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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the good wife 与娜拉的走与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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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4 10: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剧《傲骨贤妻》这个翻译名字并不太好,good wife的good也许含有一点反讽的意思,她可不是一个中国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良母,她跟旧情人在办公室的卫生间里做爱时,还没有跟丈夫离婚。
这部剧现在已经第五季了,还是一个大热门,想来有过人之处,我看了这个片子,感觉真还不错,除了女猪脚有点长相不好看,但很经得住看。如果长得太好看而没有个性了,反而大家会怀疑她是否能够坚持下去,但也不能太难看了,像《人质》的女猪脚,缺乏一点接受度。
一般人也许将这部片子定位成职场剧、法庭剧之类,大约是没有错的,特别是法庭剧这种美国最常见也最扣人心弦的剧种之一,连日本都搞出legal high这种剧。大陆还没有,也许法律还没有进入到普通人的生活中吧。但她同时也是一部女性角剧,男性多是陪衬。
为什么跟娜拉联系起来了呢?因为易卜生发现了一个现代“神话”就是女性也可以在现代社会顶一半天,特别是“权力”有关的行业。我们看过《纸牌屋》,里面有一个有野心的小萝莉被一位大叔耍弄,那是权力剧,女性是记者,被赋予了“正义”与“真相”的使命,当然《纸牌屋》是反讽的。同样“正义和真相”也可以和律师挂钩,娜拉就做了这样的律师。在中国,如果要弄点正义和真相,大概也就是所谓的柴静的《看见》之类的抒情畅销书吧。
在《傀儡之家》里,娜拉发现了丈夫的冷酷自私的一面,然后就离家出走了。《傲骨贤妻》的妻子也突然发现了丈夫的不光彩一面,她的自尊心被激发出来了,但她一直处在走与未走之间,她被迫去工作了。我们读《傀儡之家》的时候,写《易卜生主义》的胡适告诉我们,法律本应当保护人,结果却害人,的确,娜拉冒着父亲的名字借钱,是一件违法的事情,但情有可原,但挪威的法律是否会考虑这一点呢?我们不知道。现在娜拉也出啦从事法律工作了,她是在借法律来保护人么?我们看到了这位娜拉的人性面,她关心弱者,百折不挠。这便涉及到布鲁姆在分析《威尼斯商人》时候探讨的一个话题,法律既可以为恶人所诠释也可以为善人所诠释,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要想变成人的法律,要在规则与人性之间有一个合适的缓冲带。
自然,剧中最动人的是“冷酷”世相的描绘,每个人都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权力和法律在调停大家。这便是最有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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