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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rianleeeee

[[学习策略]] 英语专家谈英语学习(请勿跟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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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4 00: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英语专家王佐良谈英语学习方法

英语专家王佐良谈英语学习方法



  *
通过文化来学习语言,语言也会学得更好。

  *
语言之有魅力,风格之值得研究,主要是因为后面有一个大的精神世界:但这两者又必须艺术地融合在一起,因此语言表达力同思想洞察力又是互相促进的。

  *
文体,风格的研究是有实际用途的,它可以使我们更深入地观察英语的性能,看到英语的长处,短处,以及我们在学习英语时应该特别注意或警惕的地方。因为英语一方面不难使用,一方面又在不小心或过分小心的使用者面前布满了陷阱。





  转自:《英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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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4 00: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英语专家许国璋谈英语学习方法

英语专家许国璋谈英语学习方法


  * 学英语就要无法无天,要天不怕地不怕。

  *
学外语,要眼尖,耳明,嘴勤,手快。只要多读,多记,多讲,多写,自有水到渠成之日。

  *
学习外语,从事语言学研究的人不要把自己圈在只读洋文的狭小天地里,一定要具备良好的国学基础。

  *
光学几句干巴巴的英文不行....不要总是把阅读的目的放在提高英文上,阅读首先是吸收知识,吸收知识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就吸收了语言。
 
  转自:《英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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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4 00: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英文是一辈子的事

学英文是一辈子的事
A LIFELONG PROCESS
吴 心 柳 先生
  大多数中国人学英文的过程都有一种「磨难」之感。也许有极少数的人自幼即得天独厚,没有感受到背生字、记文法、苦练发音等等是一桩苦事,相信那绝对是少数。
  我没有研究过别的国家的年轻人在学外国语文时会不会跟我们学英文一样苦,但是我认识几位必须修拉丁文的英国同学,其苦况和我在大学读楚辞和尚书时的感受非常之相像-文字既看不懂;内容也很陌生。若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凡学一种外国语文,首先必须看清它的应用层面有二:
  ()它是一种工具-一种认知其他「实质内容」的一种工具或手段,也可以说,它是本国语文以外的另一种专供传播用的「符号」。
  ()它是一种「内容实体」。例如读英文版的「低温物理学」、「神经生理学」,文字与语言所占的角色是很次要的。
  偶然也有第三种层面出现-例如两位外交官在密商一件条约;或两位剧作家在讨论一个剧本(当然是国籍不同,而一方或双方都必须使用其母语以外的语文时),这时候,被使用的那种外国文字就必须在第一和第二两个层面都能发生作用才行。这是第一与第二两种层面的重叠使用,是「外文」的最高境界。
  可恼的是;当我们做学生,开始学英文时,从来不曾有老师给过我们这么清楚的导向。绝大多数的大学二年级的学生,虽然从初一到大一业已苦读了七年英文,可是既不能流利的讲,更谈不上写。能读的也不多。如果有少数几个能够把他所「熟悉的内容」翻译成中文的,那就很了不起了。我之所以特别提出「熟悉的内容」,因为他实在没有能力翻译他所不熟悉的内容。
  这种现象多年以来已引起广泛的讨论-众信我们的英文教学方法可能有了问题。照说,教学的目的应该不难厘定-至少从初中到高中这六年,学英文应该「首重」其「工具价值」-易言之,就是教学生学习怎样去使用「英文」这个工具。至于这个工具在学习的当时能够表达什么样的「内容实体」,那是次要的问题。
  事实上,问题并不这么单纯。因为任何语言文字都会「同时」显露一种「意义」。如果教材中容蓄的内容过于浅薄或十分深奥,都会挫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英文不能像声乐,老师可以强迫学生天天练唱一些毫无意义的音阶,用来磨练发声。因此,不论读英文会话或文选,其「内容」(也就是教材)也相当重要。否则学生不仅没有乐趣学,就是年年考一百分的学生,到头来他还是不能「使用」英文。这正如同今天的初高中国文课本中不乏许多经典之作的文言文,学生在考国文时都背得滚瓜烂熟,而所有背诵的文章无不辞章雅丽,内容精邃,或大气磅礴。可是,通常大多数的高中毕业生,不仅作文程度欠佳,有些连一封信都写不通。这便是中国国文的教材和教学上有了问题。其实,英文也是一样。
  除了「教材」(也就是「内容实体」)的问题外,教学法也是可以研究的重点之一。比方说:英文老师若是用中文上课、讲解,在五十分钟一节课中有四十分钟说中文,十分钟说英文。这时候,英文就「被」变成了「内容实体」,就自然而然成为一种所要表达的事物。如果老师从头到尾五十分钟都用英文来讲,这时候的英文才会成为一种表达的工具。这就是为什么一些教会中学,由外籍教师担任初一英文的学生往往英文程度好过一般中学的基本原因。
  学英文的功用有四:读、讲、译、写。我把「读」放在第一位,大致上是根据国内一般情形而定的。对大多数学过英文的人来说,能够读-熟读英文书报杂志、相关资料的人,受益最大。因为英语世界中的出版品不仅种类繁多,水准高的也很多。一个人要想追求较多、较深,甚至较快的知识资讯,不从先进国家的出版品中去发掘是不行的。其次是「讲」,这只有对某些特别需要以语言为沟通工具的人,才显得重要,其情况和「译」与「写」差不多。拿我个人来说,大半生学英文,说、写、讲俱不够格,也受益不多;唯独在「读」这方面,确实获益匪浅,它扩大了我的知识采撷领域;也让我有机会经常接触得到第一流人物的智慧与笔锋。
  事实上,学「读」也不是容易事。因为英文天地里天天有新字,如果靠中文字典,根本无济于事。因此,不但要懂得利用英文字典,而且还得知道哪一本字典最新?以及有什么特别。不久以前,我读到light-headed一个字,就在字典上查不到,虽然猜想它可能是heavy-headed的反义字,可是没有字典就是没有把握。我请教英文中国日报总编辑朱良箴兄,他说没见过这个字;再请教中央社总编辑冷若水兄,他终于在一本一九八三年出版的字典里查出来了。字典对于学英文的人,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我常常感觉到:学英文是一辈子的事。一辈子都不能停。因为除了它的「工具」性能外,事实上它是一种「文化整合」的工具。我们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有许多不尽相同的地方。有些观念常常不是对等的。有的情形中文的形意较大;有的英文较大;在这「大小有别」的情况下来辨识一个字的内容,那是绝顶困难的事。因为那时候便已超越了语文的阶层,而发展到「学问」的领域来了。例如Sonata这个字,无论译成奏鸣曲或者是「朔拿大」,如果没研究过音乐的人,都不会懂。其他像 perspective, comprehensive 这些英文中的常用字,也都不是一个中文字词所能涵盖的。这正如外国人学中文一样,像「太极」这个字,有人译成 absolute,根本不能表达太极这个字的整个内涵。
  因此,我常常自勉:学英文是一辈子的事。天天会遇见新字,新的「内容实体」,要天天查字典,或请教高明。这其中,苦乐参半,不过若算总帐,用功的总是比较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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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4 00: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丰子恺学外语的方法

丰子恺学外语的方法



  他学外文的方法 是有计划地熟读课文,或以中译本为参考,熟读原著。每天读一新课,同时不断地温习旧课。

  为了加深记忆,牢固掌握所学东西,他常采取有计划的重复的方法掌握所学的东西。如读一篇文章,每读一遍,在文章下面划一笔,一笔一笔积起来,组成一个字的繁体字“ ”,即表示他把这篇文章读了22遍。具体的办法是这样:第一天他把第1课读10遍,写下左边的言字旁和右上的士字;第二天把第二课同样读10遍,再把每一课温五遍,在士字下加写一个四字;第三天把第三课读10遍,第二课温5遍,每一课温5遍,写下目字;第四天把第四课读10遍,重温第二,三课,同时把第一课再温2遍结束,即完成“ ”字的最后两只脚。这样1课课文反复读下去,终于在每1课下面都写上一个完整的“  ”字像这样22遍分4天读,比一天读22遍收获更大。可见,丰子恺先生学外语是下了一番工夫的,他这种刻苦自修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丰子恺先生刻苦自学俄语的精神更令人敬佩。他开始自学俄语时,已经53岁了。他用得课本是《俄语一月通》。这本书是从日文的四周间(即四星期通)翻译过来的。读完了这种课本,他就找一些俄文原著,对照着中译本读起来。使人吃惊的是,他学俄文学了9个月就开始阅读托尔斯泰的长篇小说《战争与和平》的原著了,全书9个月读完。以后他就动手翻译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31万字,5个月译完。从开始学俄语到动手译《猎人笔记》,还不到2年呢!而且他当时还有作画,编书等任务以及种种社会活动。学俄语还是业余的。丰子恺先生学外语,尤其是俄语,既没有老师,也没有完备的教材,全靠自己刻苦钻研,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取得这么大的成绩,这不能不令人肃然起敬!

  同学们,在外语学习上,你是否也像丰子恺先生那样下过苦功。你的学习方法正确吗?在学习中能否有好的效果,关键在于能否找到好的有效的学习方法而又肯下苦功去学。
 
  艺术家丰子恺不仅是著名的画家,而且是有名的文学家和翻译家。他一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除搞作画,练书法,写随笔外,先后学过日文,英语,俄语,并用这3种外文翻译了大量的音乐,美术,理论和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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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4 00: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英 语 学 习 漫 谈

英 语 学 习 漫 谈
赵 世 开


20世纪40年代初我在贵阳花溪的清华中学读高中。当时有三位老师教过我英语,一位是周姗凤(那时刚从美国学成归国,后来任北京大学英语系教授),另一位是索天章(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后来任洛阳解放军外国语学院英语系主任和复旦大学教授)。他们给我以后的学习和研究奠定了英语的基础。在学习过程中我得益最大的有两点:

(1)每次上课先有10分钟的Quiz。一般是考上一次课的内容,主要是听写单词或句子。这对我掌握词和训练“听”的能力很有帮助。

(2)背课文。老师挑一些比较好的课文(包括诗歌、散文等)让我们背。语言是一种习惯性的行为,多背才能形成习惯,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不花功夫就想掌握语言只能是空想。

第三位是费景天老师。他的教学方法非常灵活,有时教我们唱英语歌曲。我印象最深的是一首歌In the glooming。这首歌的背景是兄妹二人在战争中失散,后来在异地相逢,彼此已不相识,竟然坠入爱河。去教堂结婚前夕,牧师告诉哥哥他们的兄妹关系,哥哥只得离开妹妹,留下了一首诗,就是这首歌的歌词,十分感人;加上曲调哀怨婉转,令我至今不忘。有时费老师带我们去打棒球,由此我们知道棒球运用的很多英语术语。这些都不是从教科书中能学到的。唱英语歌对学英语很有好处。当时有一个歌本叫One hundred and one best songs,我几乎都能唱。后来在大学学习英诗(English poetry)时,才发现其中不少是著名诗人的诗。由于已经会唱,学习起来比较容易。这样学习很有趣,不那么枯燥。

上大学以后,在英语学习里有两点对我很有好处。第一是勤查词典,而且最好查COD(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它的英文注释比较准确,而且注明词源,这有助于掌握词的本义。经常查词典能加深对词义的理解。同一个词在不同的上下文中意思不完全一样,每次都从不同的义项中去查找相当的词义,一遍又一遍,这样才能逐步掌握这个词的意义。例如book作名词时有“书”的意思,作动词是“预订”的意思,即使作名词在不同的组合中还有“支票簿”、“登记册”等等意思。只记一个“书”显然是不够的。第二是大量阅读。我最爱读的是Reader's Digest(《读者文摘》,它有各种体裁的文章,如政治、经济、娱乐、体育等等,Life画报,New York Times等报刊。再就是看原版电影(在银幕上加注汉语的也可以),这样可以结合情景学习英语的表达方法。此外,我组织了一个英语会话的club,只有七八个会员,每个周末聚会一次,往往邀请一位说英语的外国人参加,大家唱歌,讲故事,做游戏,以此度过愉快的节假日。我们也按西方习俗举行各种party。这些游戏都有顾问指导。

关于口语和书面语的关系,我认为在中国学习英语应该以书面语为基础,事实上也只能如此;因为我们主要是通过书面语学习英语的。从书面语转化为口语比较容易。只会口语等于文盲。有人认为只要会说英语就行了,这是不正确的。如果连写封信、写个便条都不会,连报纸上简单的新闻都看不懂,只会一点日常会话,这能算学好英语了吗?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我始终坚持在非母语的国家或地区学外语,书面语是第一性的,口语是第二性的。这跟学母语正好相反。

总之,学习一种语言,语感(sprachgefült)是很重要的。为此,我建议多读、多听、多写和多说,尤其是多读多听。

我学了60年英语还没有学好。从不会到会,从差到好,有一个过程。不要着急,一步步来。有人进步快,有人进步慢。只要持之以恒,总会有进步。

                         摘自《英语知识》

               ( 赵世开: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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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4 00: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英语专家桂诗春谈英语学习

英语专家桂诗春谈英语学习




我在抗日战争期间开始学习英语,接受的教育是残缺不全的。小学六年级时,英语学得很差,被父亲罚站打手心。他找来一本缀字课本(Speller),要我跟着他念babi, be……。想不到这倒有点效:在班上听写时,居然能经常名列前茅。后来到了初中,学校常停课,父亲请了一个在机场当过文员的“私垫”名师到家里来教我们几兄弟汉语和英语,他用Mary LambThe Tales from Shakespeare(《莎士比亚故事集》),林琴南译作 《吟边燕语》作为英语教材,用《古文观止》作为汉语教材。他用的教学方法很呆板,念一句解释一句。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但在抗战期间,却找不到什么书看。我开始对英语感兴趣,那是因为通过英语的窗户,我可以看到一个更加宽广的世界。那时能看到的是战前出版的M. West主编的《新法读本》,相当于现在的英语简写本,我看了不少。抗战胜利后,跟着美军一起到中国来的是许多平装本(Paperback)通俗小说,绝大多数是侦探小说,当时我对侦探小说简直上了瘾,几天就看一本。只要能够勉强跟上故事的情节,就囫囵吞枣;词典是很少翻的。我的英语能够提高多少得益于这种“速读”,因为它可以增长我对英语的感性知识。当时还有一种“文摘式”的杂志,如《读者文摘》、《皇冠》(Coronet),我也十分喜欢。因为里面的文章短小精悍,引人人胜。于是我就开始把这些我看得懂的文章翻译或改写成为汉语,并投稿到地方报章。有些稿子被采用,对我也是一种鼓励。翻译或改写的前提是我必须白己看懂,这才迫使我去翻字典。当时用的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英汉综合大词典》,收录的词条比较多,能满足我的需要。我的稿子被采纳的越来越多,有较长的,居然成为连载。当时苏联还出版了一本叫做《苏联文学》的英语杂志,每期都登有一篇长篇小说。有一次我谈到一位苏联作家的小说《金色的布拉格》(The Golden Prague),大受感动,就动手去翻译整本小说,足足花了我大半午的时间。没想到我刚译完,诗人袁水拍的译本就出版问世了。我也没有后悔,只当是满足了白己的一次翻译创作欲。

  我在中学阶段又爱上了集邮。为了交换邮票,我又结交了30多位笔友 (Pen friends),都是在海外的,特别是英国的()殖民地的,因为那些地方的邮票设计精美,色彩绚丽。我就专门找那些地方的笔友,每个星期都用一部破旧的打字机发出七八封信件,和笔友交换邮票。熟了以后就天南地北,无所不谈。谈得最多的是交流不同地区的文化。这种活动使我提高了英语的写作能力,增加了地理知识,而且往往有意料不到的收获。有一次我在笔友会的目录中看到一位住在Long Island的笔友的地址,就按址发信。信上免不了谈些本地的风土人情,并打听Long Island在世界上哪个角落,有什么邮票可以交换。对方是一位美国老太太,她看我十分无知,竟然不知道Long Island就在纽约附近。她就给寄来了两大包裹,除了一大堆美国邮票外,还有很多书籍、地图和小纪念品。礼尚往来,我寄回去一个中国木雕佛像。

  这就是我在进大学前和英语打交通的一段小经历,颇有点离经叛道,不足为训。望读者能取其要旨,而戒模仿。我没有专门想到提高门己的英语能力,而是想到用英语来做点事:“读”是为了看书,“写”是为了通信,“翻译”是为了投稿。

总之是在使用中学习英语:开卷有益,动手有益。



桂诗春教授简介:

1930年生于广州市,1955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英语专业。留任广州外国语学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三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广东省第五、六、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全国外语教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外语计算机辅助教学研究会会长、广东外语学会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述有《心理语言学》(1985),《标准化考试——理论、原则与方法》(1986),《应用语言学》(1988),《应用语言学与中国外语教学》(1988),《实验心理语言学纲要》(1991),《中国学生英语学习心理》(1992)《语言学方法论》(1997,与宁春岩合著),《新编心理语言学》(2000),《应用语言学研究》(2000)等。

 
转自:《英语学习》2001年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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