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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zz345

[【心情日记】] 我要哭死了!我老公他还算是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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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7 19: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不应该用这样的方法赶走你丈夫的父母,吃点皮肉之苦只是小意思.真真到了漠视你的时候相信分开就不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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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7 20: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虑到国情,1楼应立刻安排其公婆住进附近的旅馆,这是一种正确的做法,试想如果是1楼的朋友远道而来,没有立足之地,也应如此办理,况其公婆乎!

看来讲上面这句话的朋友肯定是位男士,而且可能还没有结婚,呵呵!甚至还真的是一位critical thinker!人家公婆远道而来看望孙子,你却马上把他们安排到旅馆,这根赶走他们有什么两样?还是羞辱公婆!对了,你说大学时同宿舍的乡下人比较没有你那么强烈的卫生习惯,你一边说他们脏,还一边与他们生活、锻炼、学习、居住在一起,那是因为没有其他办法,或者可能你当初的确需要他们来作伴,一句话,毕竟是同龄人、同性别,能够分享在一起的快乐,而且这种快乐会比分开住、不来往来的好。现在,考虑上面的个案,公婆能够和你当初那些来自乡下的同学相提并论吗??显然不可以的,否则就荒谬了。

阁下也没有必要牵扯到什么民主不民主的问题,连在一起见个面、近距离接触都不肯,都谈不上,还讲什么婆媳之间的民主关系!假如讲民主是一种美德,一种善行,那么,百善孝为先,你还是先尊重,乃至孝敬一下你的公婆为好,否则这种民主是虚伪的,呵呵   

“试想如果是1楼的朋友远道而来,没有立足之地,也应如此办理,况其公婆乎!”,从这句话,基本上可以断定,在你的心目中,公婆不如朋友!!但是,没有公婆,哪来现在的丈夫?做人要饮水思源,甚至要设身处地地想问题。家庭问题的解决办法完全没有必要上升到政治、哲学的高度!

假如阁下就是上面故事中公婆,记住:把你在城里生活的记忆暂时忘记掉,完完全全设想自己生活在穷苦的乡下,含辛茹苦地把孩子拉扯大.......供他上学.......有一天,你去看望孙子,却被儿媳挡在门外........


说来说去,就一句话,该打!要是不思悔改,还想胡闹,干脆离婚算了,长痛不如短痛!有人可能会认为,婆媳相处的时间毕竟没有夫妻相处的时间来的长,应该忍下去,但是要记住,有什么样的母亲,必然会有什么样的孩子,也就是说,这种品质恶劣、道德修养这么差的媳妇,会给孩子的成长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做了非常恶劣的示范,将来,哼哼,好戏还在后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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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7 21: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说:我上班去了,家里就没人了,他们老人家对这些电器什么的不懂,万一拨错了,那就麻烦了。"

麻烦什么?大不了还能弄个短路烧死你鸭的么?
你又不在家.去公司干革命去了.
 为人父母啊!
就是烧了你房子,你还可以再买啊,大不了跟农村住去啊.
但是实际上,
为了你的态度,相信你夫的父母不会动一下你们房里的任何东东的....   
{我一听更不高兴,半年前才来过,才用5000块把他们打发走,现在又来估计又是要钱来了。那口袋里的什么特产就是农村里地里挖的,又难看又脏,根本就吃不得。}
你所吃的一切,都是用屎尿浇大生成的啦~~~吃了这些年了.又不见你会吐?
<我很不高兴,原来是他的农村的爸妈来了,穿着一看就是只有农村人穿的衣服,手里拿了个大口袋。}
?农村人就只限于你心眼里的穿着?
实话说啦,你要是脱光了,皮肤不一定比得上和你同龄的农妇的好哟.你还嫌别人的衣服土?
换个角度思考一下,即如来的是你的父母,再假如是你的父母像你所说一样的老土,你的老公按照你的做法对待你可愿意?

父母给了他的生命,他当然要要回报!如果你的老公不打你,我倒要鄙视他了。俗话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情。作为人,一个高级动物,难道连这么一点到你也不懂,难道还不如禽兽?
.......
你是该到农村好好过一阵子了,不然,真是会变态得历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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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7 22: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楼在线2006-02-07 21:01发表的“”:
实话说啦,你要是脱光了,皮肤不一定比得上和你同龄的农妇的好哟.你还嫌别人的衣服土?
.......

>>>这种说法虽然有道理,但听起来很不文雅,在下坚决不能认同
        
>>>>完全没有必要去乡下走一趟!成长的环境不同,走十躺也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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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00: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swell网友的观点颇代表了许多人的思想,具体到本案,带有明显的支持暴力的倾向。
可是有谁替1楼设身处地想想,她本身的那些权利难道就不应该被尊重吗?
对这种一边倒的讨伐,我只能摇头,为什么不能理性地对待这些问题,给双方都留下余地,看来我们大多数书友的书是白读了。我坚决支持1楼,但希望她以后处理问题能再成熟些。对于可能诉诸暴力的丈夫,早点离开也许是最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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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02: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4楼rf_0012006-02-08 00:33发表的“”:
swell网友的观点颇代表了许多人的思想,具体到本案,带有明显的支持暴力的倾向。
可是有谁替1楼设身处地想想,她本身的那些权利难道就不应该被尊重吗?
对这种一边倒的讨伐,我只能摇头,为什么不能理性地对待这些问题,给双方都留下余地,看来我们大多数书友的书是白读了。我坚决支持1楼,但希望她以后处理问题能再成熟些。对于可能诉诸暴力的丈夫,早点离开也许是最明智的选择。

您过奖了,俺只是一个温柔的书生,哪来的暴力呀~~~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俺真的碰上了这种媳妇,只能怨自己当初有眼无珠,没有看清对方的真面目就贸然结婚。具体说到该不该打,当然还是该打!!但是,该打与要打或真的打下去,里面有很大的差别的哦。大家也知道,这种羞辱公婆的事情已经能够发生了几次,媳妇显然还是不想妥协,仍然把错误的当成正确的,简直是朽木不可雕了,那我打她还有什么意思?!

“她本身的那些权利难道就不应该被尊重吗?”当然要尊重的,但是首先要搞清楚,她的权力或利益不应该建立在羞辱公婆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不应该建立在丈夫的痛苦之上。再说了,公婆偶尔来看看孙子,到儿子的家里坐坐,难道会妨碍你的利益、有损你的权利?

但是你似乎还没有看清楚我上面的假设情况,那就是,假如你是故事中那位婆婆/公公,你该怎么办?

至于要如何处理这种事情,我会先把父母安顿好之后,回到家里,马上冷冷地对她说,走吧,去办离婚手续!!要是她不同意的话,俺就真的开打起来,直到她同意离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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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03: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你老公狠狠的打你,只是别打死了就是ok,打后再付你医药费,然后立即和你这个恶心的女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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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03: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楼swell2006-02-07 20:17发表的“”:
    

说来说去,就一句话,该打!要是不思悔改,还想胡闹,干脆离婚算了,长痛不如短痛!有人可能会认为,婆媳相处的时间毕竟没有夫妻相处的时间来的长,应该忍下去,但是要记住,有什么样的母亲,必然会有什么样的孩子,也就是说,这种品质恶劣、道德修养这么差的媳妇,会给孩子的成长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做了非常恶劣的示范,将来,哼哼,好戏还在后头呢~   
.......

严重同意。这样的女人本来就没有什么修养,很难找到什么男人和她结婚的,就是她丈夫的爸爸妈妈是城市里面的她也会有各种恶劣的表现的,本质就那样使然。

强烈建议她丈夫立即和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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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03: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读书园地论坛的会员里面居然有这样的好像从来没有读过任何人文方面的书的修养恶劣的女人,简直是耻辱,建议删掉这个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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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05: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25楼:
其实我一直以为最应该谴责的就是1楼的丈夫,没有尽到一个孝子和贤夫的责任,却非常奇怪的赢得了众多人的同情,是我国深厚的封建宗法制的影响使然,或是民俗巨大不可抗拒的力量?

从法律的角度上说,1楼的丈夫是绝对的有罪过的1方。

那么25楼想过没有如果你是1楼,要比较频繁的忍受一种跟自己的生活习惯格格不入的公婆的影响,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是那么的不自在,你将作何感想?

不知道讨伐1楼的贴友里有没有女性?

其实本可以有双方都能接受的更理性的做法,可惜最应该拿出好的解决方案的1楼的丈夫,却没有做到这一点,不过他挺幸福,打了人,还得到了很多的支持,奇怪。。。

点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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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jixiang770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2-8 07: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会打死你的,还有脸在这发帖?你本不配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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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07: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个故事是真的话,那么俺的看法:
1、楼主这种女人,是“应该”挨打。但是到底能不能直接“打”,俺认为值得研究研究,最高明的应该是姑苏慕容家的功夫。呵。
2、rf_001兄一直都在说“生活习惯”的问题,这其实不是个问题,偶尔才来一次,算多大个事情?再说了,谁家还没有农村亲戚呢,(我就见过不会使用坐便器的农村亲戚,蹲在上面,以为他是习惯蹲着,后来知道他是不知道能坐下的),那又怎么样?就来那么一次,接待就接待一次吧,估计楼主要热情接待,满脸堆笑,老公肯定会投桃报李吧?会不会对你更好点?愚蠢的女人啊。
3、你老公肯定也是不习惯老家的生活方式了,可那是他父母,他自己也从那个环境成长起来,你既然选择了他,难道你事先不知道?难道你婚前没去过乡下老家?所有的事情你都知道,你既然选择,就要承担。
4、楼主这种女人,根本没有“恕道”。反而我从你这反面看出你公婆的厚道,当天能来回,主动打电话来,看来不是很远,更不是很穷啊。另外楼主啊,谁家没有农村亲戚呢,你要说你家没有,谁信呢?可能你家的农村亲戚不想和你们来往吧,呵。
5、楼主的“故事”里面,漏洞不少,如果不是虚构,肯定中间缺环节。如果是虚构,故事还不那么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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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08: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上的贴后,就准备作罢了!

讨论无任何意义!

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能理性的想想。

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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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08: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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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09: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rf-001:
你怎么一直都说理性啊?理性是什么?父母来了就不高兴?父母来了你去上班就把他们赶出门去?父母来看望你你认为他们是来骗吃骗喝的?人家可把你老爹老娘都不当人看rf-001你怎么还那么高兴,那么理性的说好啊,对方做的没错,要理解对方。你tmd读了那么多书才是白读的呢!一个人不尊重自己的父母疼爱自己的父母你还需要再给她找其他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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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09: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女人,赶紧去死吧,就像你自己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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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09: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34楼,你是个痞子,不要玷污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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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09: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zhuce2003和天人合一兄简直了,佩服,兄说的很有道理的 ,天人合一兄简直就是评论家呀,俺喜欢,这个帖子引起大家的公愤了,简直就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俺还没见过这种鸟,搞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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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jianxu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2-8 10: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贱,贱女人!支持你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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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10: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看到此帖,我是满肚子气愤呀。今天上网特地关注大家的反应,竟有了一份惊喜!

原因有以下几点:

1、此帖从昨天发上去以后,几乎成了不沉帖,说明引起了大家足够的关注

2、从网友们的评论来看,大多给了楼主批判,说明孝道仍未沦丧,也还有相当的市场

3、从此折射出的国人道德观仍然是可观的,并非像社会上有些人所宣扬的一样一文不值,但同时应当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反对和批判的声音不要仅仅停留在言论上,我们需要实际行动,老人们需要实际行动!

希望此帖能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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