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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8 07: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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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南方周末>的妓女教师故事是胡编滥造 强国论坛
万巍巍
2月23日《南方周末》一篇题为“平时是天使 周末是魔鬼”的报道,书写了一位心地善良而又不得不靠业余卖淫供弟弟上学的悲惨故事,着实地吸引了众多的眼球和关注。本人初读之后,也不由地发出诸多感慨。然而,进一步阅读,却发现该文陈述的诸多“事实”似乎完全经不住推敲,以致于我倾向于认为,这完全是一篇胡编滥造的故事。
之所以认为该文胡编滥造,我的理由如下:
(1)该篇报道对故事的主要人物背景没有任何交代,比如事情发生的地点什么的。当然,我们可以把这理解为对有关人士的名誉和隐私的保护。但问题是,踞该文作者傅剑锋称,文中的“徐萍”是主动要求报道的,也不在乎公布她的真实身份,而且在此报道出炉之前,已经在若干网站发布了她的“悲惨身世”。在此情况下,还隐瞒故事主人的真实身份,有意义吗?
(2)该篇报道的的作者一方面隐瞒“徐萍”的真实身份,另一方面又在南方报业集团的网站www.oeeee.com上公布为“徐萍”募捐的帐户。这种让人不明不白地捐款的做法,又是为了什么?《南方周末》拿什么来保证募捐不是一个骗局?
(3)报道中有关“徐萍”卖淫以及得性病的故事,完全来自“徐萍”的个人自述,而没有记者的任何调查。这样的故事,值得相信吗?
(4)报道中的诸多细节完全经不住推敲。试举几例:
文章是这样开头的:“2006年初的大年除夕夜,23岁的乡村女教师徐萍红了眼圈看着满桌一家人……”这种现场感十足的描述,是记者在场目击的吗?从全文看,肯定不是。既然没有目击,而虚构一种现场感的描述,这不是新闻报道允许的做法。(如果是在报告文学中,这种“虚拟现实”的写法倒是可以的。)
文中称“徐”家三个儿子一个上大学,两个上中学,而“学费一年至少2万元”。
这真实吗?按我的了解,一个大学生一年的学费可以高达万元,那么两个中学生一年的学费也要一万元(每人五千)吗?在一个贫困的地区,什么样的中学要人交五千元的学费?
> tuition, books, food, residence ...
文中称“徐”家曾于1994年“从本地‘农村基金会’里借了14万高利贷买了卡车”,用来运送香蕉什么的。据我知道,一辆性能很好的大解放,价钱都在十万元以下,五万元就可以买一辆很不错的卡车。那么“徐”家为什么要花14万元去买一辆卡车?(14万事实上可以买一辆载重量极大的运煤卡车,但显然不是运送香蕉所需要的。)
> $140000 is right. Who uses small trucks to make money?
还说卡车的事:文中称“高额的管理费和三次车祸,彻底击垮了这个缺乏抗风险能力的农民”。作者似乎应该说明,什么样的“管理费”和“车祸”使得“徐”家的卡车不能产生效益。据我在农村的了解,跑运输是普遍赢利的,为什么“徐”家的车就这么悲惨?
再说这个“本地‘农村基金会’”:既然是高利贷,我设想这完全是非法的民间信贷组织。可该报道又称,直至现在,这笔14万元借款仍未归还,而且已经变成20万了。我的问题是:一个非法的放贷者,居然允许14万元的巨款拖欠十多年不还,可能吗?有这么仁慈的放高利贷的人吗?难道今日的黄世仁变成慈善家了?
> This happens because the lender cannot do anything but wait.
还说这笔高利贷:既然是高利贷,就一定是非法的民间贷款。可文中又称“2002年春节前,基金会又一次来催债,要让法院来查封他们家的房子”。我们知道,
法律保护民间借款,但并不保护任何非法的民间借贷(何况是高利贷),那么,这个“农村基金会”又凭什么要求法院来执行债务呢?难道当地的法院庇护高利贷行为?再者,法院的强制执行都是在民事诉讼之后才可能的,那么是不是说,
这个所谓的“农村基金会”已经对“徐”家提起过诉讼并且赢得了官司?(如果法院确实保护高利贷,那么我建议《南方周末》一定要把这样的情况反映到最高法院去,要求惩处当地的法院。)
文中说“徐萍”把自己的第一次只卖了300元,这可信吗?从网上各种报道看,所谓“卖雏”怎么的也得几千元,难道急于赚钱的“徐萍”却是那么地不在乎钱?
> If you are there, that would be good.
文中还有一位深深爱着“徐萍”的男子,并且还送她“蛋糕、红酒、玫瑰和铂金戒指”,看来品位是不低的。可“徐萍”在接收了这些之后仍然持续她的皮肉生涯,那么看起来,她的卖淫生活,似乎就不再是生活所迫的了。这样一个细节,与作者着力渲染的为穷所迫的主题,似乎是大相径庭的。
当然还有一些小细节。我在网上看到过“徐萍”的“自述”,其中仅仅提到她信奉了佛教,而在《南方周末》的妙文中,又生生多出一个基督教以及“徐萍”有关天堂地狱的沉重思索。是不是说,在见到《南方周末》记者之前,“徐萍”已经忘记了她自己经历过的内心斗争?在此,我不得不佩服这位记者的妙笔生花了。
总之了,我以为《南方周末》的这篇报道有着太多的细节上的矛盾,其胡编滥造的痕迹太过明显,基本没有可信度。
> You are wrong. The report is not unbelieveble.
这年头,为了赚钱,一些媒体是什么东西都敢写的。为了保住每月上万元的工资待遇,《南方周末》记者编造一篇极具“震撼力”的离奇悲情故事,其动机也是不难理解的。
> You want to write something. That's OK. Do it with your mi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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