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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奉献与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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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30 12: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废话一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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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献和牺牲一直是高尚的品德,被我们的社会提倡了几十年。代表的口号有:“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大公无私”等等。今天也还有很多人,经常把这些口号挂在嘴边。不过,我们可以看到,虽然不断地在喊,也不断地在产生许多非常感人的榜样。但我们并没有见到社会道德的提升势头,反而发现了社会道德日益沦丧的苗头。许多提倡“无私奉献”的遗老遗少们,为此痛心疾首,哀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其实,问题正在他们身上。

  对我来说,“奉献与牺牲”的概念是十分含糊的,像雾像雨又像风,困扰了我几十年。

  小学时,看《水浒》,以为宋江也是奉献的榜样。他每见一个好汉,就会摸出20两纹银奉上,所以被江湖好汉称为“及时雨”。这真令我羡慕,当然也希望效仿,以帮助我那些贫苦的同学。但我兜里很难摸出两分钱,所以最终也无法赢得“及时雨”的美名。很想仗义,却无财可疏,这让我十分的困惑。好在后来全国批宋江,《水浒》就成了反面教材,要批判地学习。通过批判地学习,才知道原来宋江的成分是地主,是投降派,是不值得效仿的,心里才有些释然。

  要钱我没有、要命还有一条。不能奉献,我还可以牺牲。学金训华有困难,因我小学时生活在山区,只有堰塘,没有江河。集体的木头也就没有被冲走的可能。所以,我只能到生产队的红苕地里逛逛,特别是在黄昏的时候,希望能象刘文学一样发现个把地主,当然是偷红苕的地主(那里也没有辣椒地)。遗憾的是,一直到小学念完,也没有能够发现偷红苕的地主,到是自己弄了几个红苕回家去吃了。

  我是救过一个落水儿童的,但似乎是不能算为英雄行为。因为:

1. 落水儿童是我妹;
2. 堰塘的水太浅且是夏天;
3. 是我把她挤下去的;
4. 是在我们逃学的时候;
5. 我连水都没有下,就把她提上来了。
6. 显然我也没有牺牲。

  因此,我的行为根本无法与罗盛教在朝鲜的冰天雪地里,勇救落水儿童而英勇就义的壮举相提并论。

  整个小学期间,我经常到到井边,或者到仓库附近巡逻,一直希望寻找到“舍己就人、英勇就义”的机会,但最终也未能如愿。后来又指望我大了后,去参加第三次世界大战,就可以炸碉堡、堵枪眼了。而第三次世界大战到现在也没有爆发,所以我就只好惭愧地活到现在。

  现在是市场经济了,付出就要有回报。如果付出没有回报,就应该是自己的风险判断错误,或者是投资管理失误。而在中国,最可能的还是上当受骗。用一句经济学的术语讲,就是要看投资汇报率,要看风险回报率。所以付出是不算奉献的,不管是先付出后回报;还是先回报后付出。因为奉献是不追求回报的,是无私的。

  问题又来了,就是说如果有奉献,就一定有人获利,而且是没有付出的获利。这似乎与市场经济要求自食其力的原则相违背;也与我们传统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相违背,因为有人不劳而获了。看来有资格获得奉献的人,只能是不能或者无法自食其力的人。社会是有无法自食其力者,也有不能自食其力者。所以奉献是有存在的理由,当然对于无法自食其力的人,基于人道的理由,我们必须救助而不能指望回报。而对于暂时不能自食其力者,我们救助的方向,则是让他成为自食其力者。因此奉献也是有区别的。

  市场经济是能建立这样的救助制度的,就是说可以靠法律来保障,而不是靠道德保障。税收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就是让“奉献”合法化,程序化的手段之一,把个人道德转化为公民义务。所以,如果我们有个良好的制度,并认真地执行了,我们就不需要奉献。我们只需要按时足额的交税、交各种公益保险,我们就完成了人道救助。当然,还必须确认,我们奉献的这些钱,的确是用于了符合接受奉献条件的人。

  显然,在制度不完善时,是可能有符合条件的人不能得到所需的人道救助的。这时,制度外的奉献就有了存在的理由,但社会也应该给予有限的回报。比如回报以名,这就是我们要赞赏而不一定要效仿奉献的原因。回报以名,也不能过度。因为市场经济中,名利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在《国家地理》杂志发稿,是没有稿费的。但大量优秀的作者,都希望自己的稿件,能在《国家地理》上发表,而这并不一定是奉献。因为这个杂志能带来巨大的名,就象下围棋一样,虽然暂时没有实地,却已经形成强大的厚势,那也是可以接受的下法。

  制度外的奉献也是有限度的,只应该大力鼓励力所能及的奉献,尤其是那些举手之劳的奉献。例如你在电梯内,有人要进电梯时,你应该等一下,或者帮他按住门。

  而对于高喊无私奉献的人要高度警惕,因为他们甚至不愿意检起路上的一块西瓜皮。而一个只喜欢喊道德口号、却不愿意建立和遵守法律的社会,必然也是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

  牺牲是极端的奉献,就是把一切(包括生命)都奉献了。在古代,牺牲其实是一个恐怖的词,就是送上祭坛的牛羊。因为这些牛羊被上天吃了,上天才会保佑其它牛羊和人的平安,可见牺牲是无奈之举。在古代也有用人做牺牲的例子,但决不象近代这么平凡的使用人做牺牲。

  所以,牺牲不到最后关头决不轻言牺牲。是对的,是理智的说法。由于牺牲的极端性,所以我们不能提倡。对在人道灾难救助中践行了牺牲的人,我们当然是要表示哀掉和敬佩的。如果他还有什么需要救助的,我们也该责无旁贷的奉献。但我们今后要努力的方向,一定是避免人道灾难的再次发生,是避免牺牲,而不是提倡牺牲。

  战争是由于人类自己造成的人道灾难,战争的双方都有巨大的牺牲。所以人类应该全力避免战争。应该呼吁和平,而不是呼吁战争和牺牲。

  在法制社会,凡是被广泛提倡的道德就应该努力地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不要空喊。

  在中国,凡是号召牺牲的人,自己决不会践行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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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30 12: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早写的了,与〈我为什么一直不要道德〉的意思关联。所以,再发出来给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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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30 12: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大师,就八个字,特立独行,哗众取宠!
想靠电子商务挣钱的都是糊涂蛋,网站就得拿钱砸,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高薪聘请几个骂人的枪手,再找几个文化名人当靶子,谁火就灭谁!网站靠什么?靠的是点击率,点击率上去了,下家跟着就来了,你砸进去多少钱,后面加一零(儿)直接就卖给下家了。我还告诉你啊,有人谈收购立马就套现,给你股票你都免谈。你要是感兴趣投个八百万到一千万,多了我不敢说,保你一年挣一个亿。我说的可是美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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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30 13: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入木三分

深刻 深刻

但没有办法

人是社会性地动物

单个总是 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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