。有深度、有情趣、有生活、有技巧,才能达到“共赏”。一些东西在衰落,一些东西在兴起,都属正常,用不着去担心“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社会在进化,文学不能落伍,芸芸众生并不是愚氓,他们也知情识趣,不要完全用我们的判断去判断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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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9 17: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学的作用到底是什么,定位虽不同,但都是服务性质的,雅文学如满汉全息,博大精深,俗文学如快餐,随手拈来,文学只有实现其价值了,无论定位如何,就是好的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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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6 16: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作初次拜读,以下判断深有同感:

和其他的艺术形式一样,在物欲横流的当代,文学中雅的部分落寞,俗的部分火爆。


偶对文学作品没有创作能力、鉴赏能力和评价能力,对文学理论没有评判能力。仅谈偶观感。
俗雅之别偶赞同,但偶以为,俗或者雅的作品,本没有硬性的判断和区分标准,其界限本身也是个见山见水的问题。唯一的原则偶以为,应当是各自都有自己的发展空间。摒弃掉那些违背人类社会普遍的基本价值、违反人的本性以及以宣扬公认的人性中的恶为主要目的或宗旨的,其余的,都是有存在意义的,无论俗雅。
恐怕没有几个有良知的人不认为当今是物欲横流的,物欲无可厚非,然而如何造成“横流”的?私下以为文学创作者也难辞其咎。以迎合的态度,带着自觉或者不自觉的转移受众注意力的目的,去写诸如《××宝贝》这样的小说,去拍《××埋伏》这样的电影,是什么样的行为? 或许多少已经超出“不道德”这样的词所的涵盖范围了。
偶没有文学批评家的理论素养,也没有社会学家的独到眼光,但偶有两只虽然近视却是不瞎的眼睛和一只虽然混沌却不混蛋的大脑。这样的眼睛不能很好的观察社会,这样的大脑也不能创作出和“文学”沾边的东西,但并不妨碍在书园这样开放、轻松的论坛胡说几句。若招来pk,绝非偶本意。

感谢楼主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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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10: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学的发展是由俗而雅的过程,很多好的作品都是从俗中提炼得来,而后众人效仿弄到雅得没有一点俗味,就成了束之高阁的东西.于是又需从俗而雅的探索.雅而有意义才行,俗而有味就不错.我不太赞成诸位对当今文坛的定位.我收集了不少俗文学的题材(尤其是民歌),等我挣足了威望,申请个主题,会拿来与大家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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